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的层次和职能
人类社会从产生到今天已有几十万年的历史。人类社会由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一个社会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必须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这是任何社会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之上,必然会有相应的法律的、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既然原始社会有其生产力、生产关系,那么就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政治的、法律的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原始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就是原始的公共国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处于原始的萌芽状态的公共国家和公共国家职能有充分的关注。恩格斯就以“开化得比较晚的民族的原始农业公社”为例,指出:“在每个这样的公社中,一开始就存在着一定的共同利益,维护这种利益的工作,虽然是在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却不能由个别成员来担当:如解决争端;制止个别人越权;监督用水,特别是在炎热的地方;最后,在非常原始的状态下执行宗教职能,这样的职位,在任何时候的原始公社中,例如在最古的德意志的马尔克公社中,甚至在今天的印度,还可以看到,这些职位被赋予了某种全权,这是国家权力的萌芽。”原始的公共国家,本质上是为原始公社的全体氏族成员服务的,它的职能是管理氏族公社的生产和公共事务,如维持原始社会简单的生产活动和社会的公共秩序,解决氏族部落的重大问题,对外交涉,收容异族人加入本氏族,等等。这时的公共国家行使职能的权力(酋长)是纯父亲般的、是纯道德性质的。恩格斯称赞其为“美妙的制度”。
在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发展了,这就促使原始的生产关系发生改变,随之而来的是原始公共国家的解体,原始公共国家的解体是以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为前提的。由于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阶级国家也就取代了原始的公共国家。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指出的国家和氏族制度的两点区别[20],实际是从阶级国家产生的角度论述阶级国家和原始公共国家的区别。
阶级国家的主要本质就是阶级压迫的工具,这就决定了她的基本职能是政治职能。这突出地表现在:第一,具有阶级专政的职能。包括统治阶级运用暴力组织对社会进行强制性统治,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对被统治阶级在政治上进行限制,不允许被统治阶级在政治上获得更多的权利。第二,对本阶级内部的民主职能,也就是动员和组织本阶级内部的成员,维持整个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第三,统治阶级为了巩固统治,还得维护本阶级在意识形态上的统治地位。第四,阶级国家的政治职能还有在对外关系上的延伸,如保卫本国安全,向外侵略扩张等。不过,阶级国家除具有政治职能外,同时还具有社会职能,这表现在:其一,社会经济方面,界定和保护产权,制定经济规划,组织社会生产,进行劳动管理,制订宏观经济政策等,以保证社会生产顺利进行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其二,管理社会的公共事务,如水利、交通、邮电等。其三,维持一般的社会秩序,如维持社会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其四,保障公民的一般政治权利,如基本人权和选举权等。其五,发展文化事业,如组织文化教育、文艺体育活动、发展科技等。随着社会的发展,到了现代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国家的社会职能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表现在: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干预经济,加强经济管理工作,实现官商一体化,国家采取监督和调节措施,影响社会的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由国家支持的国际竞争;由国家出面成立国际性的经济组织等。随着社会生产和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复杂化,国家的社会职能正呈现出进一步加强的发展趋势。21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当阶级国家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国家就要替代资产阶级国家,阶级国家也就消亡了。恩格斯说:“国家不是被‘废除’的,而是自行消亡的”。22我们认为,“自行消亡”是阶级国家的消亡,具体说,是阶级国家的政治职能自行消亡,而不是国家的社会职能消亡。恩格斯又说:“随着阶级的消灭,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23这说明,国家是随着阶级的消灭而消亡的,因此我们说国家的消亡仅指阶级国家,即国家阶级性质的消亡。马克思也曾经说过:“阶级统治一旦消失,目前政治意义上的国家也就不存在了。”24这里讲的也就是这个意思。以上谈的只是阶级国家消亡的必然性,但阶级国家消亡的途径如何呢?列宁说:“我们只谈国家消亡的必然性,同时着重指出这个过程是长期的,……而把消亡日期或消亡的具体形式问题作为悬案……”。25这也就是说,阶级国家的消亡是必然的,但消亡的具体日期和形式则要等实践来回答。
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已证明,所谓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就是打碎为资产阶级服务的那一部分政治职能,而对资产阶级国家的社会职能则予以继承,否则,阶级国家向无阶级的公共国家的转化就缺少中间环节。列宁说得好,“在现代国家机构中,除了常备军、警察、官吏这个主要是‘压迫性’的机构以外,还有一个同银行和辛迪加有非常密切的联系的机构,它执行着大量计算登记的工作(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这个机构决不可以也用不着打碎”。26谈到这里,我们就可以回答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的问题了,马克思说:“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国家制度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换句话说,那时有哪些同现代国家职能相类似的国家职能保留下来呢?”27我们可以说,在将来的公共国家里,国家的阶级压迫性质没有了,遗留下来的仅仅是国家的社会职能。
既然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属于公共国家,那么其低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情况怎样?由于历史发展的曲折性,世界上的社会主义国家都不是在马恩设想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的,而是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取得胜利的。因而象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水平不高,且发展极不平衡,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还相对较低,人们的思想觉悟还有待提高,因此,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公共国家还不可能一下子达到,我们社会主义社会还停留在列宁所说的“半国家”阶段上。列宁所说的“半国家”实际上就是介于阶级国家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公共国家之间的过渡国家。在我国也就是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28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仍然一方面具有阶级国家的性质,另一方面又具有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公共国家的性质,这一阶段的国家,其职能仍然具有两个方面: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只不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政治职能逐渐减弱,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则加强、突出罢了。
综上所述,国家职能的演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原始社会里,公共国家的社会职能是由氏族议事会等机构行使的,且具有简单的特点。阶级国家出现后,原始的社会职能大部分被歪曲了,而变成政治职能。恩格斯说:“国家是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29列宁也说,“国家就是从人类社会中分化出来的管理机关”。30这里的“脱离”、“分化”也就是否定的意思(有人将恩格斯所说的“脱离”译作“异化”,实际是同一个意思)。到了将来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公共国家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是对阶级国家社会职能的继承,又是对原始社会公共国家社会职能的回复,当然这不是简单的回复。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结尾借用了摩尔根的话说:“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中的博爱,权利和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不断地向这个阶段努力。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31从而,人类社会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完成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上升的“圆圈”,从而实现了国家由低级到高级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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