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科目设置的缺陷及改革思路
表内科目:可按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损益类科目。主要根据资金流向,核算建设银行的主营业务和其他相关业务,同时也核算与建设银行自身资产、负债有关的各种经济活动。
表外科目:主要核算建设银行日益发展的各种或有资产、或有负债业务。这些业务是以银行自身的信誉对外承诺,在资金流动前并不构成建设银行真正的资产或负债,但却具有一定的风险,例如建设银行开出的各种担保书,不可撤销信用证等。
备忘科目:核算的内容主要是那些不构成建设银行自身的资产或负债的各类代理业务,以及仅用于登记备忘事项的科目。如:代理开行贷款利息、代理政府投资等委托业务,可从原表内核算转入备忘科目核算。又如“国库券收款单”、“重要空白凭证”等一些登记事项,原来在表外核算的,也可一并转入备忘科目核算。这样可简化表内科目核算,使表内科目能真实反映建设银行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况。
(二)本外币兼容
建设银行要发展成为现代化商业银行,其会计科目不仅要全面反映人民币业务,如对公、对私、房贷、信用卡等业务,而且要反映外币业务。应将本外币业务纳入同一套会计科目中,以体现建设银行所经营金融业务的全面性和完整性。本、外币业务按币别不同,采用分账制核算原则,不同币种业务通过“外汇买卖”科目来调整各币种间的账务平衡关系。
(三)遵循流动性原则,将现有存款类科目名称重新定义
根据管理和统计的需要,存款类科目应体现不同所有制主体形式,不同的存款期限,按流动性强弱对会计科目进行排列,以准确反映各项资金来龙去脉及流动情况。
(四)根据资产、负债结构对应和风险控制原则,对现有贷款科目名称进行重新定义
(1)贷款应根据资金流向,分为短、中、长期贷款,与负债结构对应。对短期贷款可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行业设置会计科目,以反映短期贷款行业投向,满足统计需要;对中、长期贷款,因风险性大应按贷款用途划分,体现会计的重要性原则。
(2)贷款类会计科目要较多地考虑风险性的要求,在深入考察各项贷款风险度的情况下,正确区分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对不良贷款除设置“逾期贷款”外,还应增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以重点关注此类资产风险状况,充分反映建设银行资产的风险程度。
(3)对其他具有贷款属性且交易量大的业务,要专门设置相应贷款科目。如:建设银行信用卡业务发展迅速,通过信用卡进行消费、提现结算已深入人心,而由此引起信用卡透支金额、笔数也日益增加。为具体、真实地反映这一业务开展情况,应将信用卡透支贷款从“其他贷款”科目中分离出来,增设相应的科目进行核算、管理,增强对该业务管理的透明度。
(五)增设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
为适应电算化业务发展,以利于通存通兑等相关业务的开展,便于上下级行、兄弟行之间,银行内部资金往来的清算,有必要增设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如:“资金清算往账”、“资金清算来账”、“内部往账”、“内部来账”、“本行代他行通存通兑款项”、“他行代本行通存通兑款项”、“结售汇平盘资金清算往来”、“外汇买卖”等科目。这样可加强对这些业务的管理和细化,及时清算往来资金,减少乱用会计科目进行违规经营的可能性。同时也可减少“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的压力。对规范、限制该科目使用,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防止会计核算风险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六)适用中间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相应会计科目
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是现代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业务。建设银行在向商业银行转轨的十几年间,业务发展的重点主要在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领域,这从原来的会计科目设置中就可看出。随着存、贷款利差的一再缩小,我国商业银行已真正进入微利经营时期。仅靠传统的存、贷款业务来实现商业银行的效益目标的空间较为有限,而业务多元化是当前商业银行发展的趋势,中间业务作为新利润增长点,必将成为建设银行业务重点发展的方向。而建设银行会计科目设置也必须顺应这种发展趋势,在损益类科目设置中将中间业务收入与支出从原“手续费收入”、“手续费支出”科目中分离出来。按业务种类设置“中间业务收入”、“中间业务支出”等会计科目,严格各种中间业务收支的会计核算,以精确反映各项中间业务发展状况,准确评价和指导中间业务发展。
(七)会计科目要适度超前建设
银行会计科目设置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不仅要反映当前业务内容,还要考虑对一些当前尚未开办,但客户需求且在可预见的将来有开办可能的新业务,适当超前设置会计科目,如“协定存款”等。避免以往每开办一项新业务,为满足核算需要,新临时加一块“补丁”,或临时找一相关会计科目一并核算,造成部分会计科目核算内容臃肿的局面。总之,会计改革是银行改革的基础。会计科目设置的科学、合理与否,不仅关系到会计核算的科学化、规范化问题,而且关系到建设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能否深化和顺利实现的关健。因此,尽快改革建设银行会计科目已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