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首 页商业源码原创产品编程论坛
当前位置:PB创新网文章中心信息化工商管理

站在改革的下一个十字路口:产权、充分信息与市场环境——对国有企业制度安排的研究述评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02-04 23:37:35
结构中,“信息不对称和激励不兼容的矛盾越突出,则对这种科层结构的依赖性越强。由此产生封官设府的内在要求,导致了机构的无限膨胀。”(同上,32页)

  在国有企业委托——代理问题存在的前提下,经理人员有动力继续维持软预算约束④。国有企业软预算约束与国企的利润动机并存,国有企业的代理人行为表现在管理者并不将全部精力放在适应市场的经营努力上面,而是用相当多的精力与国家谈判,以便在利益分配上得到尽可能大的份额。而国有资产的流失也不可避免地发生。林、蔡、李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把强化产权或明晰产权确定为改革的主要方向,是“缘木求鱼”,也是“事实上作不到的”(同上,111页)。也就是说,企业在不对等竞争条件没有消除的条件下,越有自主权,就越有更高的讨价还价动机,对企业的监督就越是缺乏充分信息,软预算约束现象就越严重。林、蔡、李预言,外部环境不改变就贸然进行产权改革,只能造成通货膨胀、失业和增长衰退的问题,东欧和前苏联国家已有先例(同上,132页)。要改革微观的企业运行机制,出路不是传统的宏观调控办法,而是把改革推进到宏观政策环境的层面,即改革扭曲的产品和要素价格体系(同上,141-146页)。

  林、蔡、李明确指出,“国有企业面临的关键问题——不在于产权模糊——真正的问题在于,不对等的竞争环境使国家没有监督企业经营的充分信息,所以以产权或所有制为核心进行下一步企业改革的思路不对症”(同上,115页)。他们明确地反驳了“产权神话”,这就对张的理论构成挑战,因而这两本书构成了一种学术争论的景观。

  如果我们用委托——代理问题来概括张维迎、林蔡李的争论,事实上,两书想解决的问题也正在于此,只不过二者“药方”不同,可以说,两书分别描划了国家作为一个“偷懒”的委托人(张)及国有企业作为信息扭曲的代理人(林、蔡、李)的形象,故张维迎主张给国有企业换一个真正的委托人,换一个真正有激励的监督人,取代国家(或政府),而林、蔡、李则主张国家的委托人角色可以不变,但必须消除国有企业的不对等竞争条件。其实二者的理论含义都相当深刻,张主张没有产权就没有真正的市场,而林、蔡、李则主张没有真正的市场产权是难以界定的,这似乎构成了一个悖论。

  从党的十五大召开为标志开始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主要是产权制度的改革来看,产权理论更受推崇。而林毅夫等以创造充分竞争为主旨,具有新古典经济学(据汪丁丁,1997)取向的学说似乎在经济学界本身也没有受到太多的认同。从关于《充分信息与国有企业改革》的三篇经济学家的书评中也可以看到中国经济理论界对产权解释的偏好(袁志刚,1997;张曙光,1997;汪丁丁,1997)。

  不过,如果我们用经济社会学的眼光来看这些争论,会发现针对国企这个不是纯粹经济组织的组织而言,纯经济学的分析有“原子化”(atomization )倾向,即将经济行为从其身处其中的社会关系结构中抽离出来(Granovetter ,1985)。从下一部分文献的讨论可以看到,纯经济学的分析会因为它忽略了事实的另一面——经济生活受政治制度影响的另一面而不能有一个完整的了解。

  3、地方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实际的控制及政府财政收入机制对国有企业的影响

  上述经济学的国企研究看作是对改革提出设计方案的一种研究,但可以看到在产权、市场这些宏大的讨论之外,他们把国企抽离而不是放入中国的政治、行政体系。上述观点的取向是一种纯经济学取向,是用经济的办法解决经济问题,比如在张维迎和林毅夫等分别研究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治理结构时,国家、地方、企业三者的关系是给定的,不需深究的,关于“国家”的概念是笼统地包含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而另一取向的学者发现在中国经济改革中扮演着实际上的经济主体角色的既非中央政府,也非企业自身,而是地方政府,它包括了由省以至镇的层次(Jean Oi ,1995;Andrew Walder,1995;王国生,1999;彭玉生,2002)。这一取向具有较强的社会学、政治学意味,我们可以把它归入政治经济学的取向或经济社会学的取向。

  王国生(1999)和王全斌(1999)的研究,不约而同地分析了中国改革国有企业的渐进方式(而不是激进的全盘私有化)的成因,其特色是两篇文章都揭示了地方政府在改革中的利益主体地位和双重目标取向。

  王国生以诺斯的制度环境理论为框架,认为中国特有的是以地方行政利益为边界的市场竞争关系,地方政府面临的制度环境是经济分权与行政任命制的组合(王国生,1999,10页)。

  王全斌(1999)的研究提出了政府收入的均衡机制⑤是国有经济困境的“病根”,意味着国企的问题实际上是政府的问题,而国企之所以还不是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的原因,也是因为政府的收入机制限制了其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如果说林毅夫等(1997)给我们描述了国企作为扭曲信息的代理人角色,并且提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的美好设想的话,那幺王全斌(1999)就揭示了是政府制造了国企代理人的特征,也又一次说明仅仅在国企这个框框里想办法,是走不出政企不分的境界的。
 4、国企经理的代理人角色的双重身份

  对国有企业代理问题经济学家钱颖一(1996)和社会学家Walder(1989)都作过透彻的分析。他们揭示了改革进行到不同时期的代理问题的特点。Walder强调了党委书记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对置身于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的国企经理作了生动的刻划,钱颖一则强调了代理问题的严重后果:国有资产的流失及代理人对资产的掠夺行为。

  钱颖一(Qian Yingyi )(1996)分析了国企经理作为代理人的“行动者”特征,钱把改革给国有企业“放权让利”的“权”作了有效的澄清,指出1992年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规定给企业经理的是“有效控制权”(effective control rights),而党和政府则保留了“最终控制权”(ultimate control rights )。有效控制权不必担财政风险,所以除了国家之外没有人要承担冒险失败的代价。因此,经理的自主权使他通过创造有自主权的部门(如二级法人)而增强,如成立附属公司,与国外/本地合作者建立合资合作企业或股份公司(Qian,1996,430页)。

  钱指出,改革中经理自主权扩大和党、政府机关架构维持不变,并继续任命国企经理的现象使两种成本同时上升:代理成本及政治成本(指国家干预失败的成本)(Qian,1996,443页)。

  笔者的博士论文研究了广州市一个国有企业从工厂到企业集团的组织变迁,涉及到对公司制改革时期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的分析。研究指出,党的书记以何种方式介入企业管理是党—政府对企业控制方式的体现,在现实中书记兼做董事长、总经理要分设的做法就是在企业内部形成制约,但有的政工背景的董事长“不懂事”现象(如因不了解行业情况而导致决策失误)使人质疑企业决策的理性如何保证(平萍,2002)。从代理人角度来看,这种内部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实际上使企业出现了两个“代理人”,即企业经理和书记。书记一职的设置不仅仅是多了一个书记的问题,而且有可能使内部人员分出派别,构成内部冲突的来源。

  5、对国有企业要有一个养育改革环境的分析

  Edwards Steinfeld 1998年的著作“养育中国的改革:国有企业的命运”,是一部建立在对中国钢铁行业三大巨子(简称鞍钢、马钢与首钢)推行侧重点不同的改革所遭遇的经历的分析,是一个在充沛的事实基础上有分析的具有理论趣味的研究。它提出的实证问题是:仅企业推出“象市场似的”(marketlike reform )改革,而体制环境中其它要素不变能奏效吗?它的理论兴趣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Tags:

作者:佚名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PB创新网ourmis.com】Copyright © 2000-2009 . All Rights Reserved .
页面执行时间:34,421.88000 毫秒
Email:ourmis@126.com QQ:2322888 蜀ICP备050067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