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差异分析
3.债券投资核算的改革必然会带来对目前准则理论体系的冲击。如在计量属性上采用公允价值、改变资产负债表按流动性分类的做法等,这些改变都构成对现有准则制定的理论基础的冲击,需要一个逐步完善和成熟的过程,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制约了债券投资核算的改革步伐。
三、完善国内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的若干建议
从以上差异分析,不难看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关于债券投资的规定比《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更为符合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财务报表的目标,是提供在经济决策中有助于一系列使用者的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动的信息。能否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相关、可靠的信息,决定了会计职能的发挥程度。如对国内商业银行而言,在贷款方面,需要披露应计贷款与非应计贷款、贷款的产品、行业、五级分类、抵押状况等多维度信息。而对于债券投资,仅披露长、短期等少量信息,有悖于债券投资是商业银行第二大金融资产的客观实际情况,不利于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相对充分的会计信息。
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关于债券投资的规定来看,其主要优点如下:(1)更好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债券投资交易的对象虽然都是债券,但其背后所反映的管理意图却截然不同。如交易类的债券主要是在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获取合理的价差,而持有到期日的投资主要是为了获取相对较高的收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关于债券投资一系列规定的核心内容就是债券四分类,而债券四分类恰恰是按照债券的持有意图进行分类的,因此,较为完整地体现了管理意图和风险管理方法。很好地体现了经济业务的实质。此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不同种类的债券转换进行了限制,既有助于减少管理层操纵利润的空间,又很好地体现了管理层投资策略的变化。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仅以长短期划分债券投资。无法完整地反映这种经济业务的实质。(2)更好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公允价值为主要计量属性,并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化,调整债券投资的价筐和损益,有助于更好地体现市场变化对商业银行财务状况的影响。更好地披露经营业绩。这种计量方法,能够及时地反映债券投资风险,对于防范金融风险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历史成本作为主要计量属性,无法及时、动态地反映市场情况的变化。不能充分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3)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完整、充分的信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债券四分类和相应的确认、计量的基础上,完整地披露了各类债券的信息,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更加符合财务报表的目标要求。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关于债券投资的核算规定。是以债券市场的成熟为重要前提的。而国内债券市场的日渐成熟以及商业银行在海外成熟市场上债券投资的增加,为改革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提供了可靠动因和奠定了良好基础,可以说。改革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的外部环境基本成熟。
完善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核算,需要从准则及制度制定和商业银行内部管理两个方面着手,即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制定上,要加快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接轨;在商业银行内部管理上,要抓紧做好按债券四分类进行核算和管理的准备工作。
(一)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合理成分,完善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核算规定
从准则和制度制定的角度来看,关键是要抓紧引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合理成分,提升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的国际化水平。
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关键是要引入其债券四分类的概念以及相应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的一系列规定,以提高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强化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能力。有关具体规定,在前述中已做论述,在此不再重复。
需要说明的是,在引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关规定时。需要对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资进行明确限制,包括提前出售或重分类等情形,以避免管理层随意改变分类,调节利润。同时,考虑到中国实际情况,在过渡期安排上,对于商业银行以前年度因政策性原因购入的债券,可以不进行追溯调整,以减轻商业银行执行新制度所带来的财务压力。
(二)改进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列示方式
在引入债券四分类概念的基础上,需要相应改革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列示方式。目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与一般工商企业相同,采取长、短期分别列示的方法。而债券投资的四分类并不区分长、短期,因此,必将导致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列示习惯的全面改变。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应按客户存款、客户贷款及垫款、债券投资等资产负债的性质进行列示,不应按流动性的顺序进行排列。
实际上,由于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企业。按流动性方式列示资产负债表,不仅不符合商业银行的自身特点,也与国际惯例不符。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0号一银行和类似金融机构财务报表中的披露》中明确提出, “流动性项目和非流动性项目不分开列报,因为银行大多数的资产和负债都能够在近期内变现或结算”。对于商业银行流动性问题,可以通过在报表附注中披露资产负债的偿还期加以解决,对报告使用者来说,并不影响信息的完整性。
(三)提前做好按债券四分类进行核算和管理的准备工作
会计最终是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如果经济业务没有根本性的变化,会计改革就缺乏内在的意义。债券投资的核算亦然。采用债券四分类,首先一点商业银行必须切实按照债券四分类要求,对债券帐户进行细分和管理;其次才是从核算上对债券进行如实反映和披露。
按照债券四分类进行核算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建立债券帐户细分的原则。即根据债券四分类的定义,结合债券的持有意图和自身特点,明确每一类债券的划分标准;(2)对债券投资组合进行细分。即根据债券帐户细分原则。确定每一个债券帐户的归属;(3)建立四类帐户的管理原则。即针对不同债券的性质。确定相应的投资策略、授权管理、交易管理、风险监控手段等,其中在风险监控方面,市值重估应及时进行,并分别确定每类帐户相应的风险控制指标及其限额;(4)建立计算机应用系统,实现对交易和核算的自动处理和监控,包括通过系统对摊余成本的自动计算和公允值与成本的自动匹配,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客观、及时、完整。
目前商业银行持有的债券主要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央行票据等。因此,从债券细分角度来看,各类债券帐户可以按以下原则进行细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主要是银行以短期交易为目的债券,包括:(1)流动性高、买卖价差小、易于交易的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央行票据; (2)交易员自营帐户中根据市场判断建仓的债券;(3)满足日常柜台做市报价需要的柜台报价券种等。
2.持有至到期的债券。主要银行以持有到期为目的并具备相应融资能力的债券。包括:(1)以前年度行政摊派的部分低收益、流动性差的柜台交易国债(少量为满足日常柜台交易需要的国债则需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或可供出售的债券);(2)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的流动性较差的金融债券;(3)商业银行发行的收益较高、资信较好的次级债券或普通金融债;(4)通过承担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以提高收益的企业债(主要是外币企业债);(5)流动性好、有市场报价的可赎回、可回售债券等。
3.贷款和应收款项。主要是缺乏市场报价的债券,包括:(1)市场报价不活跃的政策性金融债;(2)流动性差、市场报价不活跃的可赎回、可回售债券;(3)非流通的特别国债和凭证式国债;(4)缺乏市场报价的超长期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及其他金融债等。
4.可供出售的债券。主要是不属于以上三类的债券,如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但同时也可以为银行提供流动性储备的债券等。
总之,改革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是债券投资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商业银行改革的内在需要。是商业银行会计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的重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