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若干问题的思考
三、关于无形资产资本化及其与评估关系的思考
近年来,国际资产评估界已经对无形资产评估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国际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除了在去年发布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之外,还在新兴市场资产评估指导性意见草案中专门强调了无形资产对转型国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既是传统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化过程中无形资产重要作用的使然,也是资产评估行业实行业务创新以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要求的结果。无形资产是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经济范畴,同时也是以盈利为目标的现代企业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尚处于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国有无形资产因特殊的时空约束和渐进改革的制度安排,不仅成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赖以顺利进行的重要资源,而且因其转型经济赋予的商品化和资本化过程还同时接受政府和市场双重影响。所以,我们有必要对转型经济中的无形资产,尤其是国有无形资产资本化实践作出事实和价值判断,进而明确无形资产评估在该过程中的特殊作用。
1 、转型经济中国有无形资产资本化的事实判断
国有无形资产资本化是转型经济中存在的一种特殊现象。首先,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于商品和市场关系的讨论受到限制,经济理论界很少涉及无形资产问题,因而也不可能就国有无形资产具有商品和资本性质展开争鸣。其次,政府对国有企业人财物等生产要素的配置和产供销过程的控制,实行高度统一的管理,由知识产权、自然资源衍生权力和产供销关系组成的无形资产更多地表现为一种行政权力,而不是经济权力。这除了说明无形资产以非商品非资本的形式客观存在之外,还表明随着经济模式的转换,这种行政权力可以通过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演变为经济权力。再次,渐进改革的模式使上述权力演变呈现出有别于经典市场经济的、以价格双轨或多轨制为特征的商品化和资本化现象。最后,由于我国的经济转型与全球范围的高度重视无形资产的知识经济潮流不期而遇,跨国公司和国内非国有企业出于自身发展的战略考虑,通过收购、控股和兼并国有企业的方式,加速了国有无形资产商品化和资本化的趋势。
第一、对外开放引起的国有无形资产的商品化和资本化
各主要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经济的成熟,无形资产对企业效益的贡献已开始超过有形资产,以致企业经营重心开始经历从有形资产经营向无形资产经营的转移。到了九十年代,这些国家的成功企业对无形资产的开发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它们利用转型国家无形资产市场化程度低的制度缺陷,低成本取得这些国家包括市场份额、企业品牌、专利、商业秘密在内的无形资产,进而实现了战略性扩张。近年来,外国公司正是以这种方式,在我国某些行业形成了寡头垄断的格局。尽管外商取得中国国有无形资产的作法存在许多问题,但其中一些公司,尤其是大型跨国集团大多采取了有偿取得方式,这说明国有无形资产不仅存在,而且可以通过市场商品化和资本化。
第二、国有企业改制引起的国有无形资产的商品化和资本化
国有企业渐进改革的模式为国有无形资产的商品化和资本化创造了条件。一是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利用其体制外运行的优势,创造了国有无形资产商品化和资本化的有支付能力的市场需求。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乡镇企业成为国有企业发明专利的主要买主。二是技术市场、人才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和证券市场的相继问世,为国有无形资产的商品化资本化提供了包括中介服务、交易规则和交易场所在内的基础条件。三是外商通过直接投资大规模低成本取得国有企业无形资产的举措,引发了国有企业资产所有者将国有无形资产被动商品化、资本化变为主动商品化、资本化的实践。1993年颁布的《公司法》使这一实践受到法律保护。《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依据这一规定,国有企业在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时,均应对无形资产进行产权界定和价值评估,或直接入股,或协议租用。
第三、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异化为商品和资本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事实上处于“无市场、无企业”状态。渐进转型的模式使得我国各级各类政府机构在财政拨款入不敷出的情况下,通过与市场相联系的创收活动,将一部分行政权力异化为商品和资本,与此同时,由于市场、技术和企业产权制度的不断演变,使得某些公共产品出现向“半公共产品”乃至私人产品转移的趋向,进而引起基于这些公共产品的政府权力的商品化和资本化。
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凭借国家权力或国家的授权取得的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收入在转型期呈快速增长的趋势,至少可以部分地反映上述事实。对此我们有必要进行理性思考,首先,在资源主要由政府按计划配置转变到主要由市场配置的过程中,部分政府行政权力的资本化将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其次,渐进的通过价格“双轨”或“多轨”制实现的行政权力资本化的选择,虽然因寻租现象导致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和部分财政收入的流失,但它同时也为政府通过市场资本化其部分行政权力创造了条件。第三,政府某些职能的市场化也为政府机构改革奠定了基础。
2 、关于我国国有无形资产资本化的价值判断
第一、关于对外开放中的国有无形资产的资本化问题
理论界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部分人以为外商通过投资,取得许多行业的控制权,对我国产业和经济安全乃至政治独立造成了威胁。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外商投资中国,使国有品牌和市场份额受到冲击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不必大惊小怪。他们的争论更多的是让外商取得某些行业控制权的利害得失,而未就外商为取得这一控制权所付代价的合理性问题进行更深层次的评论。我认为等量投资取得等量回报是市场经济的规律,只要我们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只要我们继续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努力,只要资金短缺仍然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共同问题,那么遵循国际惯例,赋予外商国民待遇就成为必然。如果外商以等价有偿的方式取得包括市场占有份额在内的中方国有无形资产应该无可厚非。更何况,九十年代以来中国政府通过土地使用权批租,高等级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海洋及陆上石油勘探和开采权招标等方式取得大量海外资金,在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基础工业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是公认的。该问题的关键在于国有无形资产在对外开放中的初始资本化主要由地方政府主导,由于地方利益和任期目标的使然,该过程更多的是在信息不对称、不公开的条件下完成的。这里既有公有产权并未分级所有、地方政府对国有无形资产资本化实行“有水快流”政策的产权制度安排问题,也有资本市场尚不成熟、决策当局对国有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不能作出正确判断的问题,然而更重要的则是政府官员或由于制度惯性,或出于私利,用“黑箱系统”代替“公开市场”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资本化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所以当前我们在对外开放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解决国有无形资产在初始资本化中的流失问题。
第二、关于企业改制中的国有无形资产的资本化
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处于整体亏困的状况是一个客观事实。我们认为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整体亏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则作为特殊法人的国有企业为实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