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理论中的“剩余价值”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马克思所说的剩余价值在团队生产的有效监督和管理知识的专业化生产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企业生产有效率和经济增长的源泉。既然如此,就需要重新认识和评价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做到与时俱进。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均有重大意义。下面仅简要说明其实践意义。
四、重新认识剩余价值理论的实践意义
马克思在不考虑雇主的监督、管理活动和企业家才能等也创造价值的条件下,通过对资本主义简单再生产的分析,得出“撇开一切积累不说,生产过程的单纯连续或者说简单再生产,经过一个或长或短的时期以后,必然会使任何资本都转化为积累的资本或资本化的剩余价值。即使资本在进入生产过程的时候是资本使用者本人挣得的财产,它迟早也要成为不付等价物而被占有的价值,成为无酬的别人劳动的货币形式或其他形式上的物质化”[8]的结论,所以对资本家的资本全部加以剥夺,即“剥夺者被剥夺”,完全是名正言顺、天经地义的事情,这不过是把资本家掠夺去的财产重新收回而已。这显然不利于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一方面,私营企业主或资本所有者心有余悸。因为他们的资产终将是“剥削”来的,保不准哪一天会被“名正言顺”地剥夺,因而难以把他们全部资产和聪明才智用于发展生产,积累财富。另一方面,雇佣劳动者心有怨气,总觉得自己被剥削,也就难以敬业爱岗。因为自己越敬业,受剥削就越重,而“资本家”的利益又是和自己完全对立的。
为此,需要转变认识。同时,通过逐渐完善保障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对这种认识的转变加以认同和巩固,以促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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