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股票市场的政策研究
日前,由于戴相龙行长的讲话、中科系事件的发生以及有关部门查处力度加大,到目前为止已有一部分银行信贷资金撤离了股市,使滞留在股市的银行信贷资金的数量有所减少。 [29] 根据路透社的报道,中国目前股票一级市场的申购资金中,有70%是银行信贷资金,而在股票决议市场中银行信贷资金所占的比例为30%,所以50%的比例应该说是比较保守的估计。
[30] 该比例确定依据路透社有关报道,同上,但作了较为保守的处理。
[31] 从理论上说,国有股与法人股的出资与转让也应该纳入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分析指正,但我们考虑到这一问题的特殊性,故单独作一分析。
[32] 事实上,国有股配股的处理问题(转配或认购)曾一度引起理论界的高度关注。
[33] 1997年6月,商业银行从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中撤离,但中央银行同时又准许证券公司进行隔夜拆借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讲,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的资金联系并没有完全切断,只不过由于品种单一、期限短限制了证券公司的运用。
[34] 夏雄伟:2000年同业拆借市场迈上新台阶,《证券时报》2001年1月2日
[35] 参见《证券时报》2001年2月13日和《南方周末》2001年2月15日第1版
[36] 马腾:《中科系事件让银行吓出一身冷汗——股票质押贷款业务会否因此陷于停顿》,《证券市场周刊》2001年第3期
[37] 《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自营股票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其总资本的80%。据统计,在2000年,符合贷款条件的券商一共有23家,总注册资本金为280.75亿元,以80%的最大自营规模计算,则这部分券商的自营资金将达224.6亿元。实际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的规模远远比这个数字要大,说明银行信贷资金通过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进入股市虽然是允许的,但其中的违规甚至违法现象还比较严重,如有的证券公司为了逃避管制或方便做庄或出于其他考虑,以个人名义炒股。
[38] “三类企业”进入股票市场有以下四条途径:①参与新股配售;②一级市场申购;③二级市场投资;④参股证券经营机构。而“三类企业”和其他一些企业股票投资的方式主要有:①一些大型集团企业和上市公司有专门的证券(投资)部或专人直接从事买卖股票;②多数企业是委托证券公司、各类投资咨询机构或资产管理、个人理财,或把资金借给关联企业等多种形式,间接炒股;③企业不论是直接操盘还是委托理财,都通常利用个人账户进行操作,目的是为了逃避检查、逃避有关限制,为了隐蔽做庄。2000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增A股机构投资者3.2万户中相当一部分是“三类企业”入市。
[39] 《中国人民银行文告》2001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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