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股票期权制度及其实施障碍与改进分析(一)
4、尽快明确试行股票期权制度有关政策,有利于正面回应企业等社会各方面引入股票期权制度的强烈要求,有利于因势利导推进企业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
90年代后期,特别是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可以"试行经理(厂长)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之后,一些国有企业已探索引进股票期权制度。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联想集团有限公司等少数境外上市公司为更好的发展及解决境外投资者担心激励不足的疑虑实行了股票期权制度;境内一些上市公司已实行母公司或大股东奖励流通股股票等多种形式的股票激励制度;有些拟上市公司已实行各种模拟股票期权制度。还有更多的境内外上市公司及高科技公司要求引进股票期权制度。北京市社科院、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最近对北京中关村园区500余家新技术企业的调查指出,企业经营者最关注的报酬方式是股权激励,占样本总数43.6%。并且股票期权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激励工具,它的建立和完善与经济体制的配套改革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Tags:
作者:佚名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