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代理成本的控制——兼议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2.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建立科学的企业制度。在董事会与监事会中,引入真正意义上的外部董事和外部监事,由一些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来担任,完善企业内的“法制”,避免“人治”可能带来的问题。目前我国国营企业经理人员的任免不符合市场规律,“能上不能下”或“异地调转”现象严重,必须改变经理人员的任免制度,让市场来选择优秀的经理人员,建立董事和经理人员资料库制度,这些又与宏观意义上“经理市场”的培育密切相关,并且经理人员具有行政级别这种现象必须改变,这会导致经理人员的双重身份。我国的经理人员报酬普遍偏低,由于观念上的原因,经理人员不敢拿属于自己的高报酬,这是我国目前企业中存在的普遍现象。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的调查也表明,多数国有企业经营者认为自己的收入水平不高。依据我国证券市场数据进行的实证研究也表明,年度报酬、持股比例与经营绩效的相关性非常低。Baker et al.(1988)曾明确指出,报酬水平决定了经理人员在哪工作,报酬结构决定经理人员工作的努力程度。由此看来,合理制订经理人员的报酬水平与报酬结构已经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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