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管理财务报告行为研究
“财务报告是提供在经济决策中有助于一系列使用者的关于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动的数量化资料,并反映企业管理当局对交托给它的资源的保管工作或核算工作责任的成果。”(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简称IASC,1980年)“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十七条,2001年)可见,财务报告的运行工作就是围绕着一定目标展开的,同时,报告运行需要调节,无论是自发调节还是自觉调节,都是为了使报告系统协调地平衡地运行。对报告运行实施调节,实际上就是平衡或校正财务报告运行与目标的偏差,以保证财务会计活动在变化着的内部、外部社会经济环境条件下,按预期目标运行。所谓“管理财务报告”是指企业的有关利益主体在某种程度上有意识地介入到对外公布的财务报告的运行处理过程中,对所揭示的财务信息进行管理,以达到各有关利益主体的非公开化的目的。
民营企业管理财务报告行为的研究范围
民营企业管理财务报告行为主体是企业的股东、经营者。经营者受所有者之托经营管理公司,但二者的利益并不是一致的,各自追求的具体利益是不同的,所有者投资的目的是尽可能地实现个人财富或市场收益最大化,而经营者阶层却可能利用他们控制企业资源的优势谋取个人效用最大化,并且委托人能了解的有关代理人的信息是有限的,正是由于经营者行为与所有者利益的偏离和信息不对称两方面原因,造成了所有者利益的损失。他们彼此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都有可能采取管理财务报告的行为来实现自身的利益。
民营企业管理财务报告行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是不违反有关经济法律、经济法规以及财务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报告条例的规定,管理财务报告的行为是在法律、法规、准则、制度等法律规范允许范围之内的一种行为。因此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管理腐败行为不在研究范围之内。
管理财务报告可以理解为民营企业的有关利益主体对财务报告中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在一定程度上的控制行为。民营企业的利益主体有可能根据自身的需要,如更方便地获取银行贷款、经营者报酬契约的履行、所得税方面的考虑等,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利润、资产、负债的会计数据或财务指标。
管理财务报告问题的研究对象,是民营企业所有对外公布的财务报告,内部财务报告不在研究范围之内。因为管理财务报告行为是有关利益主体有目的、有意识的介入行为,所以对一些方案的随机决策等行为也不在研究范围之内。
民营企业管理财务报告行为的思考
对财务报告的前提控制
在任何情况下,会计收益都应当是企业资本得以保全后的数额,因此资本保全构成计量会计收益的最必要前提。亚当斯密将收益解释为那部分不侵蚀资本的可予消费的数额,从而提出资本保全理论。资本保全理论成为真实收益理论的核心,严格区分资本补偿和资本收益是对财务报告中有关收益计量实行前提控制的最重要方面。假如失去对这一前提的控制,企业对外公布的会计收益就将是不可靠的和令人怀疑的。
对财务报告的要素控制
与收益的计量直接联系的要素是收入和费用。对收入和费用的控制标准主要是财务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应规定,这显然是一种内含合理性的合法性标准。民营企业管理利润和财务报告行为,无疑是一种在法律、法规约束下的企业行为,但也不排斥通过正确的职业判断有意识地使管理利润及财务报告的行为合理化。一般而言,随着现行法规、制度的完善,在收入和费用的内容方面,将不会再有更多的管理利润及财务报告行为。
对财务报告的程序控制
从程序上看,财务成果只是一个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的配比程序,按照历史成本原则和权责发生制的要求确认和计量费用,已成为很难加以改变的要求和传统。权责发生制一方面使现行的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具有了合理性的基础,另一方面也给企业增加了收入和费用上的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到企业收益的确认,为企业管理利润和财务报告行为提供了合法的空间。
民营企业管理财务报告行为的现实基础
随着民营企业规模的扩大,对企业的制度和规范化提出更高的要求,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只能依靠专家专门经营,出资者不再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上市公司的出资者由直接投资企业转向间接投资股票,越来越远离企业,两权分离采取了越来越有效的形式,与此同时也激化了众多私人所有者之间以及私人所有者同经营者之间的矛盾,民营企业对管理财务报告行为尤其积极主动:
只要民营企业的股东在二个或二个以上,股东们就会非常关心他们投资的内在风险和投资报酬,民营上市公司的股东们需要资料帮助其决定是否买进、保持或卖出其证券,股东们还关心能帮助他们评估企业支付股利的资料,对委托代理经营者的民营企业,股东们需要资料以评估管理者对资源的使用与受托责任;考虑到民营企业急速扩张而又融资困难的现状,民营企业会按债权人关心的内容调节管理财务报告的有关要素,以便使供应商和其他商业债权人作出对企业有利的信贷决策;研究表明,民营企业隐瞒利润的现象是最严重的,其隐瞒的金额高达了总资产的9.7%(香港大学刘俏教授与肖耿教授的研究成果,2004年),也就是接近了十分之一的总资产水平,有没有可能因为民营企业难融资的情况严重,进而迫使民营企业隐瞒利润呢?根据学术界的看法,这种可能性当然是有,但是民营企业本身想逃税而多放钱在自己口袋的思维可能是隐瞒利润的主因,这就又激发其创造管理财务报告的积极性。民营企业中的经营者受所有者之托经营管理公司,但二者的利益并不是一致的,各自追求的具体利益是不同的,所有者投资的目的是尽可能地实现个人财富或市场收益最大化,而经营者阶层却可能利用他们控制企业资源的优势谋取个人效用最大化,并且委托人能了解的有关代理人的信息是有限的。正是由于经营者行为与所有者利益的偏离和信息不对称两方面原因,再加上银行的融资基本上不会向私营企业倾斜的现状,为民营企业管理财务报告行为创造了条件。
当人们的行为相互作用时,当事人就会想办法达成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协议,理论上称为合作博弈。在不完全信息的博弈中,博弈参与人努力使自己的期望效用最大。民营企业管理财务报告行为决策时遵从的就是期望效用极大化原理,民营企业选择“管理财务报告行为”的期望收益是“少交或延迟交纳所得税、争取债权人支持、美化经营业绩”等,而选择“放弃管理财务报告行为”的期望收益为“立即交税、还贷与获得税收、债权人支持的可能性的乘积”,但是民营企业所处的环境是比较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