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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的财务思考
(二)会计师事务所。它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接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会计、审计、申报税收和经济咨询等业务的中介组织,属于社会审计的范畴。无论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公司治理原则,还是我国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都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独立审计。我国约有71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为1000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会计行业的竞争自然是非常激烈的。为占领各自的会计市场,会计师事务所竞相降价,从而导致了审计质量日渐下降的恶性循环。拥有近百名注册会计师的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曾为60多家上市公司进行审计,银广厦事件后不得不被摘牌。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是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重要会计信息,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国内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治理非常关注,采取了不少重要措施。
一是双重审计。中国证监会在2001年年底出台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6号——A股公司实行补充审计的暂行规定》,对2002年4月1日以后报送拟上市材料的公司,以及从2002年1月1日起报送拟增发新股及配股材料的公司做出规定,除了聘请国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外,还必须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按国际通行的审计准则进行审计。这里存在三个问题:(1)审计成本的提高。据介绍,提高幅度是原有成本的5倍还多,从而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同时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成本的低高也形成了强烈的反差……(2)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就那么可靠?且不谈安然事件引起美国证监会(SEC)对安达信的主案调查,安达信在2001年6月就被SEC指控为“欺骗及伪造账目”,被华盛顿联邦法院罚款700万美元,一位资深会计师被罚终身禁入。安达信不仅涉嫌违反财务准则做假账,更严重的是其雇员毁坏了部分有关安然公司的重要材料,其中包括电脑文件、书信、审计报告、存档文件等。此类丑恶行径不得不使安达信高层作出决定,将休斯敦首席合伙人大卫·邓肯除名。位于全球“五大”著名会计师事务所之首的普华水道近年来也因涉嫌违反审计法则而被罚款。(3)双重审计信谁?如果A公司与B公司所做的审计报告结果不一致,那么应该相信哪一个呢?绝不能因为是国内审计师做的审计报告就不信任他。
二是拆分。境内外的会计师事务所都是混业经营,即既从事审计业务,又从事咨询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传统业务是会计及审计服务,延伸至税务咨询。管理咨询的业务所占比例很小。但从20世纪90年代起这种状况发生了显著变化,1993年美国“六大”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仅占总收入的30%,随着BRP(企业流程改造)、ERP(企业资源规划)、Y2K(计算机千年问题)维护、网络基础的供应链管理及电子商务等的蓬勃发展,1999年“五大”(普华兼并永道后只剩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咨询业务收入比重已高达51%,审计收入的比例则从45%降为30%,另外19%为税务规划与咨询收入。由于致力于拓展利润丰厚的咨询业务,使会计师事务所疏于主业——上市公司的财务审计,直接导致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质量下降。目前美国SEC要求“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分离咨询业务,实行经营拆分。其实,为了提高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有些国家禁止审计人员从事一些特定业务,如日本和荷兰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为同一委托人既提供审计业务又提供税务和咨询业务;在瑞士,向一个客户收取的服务费用不能高于事务所总收入的10%;在墨西哥,如果审计人员一年中来自同一企业的审计收入超过其年收入的40%,就可以认定其与该企业有经济上的关联关系。然而,在我国对于提供财务会计、税务咨询和管理咨询等非审计服务还没有限制;对于注册会计师从一个委托人处获得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也没有规定。从机制上讲,拆分的规定是避免会计师事务所违法经营的重要措施。
三是会计行业的监管。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对于提高会计执业质量至关重要,因此,在要求会计师严守职业道德的同时,会计行业应致力于推动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这一点现在已成为整个行业的共识。第16届世界会计师大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改进自身的质量控制程序,从内部进行风险控制,防止少数人的道德风险对整个事务所甚至整个行业的破坏。大会还提出一种耳目一新的观点,认为为了使公众确信会计师行业的独立性和质量,应该提高其执业的透明度。
ACCA发言人在大会上指出,现在会计行业已经不得由行业内部的机构自我监督,监管职能不可避免地要从职业团体手中转移到另外的独立监管团体,独立监管团体的目标只能是保护公众利益,这是最恰当的改进方式。美国证监会主席哈维·L·皮特(Harvery·L.Pitt)也指出,需要对会计职业的监管进行改革,不能有象现在这样一个漏洞百出的监管系统。会计师事务所担负着很重的公众责任,我们有过太多的财务信息披露失败,证监会不能(在任何事情上都不会)再容忍日益增长的更改声明、审计失败。经营失败和投资者因之遭受损失等情况的发生。不论是什么原因,我们都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恶性循环再持续下去,这种局面已持续太久了。……我们已主张开始着手重构会计职业的监管体系。
这个新的组织应该由公众成员占主导,并有两个基本的职能:职业纪律和质量控制。关于职业纪律方面,首先,该系统应当由以公众成员为主导的新机构来负责实施运行;其次,证监会将判断决定某些行为是违法行为还是违反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第三,新机构将有权进行调查、提起违纪控诉、公开处理结果以及限制个人和事务所从事公众公司的审计业务等;第四,提起违纪控诉应当及时、做到快速反应;最后,调查、查处违纪行为应接受证监会的监督。关于质量控制方面,首先,应该对现行的互查制度进行改革,避免事务所对事务所的审查;其次,新的质量控制程序将取代现行的每三年进行一次的所对所的互查制度,新程序将更频繁地审查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和专业胜任能力,旨在提高未来的审计水平;第三,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控制人员,这些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并不从属于任何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第四,质量控制人员将接受以公众为主导的新机构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