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研究
强调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是相关利益者理论对股东至上理论替代的结果。根据承担剩余风险与享有剩余控制权一致的原则,相关利益者的确应该分享剩余控制权。企业作为利益相关者的合约,公司董事会应看作公司有形和无形资产的受托人,其职责是使公司资产的价值得到保护和不断增长,并使资产在不同相关利益者之间得到均衡分配,即受托人不仅应考虑现有股东利益,而且应平衡现在和将来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在这样的背景下,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要求也就成了必然的选择。
3.公司治理模式的趋同带来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融合
值得指出的是,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种种迹象表明,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正在取长补短,走向趋同,经济的全球化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加快了这种趋同。那么,公司治理模式的趋同将给会计信息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在英美两国,会计信息的主要用途就是满足公司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决策需要,机构投资者的日趋扩大和稳定使加强内部治理成为必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契约执行作用得到重新审视,《萨班斯一奥克斯莱法案》明确提出了表内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要求,“通过改善公司按照证券法律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来保护投资者,并达到其他目的”(3)。早在1996年的《改进企业报告-着眼于用户》中,AAA就对最影响可靠性的计量基础,借用户的意见否定了以现行价值取代历史成本;否定了自创商誉等无形资产确认问题;对企业报告中应包括预测性财务报表、存货计价和固定资产折旧应减少备选方法等主张,该报告也持不赞成意见。可见,英美模式下会计信息质量也不是一味地强调相关性,而是在可靠性得到基本保证的前提下来提高相关性。与此同时,德日模式的外部治理逐渐加强,外部人的信息需求开始受到重视,促使财务报告目标必然由契约执行向决策相关转化,尤其是欧盟要求2005年以前在欧盟范围内的上市公司一律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而国际会计准则体现的正是决策有用思想,强调会计信息相关性,不难肯定,德日模式下关注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向相关性的转换指日可待。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趋同将带来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的融合(4)。重视可靠性是财务会计的本质(反映经济真实)所决定的,也是近年来美国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欺诈案件给予我们的教训。不相关的信息固然无用,但并非对所有人都无用。而不可靠的信息更为危险,所有使用者的决策都会被它误导,从而带来难以估量的风险和损失。
三、完善公司治理,创新会计揭示,实现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性与可靠性的协调发展
我们认为,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与可靠性融合是未来会计信息质量标准的必然选择,那么如何实现这种融合与协调发展呢?在会计方面已有很多讨论,比如完善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改进现行财务报告制度、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职业素质等等,对此本文不再赘述。我们主要就完善公司治理和改进会计模式的方面提出实现这种融合的一些关键措施。
1.从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角度构造和完善公司治理
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5)把董事会看作是各利益相关者的受托人,而不仅仅是单边治理意义上的股东代理人,其责任是使企业资本的价值得到保护并实现不断增长,并使得企业经营成果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得到均衡分配,从而使得在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方面更具效率。例如德国1976年的《共同决定法》明确规定监事会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工人代表、职工在公司最高权利机关中所占比例与股东相同,日本公司法采用经营者主导治理结构来平衡股东与职工的利益并鼓励职工参与。杨瑞龙(2002)认为,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理分配是共同治理的前提,因此所有利益相关者对公司共同治理的要求不仅反映在企业控制权的共有,还反映在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分享。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种种由经济、文化、体制等带来的问题,而在传统的委托代理理论分析框架下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因此我们认为治理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失效、同时也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一个途径,便是引入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的共同治理。
在共同治理模式的框架下,运用相机治理机制(6)发挥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是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环节。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借鉴日法德等国家的主银行制,也可以借鉴美国通过“银团”方式取得对企业直接的、局部的和短期的控制权。通过明确债务契约中债权人的权利,控制权相机转移制度,以及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吸纳债权人参与公司管理等方式(7),使得债权人作为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当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得到确认,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后,整个社会的资金流动将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社会交易成本将极大地节约,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将达到一个全新的水平,而这一些又是保证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重要环境条件。
2.订立激励与约束相容的报酬契约
激励理论研究成果表明,由于信息不对称,其他利益集团无法确知管理人员所作出的行动。管理人员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也必然会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西方会计政策选择实证研究也表明,不可能使用“强制合同(forcing contract)”来迫使管理人员选择委托人希望的行动,而只能通过激励合同来诱使管理人员选择委托人希望的行动。
委托人要想使管理人员披露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以实现委托人的期望效用函数最大,那么就必须选择满足代理人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的激励合同。在现实中绝大多数激励合同满足单调性:管理人员的报酬随企业利润的增加而增加,即激励合同只与利润相关,没有考虑到与企业运行环境相关的外生变量(如:货币供给、另一企业的利润等等),使得代理人应承担的风险肯定大于当激励合同同时依赖于利润和外生变量时代理人应该承担的风险,直观地讲,即代理人被错误惩罚和被错误奖励的可能性都变得较小。另外,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委托人不可能观测到代理人的行为,为了让代理人承担一定的风险以激励其努力工作,应该努力求得在激励与风险之间的均衡。因此,根据理论上的设计与证明,以及国内外实践中的检验,可以得出的一个结论是:一个既考虑了短期经营业绩又考虑了长期经营业绩的激励契约是最优的。对于企业而言,一个由“基本薪水”+“奖金”(主要取决于年度业绩)+“股权激励”(包括股票和期权,取决于长远业绩)为核心组成的经理人激励“公式”可以有效地降低委托代理问题的不良影响。
同时,如果委托人和经理人之间保持长期的契约关系(一个较优的契约可以将经理人的利益和委托人的长期利益“捆绑”在一起),则经理和委托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会是一个多阶段的动态博弈关系,即使没有显性激励合同,“时间”本身也可能会解决问题。在长期的博弈过程中,一方面,根据大数定理,外生的不确定性可以剔除,委托人可以相应地准确地从观测到的变量中推断代理人的努力水平,从而代理人不可能用“偷懒”和欺骗的办法提高自己的福利;另一方面通过长期合同向代理人提供保险的办法,委托人也可以免除代理人的风险。进一步说,即使合同不具备法律上的可执行性,出于“声誉效应”的考虑,委托人和代理人都会自觉地遵守合同。
3.形成有效的会计信息需求主体,增大对信息供给的压力会计信息的作用在于企业能够降低利益相关者决策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性,从而达到改进决策效用,促进社会资源趋利性流动,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目标。因此,从本质上说,会计信息质量的形成过程是外部利益相关者——用户的需求质量与内部利益相关者——管理当局的供给质量经过多次博弈,实现某种利益均衡的过程,也是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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