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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会计失真信息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处理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02-05 17:41:58
【本文由PB创新网为您整理】内容提要:

  我国现阶段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在实质上影响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体现,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产评估行业。因此,评估人员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就需要对这些会计失真信息予以关注、认真核实,充分了解会计失真信息因素,并进行正确的处理,以克服因会计失真信息导致的资产评估结果不实的情况。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以及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现阶段会计失真,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在实质上影响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体现,客观上导致了目前“会计信息危机”的形成,影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与财务会计既有联系又相互区别的资产评估待业本文拟从会计失真信息在财务会计制度中体现的主要因素,依据现有的评估规范,探讨企业价值评估中,对该类会计失真信息的处理方法。

  一、 会计失真信息形成的原因

  目前,除股份有限公司已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以外,我国的普通企业仍执行1992~1993年间进行重大财务会计制度改革时所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简称“两则两制”。我们应该看到,“两则两制”是我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阶段所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带有较多的计划经济痕迹和较大的局限性,可以说,从会计信息质量上看,“两则两制”会计制度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已缺乏可靠性,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缺乏可靠性

  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所规定的某些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已不能适应企业实际情况的需要,导致企业所反映的各项会计要素缺乏可靠性。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资产的定义所制定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没有真正反映资产的质量特征,当企业的某项资产已经发生了损失或者已经发生了减值,仍然确认为资产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使得企业资产虚增,利润虚增,导致会计信息缺乏可靠性。

  2.会计核算制度缺乏统一性和可比性

  由于不同性质的企业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不同的会计制度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也不相同,由此造成行业内各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可比。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又出现了许多新型行业,这些新型行业,简单套用现行分待业会计制度,不能真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会计核算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分行业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只规定了一般的账务处理原则,减少了对交易或事项的描述以及相应的记录和报告的内容,造成了会计制度不能指导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影响了企业会计核算的正确性。

  二、了解会计失真信息是做好企业价值评估的基础

  从上述三个方面产生的会计失真信息,对企业评估的影响而言,主要是第一个方面的因素。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缺乏可靠性导致了缺乏真实性的会计信息列示在企业资产负债肯上,使得企业资产不实,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由于企业价值评估,特别是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所依据的许多资料来源于企业的会计资料和财务数据,对资产的重置成本、各种贬值、以及资产的预期收益、预期风险的测算都离不开企业财务数据的支持。如果评估人员对会计失真信息不加注意,处理不当,就可能引起评估结果不实。因此,评估人员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就需要对这些会计失真信息予以关注、认真核实,掌握会计失真信息因素,并进行正确的处理,以克服因会计失真信息导致的资产评估结果不实的情况。

  三、会计失真信息因素及评估处理方法

  从会计信息缺乏客观真实性上看,依据“两则两制”会计制度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其失真因素点及评估处理方法如下。

  1.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固定资产净残值率、固定资产报废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造成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标准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不符,导致企业固定资产净值不实。

  处理方法:对企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进行审核,核实其账面价值包含的内容,从核实产权着手,对鞭数量、品质、存放地点、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的重大事项进行细致的了解,并逐项逐台进行现场核实,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根据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对固定资产的磨损的程度,以及无形损耗的具体情况,采用与之相适宜的评估方法来确定其评估价值,从而真实反映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

  2.坏账准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比例提取,提取比例一般为0.3%~0.5%;已经发生的坏账损失,要经过财政部门批准才能冲销,致使大量的呆、坏账长期挂账,形成虚增资产。

  处理方法:清查核实应收账款数额,分析其发生时间、原因,判断估计坏账损失。可向债务人函证应收账款,对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进行评价。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账款不能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的,如: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期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账龄超过3年以上的款项。可根据具体发问,按规定予以核销或视不同发问选择不同方法确定其坏账损失比例,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掌握的情况以及确定坏账比例的原则,以提醒有关部门和信息使用者注意。

  3.存货积压严重,变现能力差,其账面价值与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分类进行清查核实,处理盘亏、盘盈,考虑存货过时、损毁等因素,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市场供需发问的变化,对存货价值进行重估,以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其实际价值。

  4.投资不能产生效益,有的甚至已实际发生损失,但账面价值仍反映原投资成本或原价值,造成企业资产不实。

  处理方法:认真核实长期投资的种类、形成原因及对企业自身经营情况的影响,同时,分类对不同方式的长期投资进行评估。以企业股权投资为例,对于控股的长期投资,应核实投资比例,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按其评估后的净资产乘以投资比例后,确定该项长期投资的价值。对于非控股的其他投资,要了解其投资背景,核实其投资比例,可按经审计或核实后的报表净资产乘以投资比例后,确定该项长期投资的价值。至于控股的比例,可针对具体的投资项目,参照资产评估相关规范的规定进行判断。

  5.某些资产已经形成损失或支出,却仍然作为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如: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等,导致企业资产不实。

  处理方法:对递延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大修支出、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开办费以及筹建期汇兑净损失等项目。应该说,递延资产虽然在资产项目下核算,但其本质是一种费用,这种费用的效益,不仅体现在本年度,而且延续到以后若干年。评估实务中,由于递延资产是已发生费用的摊余价值,没有物质实体,因而不能单独对外交易和转让,只有进行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时,才可能涉及到其存在评估价值。故评估时,应以递延资产能否在评估基准日后带来经济利益作为判定标准,即其评估价值要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资产占有者还存在的,且与其他评估对象没有重复的资产和权利的价值确定。至于待处理财产损益,应在了解业务内容和实质的基础上,归集其处理成本及收益,将其净损失估值为零。

  6.不能按正确的标准确认和计量收入。如:有些企业商品销售时虽然已经知悉购买企业将无力承担付款的责任,但仍然确认收入,导致利润虚增。

  处理方法:在进行会计数据审核时,应首先分析企业收益指标的真实性,不能简单的将公司的历史数据作为估计企业正常化收益的基础,应充分了解企业确认和计量收入的标准,剔除其不正常因素,可采用与行业的可比公司进行数据横向比较,判断其合理的收益水平,在此基础上,进行企业价值整体评估。

  综上所述,评估人员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需要充分了解评估基础资料中存在的会计失真信息,并予以关注、核实,进行正确的处理,以克服因会计失真信息导致的资产评估结果不实的情况,真正使评估结果真实、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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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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