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设备评估方法及风险浅析
在当前的资产评估中,机器设备是除房地产外出现频率较高的有形资产,特别在对工业企业的资产评估中,机器设备种类繁多,数以百计,构成各异。评估时通常需要逐台进行核查评定,要收集大量的资料、数据、运用适当的评估方法,依次进行分析判断、得出有效的评估结论。
机器设备在不同的单位,由于其所处的环境不同(继续使用、长期闲置)或不同的评估目的(续用、抵押、转让变卖、清算拍卖),所用的评估方法,选用哪些数据、参数都会有所不同,因而评估结果也会有不小差别。评估时从资产评估的效率和相对合理角度看,按各种评估方法的特点,明确其最适宜发挥作用的范围选用好评估方法,将有利于提高资产评估的质量和效率,免除评估方法选用不当形成的风险。
和其它资产的评估一样,机器设备评估方法主要为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三种。下面我们对其原理、适用范围、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简单分析。
一、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目前公开市场上与被评估对象相似的或可比的参照物的价格来确定被评估对象的价格。如果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是不完全相同,则需要根据评估对象与参照物之间的差异对价值的影响作出调整。影响机器设备市场价值的主要是比较因素。比较因素是一个指标体系,它要能够全面反映影响价值的因素。不全面的或仅使用个别指标所作出的价值评估是不准确的。一般来说,设备的比较因素可分为四大类,即个别因素、交易因素、地域因素和时间因素。
市场比较法评估机器设备,要求有一个有效、公平的市场。有效是指市场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可靠的,评估参照物在市场上的交易是活跃的。而公平是指市场应该具备公平交易的所有条件,买卖双方的每一步决策都是在谨慎和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作出的,并且假定这价格不受不适当刺激的影响。
市场比较法适用于市场发育较完善的地区,当存在有同类设备的二手设备交易市场或有较多的交易实例,是获取资产价值较为简捷的方法。但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尚在逐步健全的进程中,二手设备市场交易品种单调、频率不高,交易信息不透明,可采用案例贫乏,这限制了市场比较法在现实资产评估中的广泛运用。
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时,应注意评估的是机器设备的成交价,而不是一台持续使用的机器设备的完全重置成本,得出成交价后应加计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费,安装调试时间较长的还应加计管理费用、资金成本等。一般用现金结算时,成交价会低,设备中哪一方运输也会影响价格。运用市场法评估不存在成新率、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等问题。
二、收益法
机器设备的价值评估也可以使用收益法,即对机器设备未来产生的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按一定的折现率折为现值,作为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基本公式如下:
P=∑RI /rI
式中:P——评估值
RI——在第i年的净收益
rI——第i年的折现率
或:
P=∑FI/rI
式中:FI——在第i年的净现金流量
rI——第i年的折现率
使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是:1、要能够确定和量化资产的未来获利能力、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2、能够确定资产合理的折现率。对于收益可以量化的机器设备,可用收益法评估,如生产线、成套化工设备等。
收益法的优点在于它可以充分考虑资产的各种贬值因素,并且,由于是用未来收益来衡量资产的价值,其结果较容易被投资者所接受。其局限性是,大多数设备因为所预测的现金流量是由包括房屋、机器设备在内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土地、无形资产等整体资产带来的,很难量化到单台机器设备上。预测未来收益和确定折现率的主观因素较大,两者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性。
在运用收益法评估时,应注意其收益期限不能是无限期;要考虑设备的技术含量、技术进步是否有提前淘汰被评估设备的可能性。稍有疏乎即将带来风险。
鉴于以上受到收益预测的限制等因素,故在评估工作中,收益法多作为一种补充法,用来确定设备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同时用来分析企业是否存在无形资产。
三、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机器设备评估最常用的方法。成本法是从成本的角度来衡量资产的价值,它首先估算与评估对象完全相同或功能相同的全新资产的成本。如果被评估对象是一台全新的设备或一个全新的工厂,则被评估对象的价值为它的重置成本。根据替代性原则,在进行资产交易时,购买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按市场标准重新购置或构建该项资产所付出的成本。如果被评估资产已经使用过,则应该从重置成本中扣减在使用进程中的自然磨损、技术进步或外部经济环境导致的各种贬值。因此,成本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和资产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将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作为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P=RC-DP-DF-DE
式中:P——评估值
RC——重置成本
DP——实体性贬值
DF——功能性贬值
DE——经济性贬值
设备实体性贬值与重置成本之比称为实体性贬值率,用αp表示;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与重置成本之比称为功能性贬值率和经济性贬值率,分别用αF和αE表示。因此以上公式可写成:
P=RC-RC×αP-RC×αF-RC×αE
=RC×[1-(αP+αF+αE)]
公式中的(αP+αF+αE)称为总贬值率或综合贬值率, 用α表示。因此有:
P=RC×(1-α)
在评估中,通常将(1-α)称为成新率,用β表示。上述公式也可写成为:
P=RC×β
使用成本法评估机器设备的核心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正确估算重置成本;二是合理确定各种贬值的因素,并量化贬值。
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包括购置或购建设备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直接成本费用、间接成本费用和资金成本。
其中:
1、外购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主要包括:设备自身的购置价格,运杂费和安装调试费。对设备安装调试较长的,还需要考虑是否需要计算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占用资金成本。
2、进口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主要包括:现行国际市场的离岸价格(FOB)、境外途中保险费、境外运杂费、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银行及其他手续费、国内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如果是到岸价格(CIF),其中已包含了境外途中保险费和境外运杂费。在评估时要注意两种价格内涵的差别。
3、自制设备的重置成本主要包括“制造成本和相配比的期间费用(如应摊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大型设备的合理制造利润;其他必要的费用(如设计、论证等前期费用);安装调试费用等。目前工厂产品成本计算是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采用制造成本法,产品的成本是制造成本。而重置成本法评估机器设备要求估算的是该项机器设备的完全成本。忽视两者差别,在评估时如直接以企业自制设备的账面成本作为评估值,而漏计了应包含的相配比的期间费用,势必低估机器设备的评估值,带来风险。
设备成新率反映评估对象时的新旧程度,也就是机器设备的现时状态与设备全新状态的比率。设备成新率求取通常采用使用年限法、观察分析法和修复费用法等方法。
其中:
1、运用使用年限估测设备成新率时应注意:设备的总使用年限为正常负荷情况下的使用所限,而非自然使用年限,超负荷运转或负荷不够,都应在自然使用年限上结合生产环境进行科学合理的增减。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为正常负荷下使用年限。
2、运用观察分析法特别要注意的是要多听取实际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介绍设备的实际使用状况和技术状况。
3、运用修复费用法应注意:可修复机器设备是指设备经修理后能够达到正常工作状态;修复后机器设备成新率是指在设备达到正常工作状态下的成新率。
由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得知,在目前机器设备的三种评估方法中,成本法是最宜操作,在实际评估工作中应用最广泛的方法,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是一种补充和验证。我们根据评估的经济行为,具体的评估对象确认拟采用的评估方法后,掌握好风险,将能把评估价值与实际价值的偏差降低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