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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呼唤工商文明——兼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02-04 23:20:23
核心是暴力。打完后你不碰我了,咱们相安无事,你还要碰,咱们再打。
景德镇就建立了这样的秩序。它的内部分工越来越细,越来越精彩,也越来越僵化,缺乏真正的技术和质量竞争。走到最后,日本陶瓷发展起来了,你可以对内动武,对内限制创新,但是限制不了外国,打不到日本去。结果,到了清中期往后,景德镇的竞争优势相对外国已经没有了,技术优势也没有了。民国初年的时候,大量来自日本的瓷器涌入景德镇,景德镇的人感到奇耻大辱。
官家体制剩下来的这一块利益就是这样分配的。官家尽可能选择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方式,一旦格局确定之后,它就尽量少管事,不干预民间事务,或者私下被人收买后再管事。由于官家不负责建立起一个社会保障体系,留给民间的空间太小,在没有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况下,争夺一定会加入暴力因素,以暴力形成工商界的秩序。在官家用暴力切走垄断那块之后,剩下的部分仍然由民间用暴力进行分配。
第三步就是官和民的互动关系。民间对官方的一般态度是,你要的我都给你,我惹不起你。在这个前提下,民间和官方继续互动。我们可以观察到大量的现象,我用了一个词就是“一个人的革命”。我这个资本家或者我这个老板,绝对不敢去想象改变帝国制度,官家为我立了法,盐商作为一个整体,不敢说改变国家的盐业政策。但我可以招待好皇帝,让他比较顺心,做一点小的政策的调整,收买皇帝,或者收买地方官府的执行人员,就是让各种各样的与我有关的,围绕我这个群体或者我个人有关的官家立法或规则变形,在执法上也发生变形。他把全部的资源和精力全部投入到改善个体的生存氛围的营造上。经过这种变法之后,你还能说他是在帝国制度下吗?还是在那个官家制度下吗?他偷税漏税的结果,比彻底去执行的那个税法还合算,哪怕以现在西方的那个税法环境来比较,也可能还不如他完成了“一个人的革命”后的政策环境好。税极少,还没有工会,还可以形成一些垄断,让官家帮他挡住他的竞争对手。
商人用这种方式完成“一个人的革命”之后,便形成一种常规方式,就像“一朝天子一朝臣”一样,他是“一朝天子一朝商”,或者“一任知府一任商”。但是也有问题。知府走了我得买新的,于是我就有短期行为,在本任知府当政的时候捞回本来,至少先够本了。如果知府带来的七大姑八大姨太多,我竞争不过,我就不干了。很多中国资本家的成长不能延续,不敢有长期打算,就是因为“一朝天子一朝商”。
“一个人的革命”无法延续无法持久,难以积累和传续,甚至于这“一个人的革命”是违法的。顺着潜规则的思路,可以把这种革命称为“潜革命”,见不得人的革命。一旦被人抠出来,马上就有人收拾你:“瞧瞧你干的这事啊!怎么摆平吧?”怎么摆平?他把挣的一百万分了五十万,回家养老,人家不再追究,同时让出地盘,让新来的人搞他的潜革命。这就是中国商人的“一个人的革命”,成本很低,很方便,但是非常不稳定,短命。这就是中国历代资本家所努力的方向,“一个人的革命”,而且现在还在走这个方向。
由于官家太强大了,每次变法或者革命的成本太高,对大家团结起来的威慑和抑制极强。
你要敢联合行动,我“露头就打”,现在还是用这个词。你敢联合起来吗?你敢搞组织吗?
严格禁止。但是,你私下买通我,我很欢迎,我就希望卖个好价钱。这一正一负一推一挡,就逼着所有的工商界成长起来的力量都走“一个人革命”这个方向。
讨论中国工商界问题的时候,从历史脉络上,从真实的行为上,可以离西方惯用的概念远一点,因为那些概念描述西方非常准确,描述中国状态时缺失甚多,或者是不能让人看到真相。我们现在不分适当不适当,呼噜呼噜就给盖过来了。真要用的时候,还是要再调整再说明。
最后,从古到今,官府对工商业者的态度,还是不许大家惦记着整体的方面,体制改革威胁到整个利益集团,威胁到官家集团的历史和生命,威胁到他们每个人当下的利益。官家鼓励或默认商人“一个人的革命”。我觉得工商界发挥作用的要害,是在这两者之间做出选择,是继续搞“一个人的革命”还是要体制改革。
我认为工商界当然应该追求利益最大化。“一个人的革命”是成本最低的,这是实际上大家都默默去做的,虽然不那么说。但是,这个事一旦叫起真来,拿到桌面上来,就会出现一个问题,谁都知道这是一个短期的利益最大化,但与自己的长期利益是相悖的,与自己的长期利益是冲突的。而且走这条路是不断给自己加绞索。“一个人的革命”愈是成功,脖子上套的绞绳就愈多。你在买通了一个人后,为了你的投资收益最大化,你还会继续追加投入,而且既然是已经买通了一个人,就希望把买通的这个人的最大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让他替我去挡竞争者,或者去弄贷款。这个东西又导致人们走向越来越危险的境地,绞索越扭越紧。
这既是成功,也是自杀。顺这个方向,是长不大的,你想长个百年企业是不可思议的。百年之中你不得罪一个人把你老底兜出来是不可能的,兜出来你就死定了。你可以犯一百次小的错误,但你不能犯一次致命的错误。任何老板都清楚其实这不好,但他没辙。
那么,资本的真正利益在哪儿呢?按照罗尔斯的说法,我们假定有一个“无知之幕”,就是你事先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不知道我是不是将进入云南市场,或者已经把云南买通了。
在我买通云南之后我是不希望别人进来竞争的,这是合乎我的利益的。不知道你在哪儿时,你希望大家都可以随便来玩。这就是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无垄断壁垒的市场。我既然自信,在公平制度规则下,咱们公平竞争,我就知道有我一碗饭吃,有我一块地方,而且那样一来我们的竞争不是玩命,最多输了我们把钱赔了,我们退出。这就是整个体制的改革的好处。
“一个人的革命”这样的竞争是玩命的。总之,如果按罗尔斯的“无知之幕”推测,最合乎资本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就是平等,市场、竞争、自由、法治,就是咱们的权利,谁也不容侵犯,产权保护,这些东西其实西方已经用他们的语言表达得很清楚了。自由、平等、博爱,法治,那是一个群体,一个阶级革命的结果,而不是“一个人的革命”的结果。
杨鹏:刚才吴思讲的,商和商之间、官和商之间,暴力最强者说了算,由暴力来划分市场和利益,“一个人的革命”,我听下来感到非常震憾。这么看起来,西方工商文明能持续发展起来,是因为他们为工商文明奠定了一个体制基础,他们有一个企业家群体性的体制变革,彻底把工商业的长远大利益转化为制度和法律,保证了工商业的长治久安。西方在工商文明发展初期,皇权与商人合谋,商人也有一个“个人的革命”的阶段,东印度公司,也是先找皇家要了一张特许证,个人革命成功了,才开始做大的。关键是他们后来有一个集体性的变革,用体制改革来保障工商业的持续发展。
穆军:刚才吴思讲了一段中国工商的历史,商与商之间暴力划分市场,吴思说与西方不一样,实际上与西方也一样。美国当年开采石油的时候,商人互相炸输油管,很厉害的,这已经是一八几几年的事了。我的意思是,在野蛮竞争时代,国外也是拿命来拼的。你要说起“个人革命”,西方开始时也都是个人革命,罗斯柴尔德,当年一个人搞定五个皇帝。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提到资本主义的明珠,罗斯柴尔德家族,帮着五个皇帝筹军饷。那个时代也是这么玩的,当然最后他自己也被暴力排掉了。现在俄罗斯一帮暴富的,市长不批字,在过生日时把他干了。所以我认为,人类基于利益冲突会有这种血腥,这种争斗并不是中国独有的,这是全世界都有的。你提的这个例子并不影响我们现在要说的工商文明这个主题,只不过帮我们把这个主题弄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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