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成本法在香港应用的调查分析
3、实施作业成本法的动因
问卷调查表询问了实施作业成本法的动因和实施的经历。实施作业成本法和打算实施作业成本法的企业只有14家,有作业成本法使用经历的只有10家。由于样本容量较小,讨论有关实施作业成本法的动因和经历比较有限,正规的统计假设检验不可行。
调查表调查了实施作业成本法的动因,将其重要性划分为10个等级:“1”代表不重要,“10”代表很重要。如表4所示,使用作业成本法获得了“更为准确的成本信息”这一项拥有最高的分值,说明其在使用作业成本法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改善经营过程”同样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作业成本法可以把成本追溯到各作业上,并有效识别在运作过程中的缺憾,使非有效的过程变得有效。一些公司用作业成本法来进行产品定价和产品组合,该激励因素的重要性为6.92。作业成本法同样可用来作资源决策,该激励因素的重要性为5.11。
4、实施作业成本法的支持
我们还调查了实施作业成本法是从哪些部门获得支持,把反应结果划分为10个等级。“1”表示低的重要性,“10”表示高的重要性。如表5所示,尽管作业成本法是一种成本计算方法,但会计和财务部门并不是支持作业成本法实施的重要力量来源。有可能一些会计人员认为作业成本法是对他们已经建立起来的工作构成威胁。更值得注意的是,会计和财务部门比起其它部门较少使用作业成本法的数据。该结果和表4的“作业成本法的主要动因是完善产品成本信息”的结论有悖。
5、设计和实施作业成本法中遇到的困难
作业成本法是一项比较耗时和复杂的体统(Armitage和Nicholsom 1993;Chung et al 1997),鉴于此,我们对一个作业成本法实施时各阶段进行了评价。把各阶段标识为10个等级:“1”表示不困难,“10”表示非常困难。表6显承了研究的结果。实施作业成本法最困难的是为系统收集资料。为新的作业、产品、组织机构调整作业成本法的实施细节同样是一项困难的工作。将作业成本法融入现行的会计系统也是一项有挑战的工作,需要补充新的熟练的技术人员。根据调查显示,标识作业成本库和确定成本动因被认为是作业成本法组成因素中最简单的,这一点和Armitage和Nicholson(1993)的结论刚好相反。
6、对作业成本法的满意程度
作业成本法的使用者被调查是否对新系统满意。如表7所示,在使用作业成本法之前,通过对6个特征的描述(业绩表现、成本削减、过程改善、成本信息、定价策略以及资源决策),反映公司对传统的成本计算方法持有较低的满意程度。在使用作业成本法之后,除了资源定价方面外,其它方面都获得了显著提高,几乎提高了100%。尽管反馈者的数量不多,但在满意程度增加的幅度上确实引人注目。Swenson(1995)同样发现了美国制造企业在成本系统上的重要改善。
7、不采用作业成本法的原因
针对不实施作业成本法的企业,我们调查了不实施的原因(1=因素不重要, 10=因素很重要),如表8所承。“缺少足够的培训人员”是不实施作业成本法的一个重要因素。对现存会计系统的满意和缺少来自上层的支持也是重要的原因,这个原因和Chunget al的结论一致。被调查者同时反映安装实施可能需要很多的时间。
四、结论
作业成本法在过去10年中受到了广泛的关注,新型的咨询公司已经扩展了作业成本法的应用范围并研发出相应的软件,极力将这种服务推向市场,推销给现有的和潜在的顾客。“作业成本法”也成为大学会计课程中必须掌握的内容。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调查作业成本法在香港的实际应用情况。迄1999年为止,作业成本法的使用并不是很广泛,在被调查的公司中,有11%的公司已经使用作业成本法,5%的公司打算使用。其中一个问题是:会计方法的定义,有的公司使用的会计系统非常类似作业成本法,但他们不叫作业成本法,而自称为使用作业成本法的公司可能使用传统的成本库和成本动因,所以在调查表的设计中,对作业成本法的细节都有较为详尽的提问,以防止由于定义而造成误解。
对香港应用作业成本法情况的研究表明,大量公司接触作业成本法的时间还不长;公用事业的使用率比其它行业都高,这点和“工业企业使用作业成本法程度较高”的假设并不相符;使用作业成本法的公司在规模上(员工、销售量、总资产)都显著大于没有使用作业成本法的公司;而产品的多样性以及竞争压力和作业成本法使用上的正向关系在统计上并不显著;制造费用比例较高在香港并不是使用作业成本法公司的显著特征,在统计上使用作业成本法的公司和没用使用作业成本法的公司,其成本结构也没有显著的区别;获得更为准确的成本信息成为实施作业成本法的主要动因,改善经营过程同样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奇怪的是,会计和财务部门并不是支持作业成本法实施的主要部门和主要使用者;实施作业成本法最困难的是为系统收集信息;令人欣慰的是,使用作业成本法后,除了资源定价方面,业绩表现、成本削减、过程改善等方面都获得了显著提高;缺少足够的培训人员是不实施作业成本法的一个主要原因。
由于样本数量有限,实证研究显得有些有限,所以我们只是一个探索性的研究,用Bjornenak的话来说,香港是一个信息的集散地,在作业成本法方面,其研究潜力还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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