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与私密的交叠:台湾学术网路空间结构的理论初探
网路所建构起来的虚拟空间,包含了复杂的硬体设备,从个人的电脑、私人的储存设备、线缆设施、到中介的伺服器(server)、甚至代理主机(proxy server),往往一个网路上的互动,穿越了分属不同所有权的硬体设施,例如:目前许多BBS站的硬体设施是私人的,但是进出BBS站的管道,乃至于BBS架设的网路区域(domain),是属于公共的。而网路的存在,同时也是一种使用者想像的延伸,一种「交感的幻觉」(consensual hallucination)2,个使用者主观地想像出来的「公共空间」可能有极大的差异,在这样复杂的结构下,如何去□清网路的公私界线成为一个极富争议的问题。
本文尝试要探讨的问题即在于,网路空间中有没有「公共空间」存在的条件?如果有,网路空间的形式和特质是什么?较之于物理性的社会空间,网路空间的公空性如何界分,特别是对比于私人的空间,网路空间的公私之间如何划定?本文希望透过理论的探讨,除了对比社会空间和网路空间的差异之外,进一步□清网路中空间的公/私的区别。同时提出一种参与网路社群公共空间的实践方式。
二、空间的社会意义
在传统的空间文化研究中,「空间」(Space)即是一个意义多重而难以简单定义的语词,绝对的空间概念视空间为一个独特的、实质的、并且是实存的和经验的。相对的空间概念中,空间只是事件或事件的面相之间的关系,并且受到时间和空间的束缚(王志弘,1995:161-162)。相对的空间研究认为,方向、距离、区位及区域等,都是相对空间体系下的产物,这些既不是本体,也不具有绝对性,其本身不能作为直接研究的对象。
空间被视为社会历史意义下的产物,不能单纯的化约为几何学,而必须进一步赋予经济、社会、文化上的意义。哈维(Harvey D.)更指出,对于「什么是空间?」的问题应该代之以「不同的人类实践如何创造与使用不同的空间概念?」,亦即:空间是包含在客体之中,客体只有在他本身之中包含并且表现了与其他客体的关系时,此客体才会存在:于是,空间分析变成了社会分析。哈维认为空间的概念最初基于人类的各种感官经验,而后转变为直觉的空间观,在转变的过程中,各种直觉、意象、文化形式与科学观念均相交互作用,因而,空间概念是与文化结构结合在一起的(Harvey,1989)。
因此,我们可以初步归纳空间的两层意义:首先,空间概念会因为不同文化背景、人类的知觉、科学目的而有所差异,也就是所谓的「多向度的空间观」。其次,理解「空间」的意义要视不同的理论目的而有所调整,并且要将这样的理解,置放在人类施为、实践的现实,从特定空间与人的互动中,寻找空间的意义。也才能体会空间对人类行为与社会生活所造成的影响。
列斐伏尔(Levebvre H.)的在「空间的生产」一书中指出,在人类发展与都市化的过程中,我们已经从「空间中事物的生产」转向「空间本身的生产」,人类生产方式的迅速扩张,以生产过程为逻辑的空间规画遂成为解读空间意义的一个取径,在这种使用价值及经济发展的思维下的空间规画,人类的施为主导了空间的形貌,自然空间(natural space)也无可挽回的逐渐消逝,尽管它仍然是社会过程的起源,但自然已经被降贬为社会生产力在其上操弄的物质了(Lefebrve,1991)。
以空间形式的改变探讨社会变迁的意义,路克(Luke T.W.)指出了空间在人类文明中的三种样态:一、有机的空间秩序(Organic Spatial Orderings),这是最原始的空间形式。二、工程的空间秩序(Engineered Spatial Orderings),人工的规画和技术,重塑了空间的呈现。三、模控的空间秩序(Cybernetic Spatial Orderings),空间形式藉由先进的大众传播、电讯科技、网路及虚拟现实等技术,重建了时间和空间的关系,在人工化的电子传播中重建了空间认同,在模拟实存的空间之外,更进一步在没有实体空间的状态下,塑造了人的空间感(Luck, 1996)。莫里(Morley D.)也从直播卫星、全球影视工业等传播媒体的发达,分析了欧洲社会空间认同的转变(Morley and Robins, 1995),说明电讯科技对人们空间感、社群意识具有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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