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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的皇位嫡长子继承制新论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02-05 14:30:29
立嫡之法,以利天下后世。”这一分析是非常精当的。尽管嫡长制也存在着种种缺陷,但在当时的条件下,人们确实找不到比它更能“息争”的办法,来保怔最高统治权的和平继承。对干君主专制政体来说,嫡长制虽然不是最好的,却是害处最小的。虽然历史上夺嫡另立的事件屡有发生,但是它毕竟提供了一种正常的或“理想”的皇位继承形式,力皇位的继承过渡提供了起码的规则和依据,使君主专制达到某种无序中的有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皇位继承中内部动乱的频率。而历史上西欧各国经常发生旷日持久的工位争夺战,很大程度上就与这些国家的王位继承制度不够严密有关。在中国的元朝,也由于蒙古旧俗的影响,王位继承制“在汉制和旧俗之间摇摆”,从而未能确立起相对固定的嫡长子继承制,导致争夺王位的战乱频频发生。另外,正像人们熟知的那佯,历史上的阿拉伯国家由于缺乏严格的权力继承制度,同室操戈、骨肉相残的现象更为严重。据说,有的人一旦为王,便将其他兄弟全部杀死,甚至被立为王储者不得不将自己关进高墙深宫,直到登基才敢出来。


  四、皇位嫡长子继承制的合法性分析


  本来,在儒家的理想中,一直把“传贤”奉为臬圭、如《韩诗外传》所说:“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官以传贤,家以传子。”把传贤与传子作为区别两种政治境界、即王道(官天下)与帝道(家天下)的主要依据,可见君权继承制度在儒家思想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然而嫡长制恰恰就是一种家天下的“传子”制,它显然下符合儒家“传贤”的理想。但在事实上,嫡长制却又是得到了儒家肯定的。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嫡长制本身就是创自周公,是周公制礼作乐的一个重要内容。并且,周公是本是“先孔予而升”的儒门圣人,孔子一生仰慕周公,在文化制度方面奉周制为正统,一意“从周”。孔子“克己复礼”中所复之“礼”,当然也包括作为周公改制重要内容的嫡长制,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宗法制。还有儒家中的公羊学派,更是把嫡长制作为孔子的“王义”、“王心”所托,是孔子作为一个伟大的改革家“改制创新”的重要内萨容。这样一来,原本是权力私有化的产物,原本是家天下的继承制度,似乎又寄托了儒家的理想,具有了文化上的某种神圣意义,在以儒家为核心的政治文化中获得了合法性。那么,这两者的内在一致性如何理解?


  我们知道,儒家推崇王道与三代盛世,但其提出和解决问题是以现实为出发点的,具有平和实际的特点。对此,学者们曾从不同的角度对此作过分析,如李泽厚提出著名的“实用理性”加以概括,牟宗三称之为“常道性格”,是“家常便饭‘一般’普遍于全人类”的道理。这种实用理性决定着儒家思想始终对现实政治保持双重态度:一方面承认现实,对现实具有妥协性,-方面又力求在此基础上去改造现实,超越现实。所以肖公权先生说,儒家是“承认时君之政权,又非以现状力满足”;徐复观先生说儒家“不是以打倒现实去改造现实,而是钻入到现实之中,采用脱胎换骨的方法去改造现实。”这种双重性决定了后世儒家对于现实政治的包容性,使之不仅有可能接受嫡长子继承制,而且有可能接受君主专制制度。


  其次,儒家思想中的“孝道”和“亲亲”观念本身就与嫡长制的精神具有内在联系。


  儒家可以说是一种关于常情常理的思想体系,它十分重视人类社会亲情、伦理等原始感情联系,并将这种情感联系视力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视为“人道”,即人之为人、人与别于动物的根本所在。在儒家的“人道”观看来,最值得重视的“亲亲”、“尊尊”的家庭关系,是纵向人际关系上的“孝”与横向的“佛”。为此,必然会十分重视用以区分尊卑长幼、增强家族认同意识的宗族之法。正如钱穆先生曾分析说的那佯,中国人的“终极目标是父母子女永恒联属,使人生绵延不绝,短生命融于长生命。家族传袭几乎是中国人的宗教安慰。从这一意义上看,嫡长制可谓儒家亲情伦理、家族延续观念在政冶领域中的自然延伸。汉高祖刘邦有一次不无得意地说,这种世袭制是“父有体系传归于子,子有天下尊归于父,此人道之极也。”在儒家的观念中,“亲亲”、“尊尊”从另一个角度看就是“仁”,就是“行仁”的必由之路。因为,“仁者,人也”,从根本L说就是要象人一样地活着。其中最重要的就在于知道“亲亲”、“尊尊”,懂得“孝梯”,由重视家族的尊卑长幼之序,亲亲尊尊之情,推广为对他人之爱,即由爱有差等到“泛爱众”。而嫡长制出现的直接目的,就在于通过制定某种较为客观化的“天定”法则,实现权力的和千继承,避免兄弟骨肉相残,维护家庭亲情仁爱,以期收到“笃于亲”的功效。实现了这种层次的“亲亲”、“尊曹”,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起码的仁爱。这和儒家“为仁由己”、“亲亲,仁也”的观念是一致的。


  另外,从儒家所预设的社会政治发展模式来看,嫡长制虽是“家天下”的传子之法,却是通往“官天下”的现实起点。如儒家公羊“三世说”就认为,在孔子的意识中,人类社会将依次经过三个发展阶段,即:由据乱世到升平世(小康世),再到太平世(大同世)、在孔子所处的春秋时代,由于周政不行,周礼崩坏,各立嗣者也有之。王位继承方式的混乱加剧了臣拭君、子歉父、父杀子的政治动荡,使父子、君臣等“亲亲”、“尊尊”关系受到严重破坏。因此,孔子所面临的当务之急是恢复周礼,重建起码的社会政治秩序,其中就包括恢复周代的王位嫡长子继承制,减少由立嗣所引起的纷争,而非空想地、不切实际地急于实现大同社会的“立贤”之制。所以,在坚持公羊学派立场的学者看来,嫡长制虽然不甚理想,不甚美善,但这在“小康之世人性尚欠完满的情况下则是不得已的事,因而也是必要的制度。”


  孔子也曾说过,夏商周三代是“大人世及以力礼”。按照当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牟宗三先生的解释,这句话就是在谈“ 家大下之意”:大人即指天子诸侯,世及即子孙世袭相承也。传子曰世,传弟曰及。就此而言,则是说政权在私,三代只能为小康之局。


  可见,在孔子的思想中,确实存在着一种由低到高、由小康到大同的社会发展模式,只不过他将大同理想社会置于三代以前的历史开端而已。在这样的发展思路下,嫡长制的世袭制虽属小康之制,但具有“息争”、“笃亲”之功,是由乱返治的起点。先圣周公已经通过这类制度建立过统治秩序,为后圣孔子树立了榜样。所以,在“从周”与“复礼”的大前提下,儒家肯定嫡长制恰恰反映出其对大同世界的理想寄托。


  总之,就儒家的立场上看,嫡长制符合家族本位的伦理要求,也具有“成仁”的道义基础,是孔子“王心”、“王义”和政治理想所托。从而,作为一种政治继承制度同时也是一种政治传统,嫡长制在历史中获得了“百王不易之制”和“万世正法”的地位,具有了神圣的、“卡里斯玛”(Chrisma)合法炉、这样一来,本来只是基于利弊权衡、适应统治者私利最大化需求、最大限度实现权力独占的嫡长制,便在儒家政治文化的“厦化”或“磁化”作用下,点铁成金,化腐朽为神奇般地获得了文化上的意义。


  还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儒家肯定嫡长子继承制,并不意味着放弃了尚贤的理念。在不能从继承制度上保证君主质量的情况下,事实上儒家是采取了一种退而求其次的补救办法。如倡导君主尊师重道、研习儒家经典等等,借以充实君主的政治智慧,提高其政治素质。自宋朝以致明清专为皇帝举办的经史讲座一经筵制度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制度化体现。另外,也正因为无法保证君主的贤明,儒家也就格外重视在选官用人方面贯彻尚贤任能要求。科举制度在中国获得成熟的发展就很可以说明这一点。


  五、皇位嫡长子继承制的政治功能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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