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独立董事制与财务总监制双轨制运行探索
(1)财务总监与独立董事应加强联系和沟通。财务总监是独立董事获取有效信息的重要渠道,而独立董事在经济、法律、金融或人事管理等方面的专门知识有助于弥补财务总监知识结构的不足,提高决策水平和判断能力。因此,独立董事和财务总监应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和加强信息沟通,而外派财务总监进入董事会,有助于独立董事与财务总监的沟通与协调。
(2)应明确区分独立董事和财务总监的职能和监督范围。独立董事的职能应以监督为主,以提升董事会决策科学化为辅;财务总监的职能应以监督为主,以加强日常财务管理为辅。在监督的范围上,独立董事应对董事会所有重大决策的公正性与科学性实施监督,包括对诸如资产分配、资产重组、公司发展等重大决策的决策依据、内容、程序、经理层决策的执行结果等进行监督、制衡和评审;财务总监主要实施财务监督,包括对国有资产营运、财经纪律执行、重大投资决策等的监督和审查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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