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民营化的均衡模型
这种补偿与找到工作机会的概率密切相关,解职后找到工作机会的概率为100%,则不需要得到这种补偿;反之,预期改制后完全找不到工作机会的人预期的收益率为零,其必然要求相当于补偿其退休以前的全部损失的收益。通常的补偿标准是建立在一种平均的工作机会的概率。
工龄补偿ec是对全部职工改变国有身份的风险补偿,也是对他们过去对企业资本增值所累积的一种贡献补偿。因为,即使是对于改制后仍然留在企业工作的职工来说,这个饭碗不再是“铁”的,而是具有市场风险的“泥饭碗”,改制对于他们来说增加了风险,同时,在企业的资本增值中也有他们长期累积的贡献。因此,按照职工的工龄为依据计算大致的贡献基础,从企业的积累中拿出一部分过去创造的资源作为职工补偿是合理的。
所以,如果上述补偿条件得不到满足或补偿不足的话,职工必然会反对改制,或至少不支持民营化,因为这种补偿不足的改制会损害职工的隐性利益,并会影响到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
最后,银行约束条件必须满足以下公式:Loan=F(adebt ,dq)
其中,Loan为企业欠银行的到期债务;adebt 为企业实际承担负债;dq为政府给予的债务核销或豁免指标。
对于银行来说,其改制约束条件是建立在政府政策支配下的债务债权的平衡基础上的。
只要其债务有偿还的保障,那么不管这保障来自企业自身,还是来自政府政策的豁免,只要银行自身利益不会受到损害,它们就能接受民营化。
四、决定改制最优均衡的关键变量
综合上述改制的最优目标函数和相应的改制约束条件,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的联立方程组。
从这个方程组,可以看到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在改制中的相互关系。
min C=a (nasset,nland ,adebt ,ll,hc)(企业民营化的目标函数)
asset+land=>jj×pw×ww+ec (满足政府约束条件)
Rwf=jj×pw×ww+ll ×ww+ec (满足职工约束条件)
Loan=adebt+dq (满足银行约束条件)
在上述方程组中,对于经营者或企业家来说,需要重组所有的投入变量,这是关系到利润目标能够实现和多大程度上实现的关键选择。除了人力资本的投入变量在较大程度上是企业家能够自己决定的,其他的每个变量都要涉及到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基本均衡条件,这是企业家无法自己决定的。如果其他相关者的均衡难以满足,那么方程就无解,因而无法实现一般最优均衡。只有当企业家的选择都能满足其他相关者的均衡条件时,改制才能顺利进行并完成。所以,能够求得上述模型的解,实质上正是满足了实现民营化的最优均衡的基本条件。
在生产要素的重组中,必然涉及到企业的资本转让,职工的去留,债务的清偿核销,以及职工的经济补偿问题。那么,在上述方程组中,哪些变量在确定改制的最优目标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哪些变量的选择是关系到方程是否有解的关键呢?以下将对此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1.企业资本转让价格的确定
假定企业的改制资本是进行了合理的剥离之后的资本,不包含那些非生产性和无效资本。
那么,确定资本成本的决定因素就是其转让价格。
在企业家的成本函数中,他们自然希望能以较低的转让价格购买改制企业的资本,以便能够以较低代价获得更高的产出。那么,约束企业家的最低成本愿望的条件是什么?也就是说,如何能够保证国有企业获得一个合理的、真实的资本价格,来进行这种民营化的产权转让?
如果企业资本定价高于企业实际市场价格,那么,购买这样的企业股权则很难保证基本的利润目标实现。同样,对于政府来说,资本定价过低会导致国有资产损失,这会使得政府难以接受民营化改制。问题的关键是我们需要找到一个均衡点,在这个点上,企业能够满足基本的利润目标,同时政府也能够接受这样的改制条件。
所以,是否存在一种能够被两方共同承认的市场均衡点是十分关键的。如果没有两方共识的基础,那么结果可能是无法达成一致性的产权转让协议,民营化也是不可能的;或者是,结果形成的均衡是扭曲的,必然造成其中一方利益的损失。在这样的形势下,如果市场能够给出较真实较合理的资本价格信号,则是实现合理民营化的一个最重要的前提。
对于企业的资产评估,通常公认的是以预期资产收益率作为贴现率来进行折价,得到以市场收益为基础的企业价格。企业产权转让基本上是以这样的评估方式,并参照同行企业的技术和其他有关效率指标。因此,只要市场竞争是较为充分的,企业的实力就能够通过同行业内各种有关指标的比较得到反映,以此为依据的企业价格评估就是大体准确的。
所以,在竞争市场上,对于非上市企业来说,不透明的内部经营信息是不可避免的,而企业的市场销售份额、销售利润和现金流等反映市场收益率的指标,作为竞争的结果和公开的市场信息,则是能够反映其资本价格的基本依据。
在中国的一般竞争市场上,多数企业的竞争通常比较充分,能够形成较为合理的企业收益率格局,这也是国有企业资本价格形成的主要基础。对于要进行民营化的国有企业来说,这种资本评估依据是产权买卖双方达成共识的主要基础。因此,以市场收益率为基础的资本价格的形成,是民营化可能发生、进行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否则,民营化将没有合理发生的市场基础。
2.员工经济补偿的确定
国有企业总是会有或多或少的冗员,因此,企业家能否按照自己的要求裁减冗员,自主选择改制后的员工,则是决定其成本能否降低,利润目标能否实现的前提。由于涉及到裁员,政府不希望由此造成较大失业,职工更不希望丢掉饭碗,因此,这项要素重组的要求可能是最困难的选择。
实际上,在民营化改制时,对于重组选择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对员工的经济补偿,因为只有这个经济补偿才是他们预期收益的底线和保障,尤其是预期改制以后的就业可能是不确定的条件下。因此,经济补偿的决定意义在于,它直接关系到员工能否接受和通过企业的改制方案。当然,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这种补偿主要应由国有产权的代表——政府来负责和承担,因为国有企业对于员工负有社会就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必要责任。
职工的经济补偿在联立方程组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既是构成政府改制成本的重要组成因素,又是满足职工预期收益的不可缺少的部分。因此,对于这个变量的确立是关系到两个基本均衡约束条件能否满足的关键。
在职工补偿中,最重要的是失业补偿。政府在确定这种经济补偿时,基本依据应当是本地区的工资水平和就业概率(或失业率)。从员工来看,一个地区的失业率越高,员工预期他们越是难于找到工作,则越不愿意民营化;反之,则阻力会小得多。所以,以比较客观的市场工资水平和就业率或失业率作为双方协商共识的基础,来确定经济补偿水平,则政府和员工都应能接受。
只有建立在真实的市场工资率和市场就业率基础上的经济补偿标准,才能为民营化改制提供一个合理前提。然而,不同地区,不同经济环境,甚至不同经济周期,往往会有不同的市场工资率和失业率,以此为基础的补偿标准也可能会因地因时而有所不同。因此,即使是根据补偿标准确定的平均水平,具体到不同企业和员工,也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否则很可能会导致员工预期收益与实际补偿之间的较大差距,难以实现双方共同接受的最优均衡条件。
因此,如果没有一个市场工资收益率的标准,民营化改制必然会损害有关当事者的基本权益,很可能使得民营化改制建立在某种对于劳动者进行剥夺的基础上,或者导致政府付出较高的退出成本,这往往使得民营化改制的成本太高而无法进行。
3.满足方程组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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