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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改革的下一个十字路口:产权、充分信息与市场环境——对国有企业制度安排的研究述评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02-04 23:37:35
我认为与张维迎和林、蔡、李的的观点之争是有关的,简短地说就是它把问题从“谁拥有”变成“什么才是真正重要的”,具体说就是产权理论或者说大众持股公司治理方案的设计适用于大型国有企业吗?即使答案是肯定的,那它需要什么样的环境与之配合?如果没有一个匹配的环境,产权方案只会恶化国企的痼疾,还会产生无异于灾难性的后果。这是对以往以权利为基础的改革指引的一个有力的反驳,作者的立场是(硬预算)约束为基础的(constraint-based approach ),即认为只有在硬预算约束下才能有真正的企业行为。

  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研究,一个美国学者能对中国的三个大企业有这样深入精辟的追询与追踪,这种不回避国企致命问题的勇气和犀利给本土学人提供了很多的反思空间。

  Steinfeld 指出,在人们认为所有权真的很重要的假定下,中国的国企改革做的是把一种复合的、类似市场的所有者结构(marketlike ownership structure)引入企业中,因为认为只要放了权就什么都好办,积极性也有了(Steinfeld ,1998,7页),而企业之外的属于一个工业化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制度却都付诸阙如:如商业取向的金融中介机构,有意义的会计标准,允许破产作为市场出口,而在这种情况下,产权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同上,第4页);也就是说,不是产权方案多么失败,而是在转型经济的环境里,产权根本不存在。故此,在缺乏规范的处境下,公司制的方案对国有企业的种种典型行为:去资本化、盲目扩大生产规模、企业三角债,非但不能遏止,反而还促进了它的发生。更进一步地说,问题的关键不是产权的不成功,而是没有一个可以让市场真正起作用的机制,这样的“权”是一种徒有虚名的权,这与林、蔡、李(1996)没有市场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产权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

  Steinfeld 从两个方面:产权理论本身的缺陷和中国的现实环境,指出产权角度对改变中国的无力感或“牛头不对马嘴”的尴尬。第一方面,他指出,私有化的前提是由个人来操作企业,而现实是转型的系统是工业化的经济而非个体的小企业,在转型经济中大型企业是行动者,因此产权的重要性:如权利可以被合并到一个清楚界定的所有者手里的程度,其重要性是在递减的。而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公司治理结构就相形之下显得重要起来(Steinfeld,1998,40页)。从公司治理结构来看,它主要是所有权与控制这两个问题,人们往往容易认为产权的拥有比控制重要,但在现代大企业中,控制才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而这主要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但这并不是国企的“独家专利”,在世界范围内大企业的控制永远是一个让学者和企业管理者操心的问题。

  第二方面是中国大型国企的现实处境,鞍钢、马钢与首钢讲述了既不同又相似的故事,它们或是被主管国家机关猎取利益、在多头管辖下无所适从的受害者(鞍钢),或是被包装上市后变成因其政治地位而被保证不倒的“红筹股”(马钢),或即使是身处硬预算环境但仍成为因某些主管部门容不得国企“轻易”盈利而被加重税赋成为了外部制度环境的牺牲品(首钢)。同时,很关键的一点还在于,即使是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经理、副经理的人事任命制度依然是“上面任命的”,基本投资与生产决策依然是科层式地控制着的,银行也没有市场化(同上,160页)。国家机关干预企业的任意性并未有实质性改变,在上市企业中通过设立党组织来达到控制依然是一个途径。

  二、企业理论:不完全合同、产权及代理理论

  1、企业理论的内在逻辑

  严格地说,企业理论的奠基人是Coase ,他1937年的文章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当OliverHart提出不完全合同这一概念之后,可以说,契约理论在Williamson(1975,1980)提出资产专用性的重大发展之后,又获得了一个突破性的进展,解开了交易费用的来源之谜。契约理论作为一个体系就具备了清晰的逻辑了,即:之所以有交易费用(不管是市场交易还是企业内部交易),是因为契约是不完全的,因为不完全所以才需要有一个所有者,而所有者是要靠产权来定义的,按照Hart的观点,产权的核心是剩余控制权。有了产权才有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化,随着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开从而有了激励不兼容的问题,出现了代理问题,现代企业制度对代理问题的解决办法是,让管理者成为所有者或至少是部分所有者以及建立企业家市场机制。这一链条式逻辑的关键在于:合同是不完全的。

  2、不完全合同与产权

  交易成本的概念引起了研究制度的经济学家的关注,交易成本变成了讨论产权的基础,人们知道了分配产权的作用是降低交易成本,但什幺是交易成本呢?虽然Williamson、张五常对交易成本有很大发展,但仍“不够透彻”(许成钢,1997,6页)。哈特与他的合作者的重要贡献在于解释了交易成本是由合同的不完全性产生,不完全性指由于明晰所有的特殊权力的成本过高而使合同不能完备。

  哈特(1995)的经济理论对中国企业改革的意义,可从哈特本人在为他的中译本写的序中对中国的情况做出评论看到。

  本文的思想可以用来解释当前国有企业的状况。…为什幺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会如此令人失望呢?按本书第3章和第8章的分析,通常将对企业资产的剩余控制权和企业的剩余收入权放在同一方手中,是有效率的…可是在国有企业目前的情况下,这些条件都不成立。国有企业中的经营者被授予很大的控制权,但它们却不能拥有企业的收入或利润流——它们属于政府……由于中央政府对任何国有企业的资产都拥有最终权力,所以,在中央政府可以聘用或解雇高级经营人员并影响诸如主要资产处置的重大决策这个意义上,中国的情况变得更加复杂(哈特,1997,1-2页)。

  用一句简单的话来概括哈特的思想对中国问题的适用性就是:“当合同不完全时,权力的配置将影响效率,我们由此可以解释各种组织形式和行为。”(钱颖一,1997,序言第2页)

  三、小结

  本文选取产权、充分信息与市场环境三个角度对国有企业的制度研究做了一个简要的分析,希望反映出国企改革是如何借鉴、模仿西方市场经济为基础的企业理论及公司制的实践模式,试图进行产权改革的尝试,期图解决代理问题、但事实上的结果是难以令人乐观和满意的,并分析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结果。

  文章想强调的观点是,国有企业的改革之所以步履维艰,是因为在改尽了企业内部可以改革的要素之后,人们才醒悟到企业的外部环境按兵不动是内部再难收到改革成效的根本原因。产权或公司制方案,从本质意义上还是一种内部的“手术”。对于功能复杂、管理层次繁多的大企业,建立于个人基础的产权理论的适用性值得质疑。产权理论、不完全合同理论讲的是权利怎么划分更能带动个人积极性的问题,而中国的问题是没有一个市场培育所需要的法制环境,在这种情况下,权利在书面上划分得再精细,再“象市场”也没用。中国的改革在保持持续的经济增长率方面取得巨大的成功,但软预算约束、企业的人事任命制度、上级机关随意干预的维持不变,使国企改革很难有本质的改变。

  改革的动力何在?是企业要改吗?还是谁要企业改?国企自己是没有动力去改自己的。下一个十字路口将走向何方取决于人们如何界定这个十字路口。国家和企业都心中无底,不知自己要走向何方,用“不确定的转型”——社会学家对东欧前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经验的形容(Burawoy and Verdery ,1999)来概括转型中的中国社会也是非常恰当的。但是中国的经验能带给世界什么东西?有没有可能转型的过程本身已经塑造了一条独特的路?

  从选取的文献可以看到,经济从来不是单纯的经济,而是一种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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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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