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学科制度主义方法论特征比较
摘 要:制度主义,是我国近几年来最受青睐的研究方法之一。但人们对制度主义方法的运用,基本上是沿袭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主义。实际上,在西方学术界,制度主义不仅是经济学的专利。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它在政治学(含国际政治)界和社会学(含组织理论)界也十分流行。不过,由于不同学科研究对象的差异性,制度主义在不同学科有着不同的方法论特征。
关 键 词:制度分析,制度主义,方法论,学科
近几年,最普遍被社会科学界赞赏、采纳和运用的研究方法,莫过于制度分析方法,即制度主义的研究方法。但最具多样性和最容易被误解的,也是这种研究方法。正如保罗•J.迪马乔(Paul J. DiMaggio)和瓦尔特•W.鲍威尔(Walter W. Powell)指出的:“制度主义被当作是一种研究社会、经济和政治现象的独特方法,但与回答‘是什么’相比,这一方法更容易在回答‘不是什么’取得一致意见。造成这种模糊性的原因是:研究制度的学者们随意地给它下定义;在不同的学科中,甚至同在组织理论中,制度主义也有不同的涵义;‘制度主义者’在有关制度的微观与宏观、制度的认知与规范等方面所强调的重点是不同的,他们对制度的创新与传播及其相关网络方面所关注的兴趣点也是变化的。”[1](p.1)所以,我们必须先梳理一下不同学科领域以及不同学派的制度主义。本文先就不同学科领域的制度主义方法论特征作一番比较。在西方学术界,奉行制度主义方法的学科主要是经济学、政治学(含国际政治)和社会学(含组织理论)。
一、经济学的制度主义
根据W.理查德•司考特(W. Richard Scott)的研究,作为经济学方法论的制度主义,最早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晚期的德国。当时的制度主义,是作为科学方法争论的副产品而出现的。一些经济学家从早期的文艺复兴运动以及康德、黑格尔等先哲那里获取灵感,并公开向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学可以简化为一套通用规则”的传统观点提出挑战。他们坚持认为,经济是在由一系列文化和历史因素构成的社会框架下运行的。共同的观点使他们形成为德国经济学的历史学派。后来,德国历史学派的主要观点被当时在德国接受培训的美国经济学家所发展。在美国发展了经济学制度主义的学者主要有三位,他们是索尔斯坦•凡勃伦(Thorstein Veblen)、约翰•康芒斯(John Commons)和威斯理•米切尔(Westley Mitchell)。尽管三位制度经济学家的观点存在很多分歧,但在批判传统经济学研究方法中不切实际的假设和对历史性变迁的疏忽这一点上,他们则是高度一致的。[2](Pp.2-4)凡勃伦拥有开创性的见解,他坚持认为,有效的经济学应当强调技术变迁的重要作用,重视追踪经济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同样,康芒斯也强调变迁的重要性,认为经济是一个不断变动的过程。米切尔相信传统经济学是理解经济周期特性的障碍,因而也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去研究经济变迁。
就方法论而言,制度主义在四个方面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派的观点:[2](Pp.3-4)
一是市场不确定性与确定性(Indeterminacy versus determinacy)的区别。与“完全竞争和均衡”的模式相反,制度主义者指出即使在竞争中也存在普遍的市场不确定性。
二是个人偏好的内生性与外生性(Endogenous versus exogenous determination of preferences)的区别。新古典主义假定个人偏好是内生的,而制度主义者认为个人偏好是在社会制度中形成的,因而强调把社会制度作为经济分析的基本工具。
三是行为真实性与简单假设(Behavioral realism versus simplifying assumptions)的区别。制度主义认为,经济学家应当运用反映经济动机的现实模式来研究问题,反对简单地运用与生俱来的功利主义假设。
四是分析的历史与非历史(Diachronic versus synchronic analysis)的区别。与新古典主义“不讲时间、地点”不同,制度主义强调经济学家应该探求经济发展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不同特征和不同情况。
早期的制度主义研究并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只有到了20世纪,制度主义才逐渐得到重视。20世纪60年代后期,西方经济学界出现了“新古典复活”(Neoclassical Resurgence)现象,新古典主义再次成为经济发展理论的主流学派。但新古典主义在研究方法上具有致命的弱点,如:就经济论经济,不考虑政治、法律、人口、制度、历史等因素对经济的影响;把个人行为绝对孤立化,不重视制度和组织对个人行为的制约,忽略制度变迁和国家的作用;等等。这些研究方法方面的弱点,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西方经济学的发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科斯(Ronald Coase)、诺思(Douglass C. North)等经济学家在早期制度主义主张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制度与组织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并通过修正与拓展新古典主义的研究前提和理论假设,提出新的方法论主张,发展为新制度主义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论具有区别于旧制度经济学的一些新特点:(1)新制度主义并不完全否认最大化的经济人假设,而是否定其抽象的经济人假设,主张要从组织制度出发来探究是什么样的经济人在追求什么利益的最大化。正如科斯所言:“疯子也在计算,但不能因此说他是理智的。”[3](第348页)(2)吸收西蒙的“有限理性”的假设,提出有必要发展有规则的人类相互作用模式(即制度安排)来克服理性有界问题的主张。[4](第34-35页)(3)在旧制度主义的“市场不确定性”假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制度资源稀缺”、“信息不完全”、“制度市场”竞争不完全等环境假设。(4)否定新古典主义的“零交易费用”的假定,提出“正交易费用”的假定。新制度主义者认为,新古典经济学忽略了“正交易费用”对于交换的约束,必然导致其忽略制度作用的理论倾向。
二、政治学的制度主义
与经济学领域不同,在政治学领域,自古希腊以来,制度就一直既是政治学理论的主要研究对象,又是政治学的主要研究工具。继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和《雅典政制》开创从制度入手研究政治现象的先河之后,历代西方政治思想家无不重视对人类的政治关系和政治现象进行制度性研究。17世纪英国学者霍布斯的《利维坦》、洛克的《政府论》,以及18世纪法国学者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等,皆可看作是制度主义政治学的杰作。
从19世纪后半叶到20世纪前几十年,制度主义研究方法在欧洲和美国的政治学研究中也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伍德罗·威尔逊(Wood Wilson)、F. J.古德诺(Frank J. Goodnow)、L. D.怀特(Leonard D. White)、W.魏劳毕(W. F. Willoughby)等学者,都在他们的学术著作中,给予了制度结构、法律框架和行政制度安排以高度的关注,涉及到对制度的历史起源、战争、妥协等的历史考察。尤其是伍德罗·威尔逊(Wood Wilson),他是19世纪80年代美国最早的政治学会会长之一,曾担任普林斯顿大学的校长,后来当选为美国总统。他的学术研究主要关注的是制度在美国与其他国家中的作用。当时几乎所有重要的政治学者都认为,政治学是研究国家及其制度的一门规范学科。
可见,政治学是以制度研究为其传统根基的。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行为主义政治学的出现,制度分析在政治学中的地位似乎黯然失色。尤其是在美国,政治学曾一度摒弃了制度主义的传统,转而推崇以个人主义假设为基点的研究方法,即行为主义与理性选择。两种研究方法都假定,个体仅仅是作为个体而自由地行动,其行为或以社会心理特征为基础,或建立在对个人效用的理性计算上。个体不仅不会受到正式或非正式制度的限制,相反,个体能够根据个人的偏好做出自己的选择。[5](p.1)这种方法,与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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