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财务理论与产权理论的相关性研究
财权是现代财务学研究的核心内容,对它的把握应建立在雄厚的经济学基础之上。我们试从现代产权经济学角度,对“财权”与“产权”作一初浅的融合性研究。
1、两个相近的经济学范畴
对产权的含义有着极为丰富的理解,而且经常引起混淆。主要原因应归于对产权理解角度的差异,这一差异首先来自法学界与经济界的不同认识。而从另一方面,西方产权理论通过“法和经济学”的充分融合,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发展成为自成体系的、具有丰富内涵的、并拥有大批颇有建树及代表人物的现代产权经济学派。随着我国对西方产权理论的引进,加上我国原有的对所有权(制)研究以及法学研究的理论基础,配合正在改革的产权制度实践,在研究上也逐渐显示出带有中国特色的“产权”观念。因此,经过法学、经济学观念的矛盾与协调以及中、西方观念的矛盾与协调,对产权理解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就不足为奇(伍中信1998)。一个对产权的简短定义是:“主体拥有的对物和对象的最高的、排他的占有权。”(刘诗白1995)更具体地说,产权即财产权(Property Rights),包括以所有权为主的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等,其内涵可分为资本权、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英国学者Y.巴泽尔在《产权的经济分析》中认为:“人们对不同财产的各种产权包括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Y.巴泽尔1989)从这里可以看出,产权不仅仅是一个财产归属问题,而且是一个经济运用问题,因而可以将产权分为原始产权(或终极所有权)和法人产权(或法人所有权)。
财权表现为某一主体对财力所拥有的支配权,包括收益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预决策权等权能。这一支配权显然起初源于原始产权主体,与原始产权主体的权能相依附、相伴随。而随着产权的分离,财权的部分权能也随着原始产权主体与法人产权主体的分离而让渡和分离。这样,原始产权主体在拥有剩余索取权的同时,也拥有收益权这一财权(当然是产权的权能)。法人产权主体在拥有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等产权权能的同时,也拥有了与此相联系的收益权、投资权等财权(当然也是产权权能)。这样,对独资企业而言,由于产权没有分离,企业在拥有完整的产权的同时,也拥有全部的财权。而对于产权分离的现代公司而言,财权随着产权的分解而分解,公司只拥有部分财权。在严格的法人治理结构下,法人产权主体所拥有的产权权能具有独立性,公司的财权在其拥有的范围内也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公司是否拥有独立自主的法人财产权与公司是否能独立理财在涵义上是协同的。由此,理想的财权在独资企业是独立的,在公司制企业也应是相对独立的,同产权一样,财权同样应具有可分性、可明晰和独立性等特征,否则便成了与产权关系模糊相伴随的模糊的财权关系,或称模糊的财务关系。
2、财权与产权的关系
除了以上所论述的财权与产权相依存的紧密关系外,我们还要对二者的关系作进一步阐述。
(1)作为财产权的产权,它从两个方面对财产,即实物形态的财产和价值形态的财产实施管理,如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等基本上是对实物形态的财产实施的产权管理。我国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所实施的职能基本上处于这种状态。而财权则侧重于对财力的配置,即从价值形态上对资金(本金)进行配置或支配。也就是说,在财权归于产权的内容中,主管价值形态的权能,并构成法人财产权的核心内容,如收益权以及收益分配权、筹资决策权、投资决策权、资金使用权、成本费用开支权、定价权等。在这里,收益权是产权权能的核心,其他权能如占有、支配、处置的目的都是为了取得收益;没有资金的支配权,就谈不上物资的采购权;企业不能享有工资费用分配权,就很难实际享有劳动用工权;企业投资决策权不到位,企业就无力对投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获得了投资决策权,企业才完整地获得对法人财产的自主支配权。
(2)由于财务管理与产权管理在职能、目标等方面的区别,财产权有着自己区别于产权的其他内容,如财务预测、财务分析的权能等。当然,产权也有许多与财权不完全相干的独立权能,如前面所说的资产使用权等。
总之,财权与产权是两个相近的经济学范畴,在两者交叉的领域里,财权构成了产权中最核心的权能,对二者的比较研究和结合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3.协调财权与产权的矛盾,建立产权与财务约束机制
现代公司财务的独立性因公司法人产权的独立性而确立,但是这种权力不可能超然独立于任何其他的权力,还应该受到一定的制约。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在原始产权与法人产权之间,有着严格的制衡机制,即“法人治理结构”,法人产权的权力便在这一结构中受到原始产权的监督和制约,企业财权的取得和发挥也在这一“制衡机制”中得到约束。从各国公司法的基本精神看,都规定公司的重大投资计划、利润分配、增减资本、发行债券以及公司合并、分立和清算等企业关键的重大财务决策必须经股东大会审批。因此,“原始产权对企业重大财权的这种约束,是原始产权决定法人财产权的具体体现,并成为财务约束的重要方式”(汤谷良1994)。由此可以看出,由于财权与产权的联系,财务约束机制的建立也必须受到产权约束机制的影响。“法人治理结构”的优化和产权制衡机制的完善是财务约束机制研究需要认真考虑的重要思路。当然,我们在理解财务约束的同时,绝不能因此而否定企业财权的独立性,这正如企业法人产权所拥有的独立自主权一样,即企业法人“一旦代理,全权处理”的格局依然不会改变。
在我国,由于公司制改造尚未真正到位,在独立性和制约性之间经常出现一些矛盾。尤其在我国国有企业的原始产权主体虚置的前提下,使得企业法人产权的权力超过了应有限度,出现了所谓“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财权也得到了相应的放大,从而加剧了企业财权与外界产权主体利益的矛盾,这就使得产权约束和财务约束的任务更为艰巨。
二、财务本质理论的产权意义
在财务本质的表述上,“资金流”的表述较之“货币运动”或“货币关系”等前进了一步,而“本金”概念的确定以及“本金投入与收益论”的提出(郭复初1997),它将“资金”概念的外延进一步具体到“财务资金”范畴,并且因本金投入与收益均内含财务主体的内容,已与产权相联结。同时,这一理论还进一步明确了财务所特有的矛盾运动,而且,本金及其运动在任何历史时期都是与财务活动相伴随的,因而“本金的投入与收益论”可作为“财务一般”的本质表述。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种反映与现代企业产权思想相适应的财务观念也在日益成熟。从西方财务的研究内容来看,在对融资政策、财务结构、投资规划、利润分配、公司改组等一系列财务基本问题的分析阐述中,始终渗透着“权力”问题,完全可以说是“价值”与“权力”的综合考察,如果单纯从“价值”来论述财务问题,会将其引入“歧途”(汤谷良1994)。而且,单纯以“权利”论“权利”,或者单纯以“价值”论“价值”,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研究结论,也不利于发展财务理论,服务财务实践。财务管理不是简单的对资金运动的管理,而是借助于资金运动的管理实现产权管理,是“价值”与“权利”的结合(汤谷良1994)。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管是“资金运动”还是“本金运动”都只是一种价值的运动。如果说,“价值”是从财务活动的现象中或从“物资流”中抽象出来的带本质的东西的话,那么,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某种支配这一价值的“权力”则是隐藏在“价值”背后的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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