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理论丛林中的新韦伯主义
关键词:企业理论;丛林;统一;韦伯主义;决策规则
一、现代企业理论丛林
所谓的“企业理论”,其主要是用于解释:(1)多人企业(multi-person firm)的存在及其边界问题,即企业为何出现;和 / 或(2)多人企业的内部结构和组织问题,即企业如何把各人独立的活动转换成一个集体产出(N. Foss, 1996)。 这两个问题可以分别称作“为何”问题和“如何”问题。针对“为何”问题,R. Coase(1937)、S. Masten(1993)、O. Williamson(1975, 1985, 2002)发展了交易成本经济学;M. Jensen和W. Meckling(1976)、E. Fama(1980)发展了代理理论;A. Alchian 和 H. Demsetz(1972)发展了团队生产理论。针对“如何”问题,R. Cyert和J. March(1956, 1963)发展了企业的行为理论;B. Kogut 和 U. Zander(1992)、K. Conner和C. Prahalad(1996)发展了企业的知识理论; G. Dosi(1997)、R. Nelson和S. Winter(1982)、B. Nooteboom(2002b)发展了企业的演化理论。
另外还有许多其他的企业理论。比如,张五常(1983)把企业合约性观点推至极端,认为企业与市场只不过是合约的不同形式,二者并不没有本质上的差异;而S. Grossman和O. Hart(1986)、Hart和J. Moore(1990)却从不完全合约的角度明确了剩余控制权的重要性,发展了Coase关于“权威替代讨价还价”的思想;G. Palermo(2000)认为经济权力在市场和企业中都普遍存在,应该从整个经济系统的权力分配中分析企业和市场的问题,从而坚持了马克思的“资本家——工人”模型(阶级分析方法)。
然而,众多的企业理论至今没有统一的核心概念、分析框架和假定条件。交易成本概念在企业的演化理论中无足轻重,组织成规的演进在交易成本方法中作用不大。Coase的交易成本与张五常的交易成本差别巨大,前者是指发现相关价格、讨价还价、签约、履约以及诉讼的成本,后者是指“所有在克鲁索经济(一人经济)中不可能发生的成本”。团队生产理论与演化理论都注重“团队”的概念,但这一概念却是在不同的分析框架中被操作,具有不同的理论含义,前者认为“团队”是“共同监督下的生产单位”,后者认为“团队”是“承载成规的社会团体”。交易成本经济学关键性地假定人类具有机会主义倾向,而演化理论认为人类一般都具有合作性的意图。由于没有统一的核心概念、定义、分析框架和假定条件,学者们对企业理论的研究呈现出一种充满争论的“丛林状态”。
百家争鸣对经济学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正如F. Machlup(1967)所指出的,选择什么样的理论参数取决于理论要解决什么样的理论问题,所以企业理论的多种多样是难以避免的。近30年来企业理论的多样化发展和争论越来越证实了Machlup的这一预见。但现在的问题是,对于有些经济现象,我们必须同时说明企业“为何”存在和“如何”运行,最典型的就是关于创新型企业的问题。为了解释组织创新和学习的过程,我们必须同时阐明哪些资源必然置于共同所有权之下(创新型企业为何出现),以及某些特定资源的相对效率是如何形成的(创新型企业如何实现创新)。这不仅涉及组织边界选择,而且还涉及组织内部结构,这便意味着我们需要有一个统一的企业理论,它既能解释企业存在的理由,又能解释企业的生产组织过程。马克思•韦伯(M. Weber, 1978[1909])的官僚主义科层理论为现代企业理论的统一工程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二、韦伯的企业(官僚科层)思想
韦伯对组织理论的最大贡献在于,他明确阐释了现代组织(如政府、工商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等)区别于传统组织(如家族、封建主义和老人政府等)的唯一特征:一种正式的、理性的官僚科层(M. Albrow, 1970; S. Kalberg, 1980)。
对于企业“为何”存在,Coase(1937)被认为最早采用了比较分析逻辑,他利用交易成本的概念解释了企业与市场市场之间的替代关系;这种比较分析逻辑在Williamson(1985)那里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后者更加详尽地比较了企业、市场和混合型式(hybrids)在治理不同属性的交易时所起的作用,从而导出企业作为一种交易治理结构而存在的理由。而事实上,韦伯(1978[1909])比Coase更早地采用了比较分析逻辑。他在原始治理、世袭治理和官僚科层治理之间作了详尽的效率比较,认为官僚科层可以更理性地把社会行动组织起来,比其他类型的集体行为和社会行为更具有优越性:可以利用普遍的、抽象的决策规则,精确有效地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可以发展、维持、更新和耗尽各种各样的规则,最终使管理活动变得简化、精确、迅速、连续、标准、统一、高效率。韦伯甚至技术性地把官僚科层比作机械化的生产,而把其他治理模式比作非机械化的生产,其效率差别显而易见。正是在这种效率上的优越性,导致了企业这样的正式组织得以出现、发展和普及。
对于企业“如何”实现不同投入到同一产出的转换,韦伯认为,官僚科层能够把众多知识各异却相互依赖的个人的努力联合起来实现集体目标,是一种处理各种利益差距和冲突的精密工具。更进一步,韦伯认为官僚科层对于许多集体目标来说,不仅是一个恰当的工具,而且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工具。具体说,如果目标任务高度复杂或跨地域或在结构上需要纵向协调行动或涉及集体行动问题,那么原则上都需要利用官僚科层来完成,如水土保持、军事建设、国家领土扩张、公共安全、社会福利及现代运输通讯等,都可能成为官僚科层的用武之地。对于这类集体目标,韦伯认为官僚科层制度至少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明显优势:(1)资源调动,官僚科层可以把大量资源集中在某个领袖的手中任其调配,以便完成复杂的任务;(2)组织控制,官僚科层可以限制个人在信息和行动选择上的多样性,敦促各人采取角色相符的行为(role-taking behavior),从而把众多成员的努力导向一个集体目标;(3)规则导向的行动(rule-guided action),官僚科层可以就许多经常发生的事情制定明确可靠的规则(可靠的规则是韦伯科层理论的核心),为所有成员提供客观的决策工具和一般的行动标准,各人都按一般规则行事,而不是就事论事地(from case to case)行事,这样便可以防止专断决策的危害,提高组织行动的稳定性。韦伯认为,以上三方面的优势使官僚科层可以把表面上分散的个人努力联合起来,共同导向一个集体的产出。 三、新韦伯主义企业理论
Heugens、van Riel和van den Bosch(2004)及Heugens(2004)以韦伯的官僚科层理论为基础,提出了新韦伯主义企业理论——基于决策规则的企业理论,并明确表示其目的是为了得出一个统一性的企业理论。Heugens认为,一个统一的企业理论必须做到以下三点:集中于唯一的核心概念;这一核心概念只能被唯一地界定,并在同样的制度背景中被操作;基于共同的假定。首先,新韦伯主义企业理论把决策规则作为其理论的核心概念,认为这样可以带来分析上的逻辑一致性,也避免了同时使用几个不可比较的核心概念而造成的混乱。其次,新韦伯主义企业理论把决策规则界定为“一些规范约束,这些规范约束决定各人面临的所有行动选择的相对恰当性(relative appropriateness),从而引导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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