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托管:国外范例与我国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操作
在以上多种改革措施推出以后,不少亏损企业由于各种原因仍未找到出路。于是托管经营作为一种新的改革措施被提出来。企业托管是在不宜大范围推进企业破产和收购、兼并实际操作的情况下,针对目前企业产权主体不清、明晰产权关系所需的配套法规严重滞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国有资产代表权责不清或不当等问题,设计的一条在不改变或暂不改变原先产权归属的条件下,直接进行企业资产等要素的重组和流动,达到资源优化配置、拓宽外资引进以及国有资产增值三大目的的新途径。
目前实践中大致存在以下六种企业托管模式:
1、海南的企业国有资产委托运营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委托运营,《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明确定义:“企业国有资产委托运营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公司制企业的国有资产通过合同方式委托给其他企业进行运营,并由受托企业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委托运营被提到建立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础和实施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方式的高度上认识。甚至认为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初衷就是搞活企业国有资产的委托运营。
2、黑龙江的委托经营
黑龙江省体改委《关于国有企业委托经营试点工作的意见》中给“委托经营”的定义是“指企业产权所有者通过法律形式将企业经营管理权交由职业性的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承担相应经营风险的法人(主要是指企业及事业、社团法人)或自然人有偿经营,以明晰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的责、权、利关系,实现经营力价值和企业效益最大化的一种经营方式。”实行委托经营旨在实现经营商品化,培育和形成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业阶层,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分散企业经营风险,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南昌托管经营
南昌市从1990年即开始探索企业托管经营。根据南昌市经济委员会提交“全省国有小型工业企业深化改革工作会”的经验材料介绍:“所谓托管经营,就是政府委托经济实力强的大中型企业采用以大带小,以强带弱的方式对产品结构或技术装备结构相近的小型企业,特别是亏损、困难的小型企业,实行委托经营管理。作为一种过渡形式,为进一步调整企业组织结构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实质是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的一种过渡形式。
4、“中现”企业非国有化托管
1994年,香港韵利发展集团总裁刘恩嘉先生在黑龙江组建“中现”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法人身份在肇东人造毛皮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旨在实现企业经营力商品化的“中现”模式试点,实行承担风险式的委托经营。“中现”模式最大特点是,变国家对企业的投资关系为借贷关系,国家从企业的投资者转变成债权人,按借贷条件收取本息。待借贷关系消失,国有企业非国有化即已实现。
5、“鞍山一工”股权托管
1996年7月,鞍山第一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一工)托管辽宁工程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工集团)所属三家合资企业的中方股权。鞍山一工的特点是:其一,鞍山一工的托管是上市公司托管大型合资企业的中方股权,开上市公司托管之先河;其二,被托管企业是效益较好的合资企业。
6、广发证券托管“广信”证券营业部
1998年10月6日,广发证券受中国人民银行委托全权托管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广信公司)下属证券交易部和基金部,并于2001年7月成功的收购了广信公司几深圳公司的九家证券营业部。
(二)我国企业托管存在的问题分析
1、托管内涵异化
一是托管与委托代理不分。一些托管公司以财产所有者身份占有、使用和处分企业财产,却不对自己的行为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很大一部分风险由国家承担。二是托管与承包租赁不分。就托管内容而言,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的让渡,分配都是采取的收益定数上交或比例上交的做法;就责任看,仍带有包盈不包亏的倾向。像能否实现保值增值、能否解决职工就业安置等问题也没有足以制裁的措施,承担风险责任的仍是国家。三是托管与授权经营不分。一些地方将政府对企业授权经营也列为托管范畴。
2、委托主体多元化
从委托的内涵看,托管的主体应是企业所有者或其代表。目前看有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金融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大型企业,但到底哪些能真正体现所有者地位,却是个模糊和要大打折扣的问题。
3、受托方行为不规范化
一般来说,受托方要有相当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要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资产运营能力。因为托管要综合运用资金支持、专家管理、资产重组、体制创新、技术投入、产品开发、市场策划、管理提升、资产出让等各种手段,对企业进行重组改造。但现实操作中,由于受托方受盈利心理驱动,他们往往不关心企业的机制转换与技术改造,再加上产权监督机制不健全,造成其在企业存量资产上大做文章,变相操作企业产权,进而演变来一种“炒产权”的行为。另外,受托方权力恶性膨胀,短期行为严重,原有职工得不到合理安置等现象也十分突出。 三、我国企业托管的合理性分析与建议
(一)我国企业托管的合理性分析
1、企业托管有利于调整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和企业结构,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这对于政府、企业、职工个人来说都是有利的,与此同时,可以挽救一批亏损企业,避免大量企业破产对社会稳定造成巨大的冲击。这便是目前的企业托管既有政府推动又有专业性的企业托管经营公司积极参与这一企业重组形式的主要原因。我国的国有企业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条块分割严重,资产存量闲置、凝滞,形成了各种大而全、小而全的企业。通过托管经营,可以使企业的资产在某种程度上流动起来,达到优化产业结构、企业结构的目的。显然,这对于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增长到集约型增长的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与企业并购、破产相比较,企业托管有利于降低操作成本
企业并购、破产作为与企业托管经营有别的资产重组形式,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每天都大量地发生着。特别是企业之间的兼并、收购,是各个大型公司、企业集团实现其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但在中国这样一个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渡经济中,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证券市场、产权市场发育极不成熟,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滞后的情况下,企业并购、破产操作成本太高,容易诱发大量社会问题。而企业托管可以在不改变或暂不改变原先产权归属的条件下,直接进行企业资产等要素的重组和流动,达到以较低的成本优化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的目的。
3、作为一种较新的投资方式,托管经营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
在托管经营中,受托方不必付出托管企业资产的全部价值,只需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和少量投入,即可控制整个托管企业,这为优势企业利用少量资本控制大量资产提供了绝好的渠道。这比新建企业要合算得多,而且新建企业的投资回收期长,风险较高。企业托管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种新探索,刚刚出现,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没有充分显现。但毫无疑问,企业托管的兴起将有利于培育和形成一批职业企业家队伍,为实现国有企业制度创新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而且在托管经营中,可以为探索企业的债务重组,以及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契机。这方面的意义是难以估量的。
(二)发展与完善我国企业托管模式的几点建议
企业改革可以有多种方式,如企业的并购、股份合作制、承包租赁、出售、破产、拍卖等。企业并购客观上讲是一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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