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内民主的意义和范畴的思考
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发表后,发展党内民主成为一种主流观念,这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选择。面向21世纪的中国共产党,要保持自身的生机活力并进一步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大力进行党内民主的建设,并通过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为此,着力加强对党内民主问题的研究,深入探讨并努力揭示发展党内民主的意义、动力、内涵、界限和途径,是我国理论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旨在对此作一些探讨。
民主政治的历史趋势与党内民主的选择
最近一个世纪最为引人瞩目的进展,除了科技革命的日新月异和经济发展的蒸蒸日上,就是民主在世界范围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如果说二千多年前柏拉图等人把“民主”视为不良政体之一,而直到20世纪30年代还有不少西方人羡慕希特勒的极权统治的话,那么在新的世纪之交,民主已经成为不以任何人和任何国家的意志为转移的时代潮流。
面对世界民主进程的大势,我们应当持一种理性的态度:既不全盘接受西方的民主价值观念,也不拒斥当代民主进程的历史走向,而是既拥有人类政治文明的眼光,又立足于中国现实,探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道路。首先应当明确的是,我们之所以要实行民主政治,是遵循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社会发展规律,是因为民主是一个可以解决许多问题的、最有效的政治制度。民主之所以能够在世界上逐步取得胜利,就是因为它体现了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方向。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认识到,在目前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在世界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同时并存的历史条件下,在当代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遭受挫折的特殊情况下,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开展的不仅是经济实力的竞争,而且是政治制度的竞争。社会主义要在21世纪立于不败之地,不仅要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经济增长率和生产力,而且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正如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所说:“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能否建立高度的民主政治,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前途和命运、决定社会主义生死存亡的重大历史课题。
为什么说民主是一个最有效的政治制度?从政治学角度看,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能够有效维护政治合法性,虽然其积极意义不只这一点。所谓“合法性”,简单说是指民众对于现存政治秩序和政权的信任、支持和认同,也可以说是政治权力以非强制手段维持其统治秩序的能力。若一政治体系能有效地取得和维系其权力合法性,则将大大有助于政府的运作和政局的稳定。因此,合法性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那么,合法性靠什么维系呢?不少人总有这么一种观念:经济发展能够带来政治上的合法性。诚然,经济是基础,我们谁也不会否认它的重要性,但并非经济上去了,政治上就可以高枕无忧了。经济增长并不一定能带来政治合法性,这已被政治学反复证明了。更何况,任何一个政府,都不能一定保证经济的增长。有关研究表明,在不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威权体制下,政权的合法性通常与政绩尤其是经济绩效纠缠在一起,只有高经济增长率才能换得民众对政治统治的支持和认可。由此必然的结果就是,政绩的不足特别是经济危机就必然导致合法性危机。而问题恰恰在于,经济总会有起有落,任何一个政权都不可能一直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更不用说是永远了,因为经济发展有自己的规律和周期,这通常是不以执政者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把合法性与政绩(经济绩效)完全挂钩就必然要产生政治上的危险,一旦经济上出现大的滑坡和危机,无论执政者是否有责任,都有可能导致合法性的动摇,甚至引起政治统治的崩溃。这是一把“悬顶之剑”。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引以为戒。把合法性建筑在意识形态和领袖的威望上不可能长久;把合法性完全建立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也不甚明智。
目前世界上能够比较成功地、一劳永逸地解决社会安定与合法性危机的办法,就是依靠一种巧妙的“民主政治”的制度安排,西方发达国家均如此。这种制度安排的关键是把统治秩序与具体的统治者分开,合法性由统治秩序即制度提供,而政绩则与具体的统治者相关联,从而使合法性与政绩脱钩,进一步讲是使政治秩序与经济秩序公开,政治稳定不太受经济发展的影响。政绩不好,人们只会对具体的统治者发生怀疑,但不会殃及基本的统治秩序。所谓民主政治,如果从政治形式而不是从内容来说,在技术上就有这样的功能。
一些人可能会把上述民主制度安排的有效性归功于多党制,即认为政党的轮流执政可以让人们所不满的掌权者下台,从而平息民怨,转移视线。但实际上问题的关键不是多党制,而是在于把统治秩序与具体的统治者分开,这就是民主制度的巧妙之处。多党制只能说是这种制度安排的一种途径,尽管从经验上看是一种比较普遍的途径。
西方学者总是把民主与多党制划等号,这是他们的偏颇之处。实际上,民主不取决于什么政党制度,而是取决于人民能否选择自己的政府,从而把合法性建立在人民的选择之上。政党的轮流执政只是这种制度安排的一种形式,而不是民主的精神实质。古希腊没有多党制,但有民主。甚至在西方近代,不少主张民主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包括美国的一些“宪法之父”)也反对政党政治。民主的内容是确定的,但形式可以是多样的。根据我国的国情,我们完全可以尝试一种非西方式多党制的民主模式,通过共产党的党内民主来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
共产党内的民主模式是区别于西方多党制民主的一种构想,其基本宗旨在于既能保证共产党的领导,又能顺应民主政治的历史趋势。由于社会主义民主不应照搬西方多党制的模式,我们的民主政治发展必须超越西方多党竞争式的体制,在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通过党内民主的制度化、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来逐步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这应当是我们政治体制改革着力研究的大问题。这件事做好了,就远远先进于西方所谓的主流民主的模式了。这是中国共产党在21世纪立于不败之地的政治保障,也是一件对国家、对民族、对世界社会主义功德无量的事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当前我国有关党内民主的理论和实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党内民主:内涵与范畴辨析
面向新世纪,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内民主意义重大,这已达成共识,问题在于怎样理解和发展党内民主。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如党内民主的意义是什么、内涵是什么、应当如何入手等等,分歧就很大。也有人在党内民主的问题上认识不清,顾虑重重,存在不少模糊认识和似是而非的观点。有鉴于此,有必要对有关党内民主的几对关系进行一些分析和思考,这或许有助于廓清党内民主的内涵、范畴和界限,深化对党内民主问题的认识。
第一,党内民主与一般民主的关系。时下有一种观点认为,党内民主不同于一般的民主,既不能用一般民主来规范党内民主,也不能用其他政党的党内民主来要求我们的党内民主。如果从民主的特殊性方面来看,这是不言而喻的。任何类型的民主发展都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结晶,我们进行党内民主的建设,就要敢于吸收人类政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反之,如果脱离一般的民主范畴去谈党内民主,难免会不得其门而入。党内民主固然有其不同于一般民主的特殊性,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也有不同于其他政党的党内民主的特殊性,但既然是民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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