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与变革:近代中国企业“官利”制度分析
显然,一种制度得以存在,必然有使其存在的社会基础、条件和要求。当社会上存在多种投资途径的时候,在“追逐利润是资本天职”的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下,拥资者必然会作出对自己最可靠和回报率最高的选择。事情十分清楚,在整个社会已形成高利贷投资环境的条件下,当“不发官利,则无以动投资者之心”时,社会的现实是:不接受官利,就根本不可能筹集到兴办企业的社会资金。因此, 从这个角度出发进行分析,我们就不难理解张謇“且亦赖依此习惯耳。否则资本家一齐蝟缩矣,中国宁有实业可言?”的感叹背后所隐含的内容了。
当然,这里同时需要说明,官利作为一种社会存在,是一种利益比较后的选择,在当时的社会中有其客观必然性和一定的合理性。而改变这种制度,也并非一人一厂单独行动所能奏效,需要从整个国家和社会经济制度方面入手。因此,张謇虽然发出上述感叹,但并不表明他不同意改变官利制度。实际上,1914年,当他就任农商总长后很快推出的《公司保息条例》,正是他力图利用国家权力对企业实行“保育”,希望利用国家的财力给企业三年筹办期以补助,改变企业在筹办期因无利润而使企业家创办企业热情低落、工商业难以发达的状况,就是他试图改变官利制度的一种尝试。他在“与财政部会拟保息条例给大总统呈文”中说:“凡民间集股结合公司,三年之内,多不能获利,以现今金融之耗竭,利率之腾贵,使投资者三年之间,无利可收,则群情观望,企业者无所藉手,商业之隆,盖无可望”。因此,“今以保息之法,由国家指定的款,专备保息之用,民间能结合公司资本达若干万元以上者,每年给予若干元,以为其资本之息。冀投资者对于将来,有无穷之希望,对于现在,又有自然之收入,庶几集股较易,而公司之成立较多,公司当三年之内,不须剥蚀资金,以应股本之息,则发达较速”。 然而,由于北洋政府财政极度困窘,张謇制定并极力想推行的这项措施,并未得以实行。官利制度也依然得以延续。
当然,对于能够存在并延续七十多年的一种经济制度,我们在看到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具有一定合理性的同时,还应当注意其多方面的影响,而不应当将注意力仅仅局限在资金领域。譬如,由于官利制度存在而导致的股东对企业主持者约束力的弱化,就很值得我们关注。一般来说,按照正常情况,拥资者购买股票成为某企业的股东后,与该企业之间便形成了利益相同利害与共的关系。为保证股东投资获得回报,制度上对企业主持者有相应的种种规定。如企业经营的大政方针有股东会和董事会等参与决策,有监事会和查账员对企业主持者进行监督和检查等。可由于官利制度的存在,却弱化了上述这些关系,弱化了股东对企业的关注和监督。“从股东方面来看,他们所关心的只是如何收受股息,对于企业的经营并不感兴趣,只考虑股息愈大愈有利,毫不关心企业的经营情况如何。其结果,必然使得中国的公司、企业基础不稳固。这种制度一天不改变,中国的公司、企业便不可能有稳固的发展”。 在对欧美考察归来之后,梁启超对中国股份制企业分配方面的评论是:“凡公司必有官利,此实我国公司特有之习惯,他国所未尝闻也。……故我国公司之股份,其性质与外国之所谓股份者异,而反与其所谓社债者同。夫持有社债券者,惟务本息有着,而于公司事非所问,此通例也。我国各公司之股东,乃大类是,但求官利之无缺而已……以其官利有着也,则习而安之……”。 张謇主持的大生纱厂在成立十二年以后才召开第一次股东会,张謇在会上所说的“历届虽有说略、帐略奉报,然始终不知厂在何处、作何状者,股东中殆十居八九” 的情况,虽可能有其特殊的原因,但应该说并非个别现象。
显然,官利制度在近代中国的产生,是一种利弊共生的结合体。我们尽可以从其利或弊的方面找到例子。但是,如果跳出这个思维框架,从更深的层面思考,我们可能会发现更多的东西。譬如,从官利制度在近代中国产生以及普及延续的状况看,传统社会经济体制结构的影响和制约力量决不能漠视。它的存在和潜移默化的作用,往往导致某些东西发生变异,尤其是外来或引进的事物,更容易产生变异。但是,中国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内在动力,是否能,或者说怎样与外来的有优越性的东西结合,应当更多的吸引我们的注意和考察,因为,有生命力的经济模式,必然是最适合国情的模式。
总之,笔者认为,对于存在达七十多年的这种经济制度的认识,不能简单的停留在给其下一个价值判断上,更应当关注的,是使其产生的社会经济结构、是使其得以生长的历史文化土壤,是这种长期存在的经济制度对今天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对这些因素进行探讨,可能会使我们的研究更加富于时代的意义。
Tags:
作者:佚名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