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首 页商业源码原创产品编程论坛
当前位置:PB创新网文章中心信息化财务管理

从猴王事件看完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02-05 17:33:35
府的职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并按照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原则来配置这些公共物品。

  在这次猴王事件中,地方政府的干预是不容忽视的。猴王股份的一位董事曾说过:以前每次开董事会议,都有宜昌市政府的人参加并发表意见。在当地政府的干预下,上市公司完全成为摆设。政府和企业本是两个领域,政府和企业有不同的目标,如果政府利用手中的权力干预了企业的经营,那么这种干预不仅是无效率的,而且会使企业的行为发生扭曲,人为地破坏了市场经济本身应有的规律。

  (二)产权制度的改革。产权制度是一种确认和保障财产持有人的权益的制度,它直接关系到从事经济活动的当事人的行为。当产权规则发生改变,人的行为就会改变,收人的分配形式就会改变,资源的分配就会改变,随之,经济发展速度也会改变。只有当社会能明确地承认和保护产权时,人们在交易活动中才能形成一个可以把握的、稳定的预期,人们的经济行为才会长期化。

  从这次猴王事件中可以看出我国产权制度的主要弊端有:(1)产权主体虚置。我国国有企业的资产名义上为全民所有,理应由全民负责,但实际上是无人负责。有权力对国有资产进行调度的人对国有资产的损失实际上并不负责。这就造成贡权利不对称。(2)产权关系不顺。由于政府的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和所有权管理职能没有分开,政府以行政手段干预企业,使企业无法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进行产权制度的改革。产权制度改革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那就是产权结构要合理化,要改变一股独大的局面。

  (三)高级职业人才市场的建立。不论是企业的高级经理,还是财务经理,都属于高级职业人才,并不是一般的人员能够担当的。高级职业人才市场的建立,无疑会使这些高级职业人才之间展开竞争,他们为了在竞争中取胜,就只有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这不仅对他们本身,对雇佣他们的公司,乃至对整个社会都是有益的。更为重要的是,高级职业人才市场的建立有利于对公司高级雇员的约束。因为一旦他们因欺诈、舞弊等行为而被公司解雇,那么他们就很难重返这个市场而获得再次被雇佣的机会。试想,自己的前程与眼前的利益相比,这两者孰轻孰重呢?

  四、如何完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

  对于公司本身来说,如何完善财务治理结构,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界定清晰的财务主体。财务主体是指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经济利益的实体。它有以下特征:第一,财务主体的独立性。财务主体必须是一个独立的产权主体,必须是有独立经济利益的利益主体。第二,财务主体的经济性。无论财务主体采取何种组织形式,这种组织都必须内含着经济功能。从猴王事件来看,股份公司和猴王集团本应是两个财务主体,但由于没有清晰地加以界定,使得公司和集团的人财物混在一起,集团的破产给了公司致命的打击。

  (二)财权的适当划分。对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督权进行适当划分。我们可以把公司的财务事项分为重大事项和一般事项。对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必须赋予股东大会的代表机构——董事会,由董事会全体成员集体进行决策。而对于一般的财务事项可以由经理人员斟酌决定。因为如果事无巨细都由董事会决定,必定会使公司的效率低下。财务经理和财务职能部门拥有财务执行权,即使是总经理不得随便进行干预。公司的财务监督权则赋予公司的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经理人员的财务行为进行监督。猴王股份公司也曾制定过章程,要求1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必须通过董事会,但后来公司并没有真正做到。财权的过度集中而又没有适当的监督往往是造成投资失误的根本原因。

  (三)财务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特点。公司的经理人员和普通员工是公司人力资源的提供者,他们都有自己的利益,并且他们的利益往往会和股东的利益发生冲突。为了使他们的行为尽量符合股东的利益,就需要财务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干好了有奖励,但又不能乱来,乱来就会受到惩罚。财务激励就好比是发动机,约束就是刹车。财务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会促进经理层的经营决策和公司的长期发展相一致,会减少财务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和偷懒行为。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公司一定要重视董事会的建设。经理人员的失误是由两个原因引起的:第一个原因就是机会主义,我们前面探讨的就是如何对它加以预防;第二个原因不是由于经理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而是由于经理人员本身的能力不足而引起的失误。这属于不称职。比如环境改变了,但经理人员的思维却跟不上变化了的环境,旧的思维定式使其决策发生了失误。此时就需要董事会的介入,通过对经理人员进行更换来挽救整个公司。任何一个好的制度都不可能代替一个好的董事会。如何进行董事会的建设,我认为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设立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和专家董事。

上一页  [1] [2] 

Tags:

作者:佚名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PB创新网ourmis.com】Copyright © 2000-2009 . All Rights Reserved .
页面执行时间:14,250.00000 毫秒
Email:ourmis@126.com QQ:2322888 蜀ICP备050067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