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科目设置的缺陷及改革思路
建设银行会计科目设置是建设银行会计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和规范建设银行会计核算的必要前提,是进行财务、会计分析的基础。科学地设置会计科目直接影响到建设银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的质量和效果。
一、建设银行会计科目设置现状
建设银行现行的会计科目是1993年根据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专业银行要转换经营机制,实现企业化经营,逐步做到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完善,自我约束方针的管理要求而设置的。此后,伴随着建设银行业务的不断开拓,会计科目的设置进行了多次修改。建设银行现有会计科目分设为两大类:
(一)表内科目:反映建设银行会计要素实际增减变化的会计科目。按科目性质分为4种,分别为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损益类科目;按业务内容分为13种,主要为财政性存款、企业存款、储蓄存款、证券及投资、信贷资金贷款、债券及贷款、政府投资基金及贷款、委托基金及贷款、现金及金融机构往来、代理业务、其他资金、所有者权益、损益等。
(二)表外科目:不反映建设银行会计要素实际增减变化,而仅用于反映各项登记备查事项以及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会计科目,如国库券收款单、代理开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科目。
以上两大类会计科目由总行统一规定设置一级科目。各省、市、自治区分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背总行统一原则下增设二级会计科目,但在上报总行时,须并入统一规定的科目内。到目前为止,共设有一级会计科目246个。其中表内科目219个,表外科目27个。
二、现行建设银行会计科目存在的问题
(一)适应不了向商业银行转轨的需要
建设银行原有的会计科目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模式下,按自身业务特点,即代理财政拨、贷款资金,负责国家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等特色而设置的。1993年以后随着金融体制改革,专业银行逐步向商业银行转轨,四大专业银行传统业务界限被打破,业务互相渗透,建行代理财政资金业务也逐渐失去优势。为适应从财政职能向存款货币银行职能转换的变革,建设银行会计科目也作了相应的修改。而且随着向商业银行转轨的深入,新业务不断开拓和发展,建设银行会计科目增减变化次数也随之增多。但就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仍无法全面反映市场经济形势下建设银行经济行为的深刻变化。主要表现为不同业务会计科目自成体系,缺乏统一性、系统性,有的甚至存在漏洞,如“内部往来”科目等,利用其在途时间差,搞绕规模贷款,无形中增加不少会计核算上的风险。
(二)适应不了中央银行实施银行监管的需要
中央银行为更好地实现职能转换,对银行业务实施有效监管,近期已制定了新的统一银行会计科目,使各商业银行共同性质的业务,在不同银行中会计科目代号、名称、核算内容等做到一致,以统一评价尺度;同时也有利于规范银行业会计核算,避免违规经营和便于中央银行监管信息的归集和分析。建设银行现行的会计科目带有很浓的计划经济色彩,提供原始的核算信息可利用率低,其主要表现在现行科目核算内容与人民银行新的统一银行会计科目的口径不一致,如统一银行会计科目的贷款类业务按长、中、短期划分。而建设银行贷款类会计科目则不分长、中、短,而按贷款类别或部门划分。每季向人民银行提供相关统计报表时,柜台一线会计人员则要按原始凭证和账簿另行加工整理后方可上报。造成原始信息资源的巨大浪费,也给违规经营、调账调表的行为以可乘之机,难以适应中央银行现行监管的需要。
(三)适应不了金融国际化发展趋势的需要
我国加入WTO在即,建设银行海外业务不断发展,海外分行纷纷设立。截止1999年底,建设银行在香港、新加坡、德国已有三家海外分行,在汉城、纽约、东京开设了代表处,代理行含分行已有1000多个。建设银行与外资企业、国外商业银行以及国际金融组织业务往来与合作日益频繁,会计核算国际化已成为建设银行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而会计科目是会计核算的总括反映,是会计语言的基本词汇,会计核算国际化首先要求会计科目要适应国际化的要求。建设银行现行的会计科目和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会计报表在国际金融交往中不易为人所理解和接受,有碍于国际间的信息交流。如建设银行现行会计科目设置中,不论是否为本行资产负债业务,全部纳入表内核算,具体表现为“委托类”业务。对于此类业务,从根本上说不属于建设银行本身的资产负债业务,仅属于表外业务或备忘性质业务的核算。由于科目设置上的不合理,降低了由此产生的资产、负债信息的可信度,造成外行难于看懂的情况,削弱了资产负债表信息的可用性。因此,有必要借鉴国际惯例和通用原则,结合我国及建设银行的实情,制定出一套科学、规范、完整、统一的,分类合理又很适用的会计科目,以促进建设银行业务全面发展,加速其业务发展的国际化进程。
(四)适应不了经营管理的需要
随着建设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的不断深化,新业务的不断拓展,相应的会计制度、会计科目相伴产生。由于政出多门,使得会计科目核算的内容显得杂乱。同一性质的业务在不同会计制度中,所使用的科目名称不同,科目代号不同。如同为下级行存上级行款项,人民币科目为×××系统内存放“,而外汇科目为”××××辖内行活期外汇存放“。而有的是同一种会计科目名称,在不同行核算内容不一致。如”其他应收款“,A行除按制度核算正常内容外,还任意扩大其核算内容,如基建款挂账、绕规模贷款等。最终全行合并的会计报表则很难真实反映经营业务的全貌,更谈不上为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因此,亟待科学设置全行统一的会计科目,并严格界定其核算范围。
(五)适应不了统一电算化管理的需要
建设银行会计电算化从内部管理角度出发,在横向上要求本、外币会计,对公、对私、房贷、信用卡等实施统一的电算化软件。会计柜台实施综合柜员制,资金清算、会计统计报表等一条龙的大会计管理形式;在纵向上要求统一机型、统一会计核算应用软件,实现建设银行系统全国或全区大联网。目前,建设银行内部会计核算应用软件分别有:对公会计、对私储蓄会计、外汇会计、房贷会计、信用卡会计等。由于每套应用软件所依据的会计制度不同、会计科目代号不同、电算化范围不同、数据集中的程度也就不同,为实施统一的电算化管理带来极大不便。
(六)适应不了现代化信息系统的要求
现代化的信息系统,必须能够有效地监测经济组织各项管理规定和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是防范和化解风险的重要基础和手段。而建设银行现行会计科目设置所构成的信息系统,由于其会计核算无法准确、详细地提供信贷资产分行业的资料;不能及时提供各项资产、负债期限的分布和配比情况;不能全面提供某客户在本行的整体交易情况。风险管理信息的可加工性能差,就无法满足管理上复杂多变的需要,适应不了现代化信息系统的要求。
三、建设银行会计科目改革的思路
改革建设银行会计科目设置,应遵循《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从建设银行业务发展目标出发,充分体现一级法人的原则,同时要充分借鉴国际惯例和国外商业银行通用做法,充分考虑我国中央银行设置的“统一银行会计科目”的要求,制定建设银行会计科目。具体思路应该是:
(一)调整会计科目的结构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