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财务管理目标的思考
关键词:财务管理目标;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利润最大化
关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问题,一直是财务学领域的一个研究热点,至今已有十几种观点被提出讨论。本文拟就其中三种最主要的观点,即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谈几点个人看法。
一、关于股东财富最大化
股东财富最大化理财目标是由西方财务理论界首先提出的。股东财富主要由其拥有的股票数量和股票市场价格两方面决定,在股票数量一定的情况下,当股票价格达到最高时,股东财富就最大。因此,股东财富最大化也可以直接表述为股票价格最大化。
在现代企业两权分离的制度下,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了委托—代理的责任关系,这种关系必然地要求经营者最大限度地为股东谋求利益。因此,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表面看来是颇有道理的。但是,在实践中,这个理财目标却存在难以克服的缺陷:(1)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在适用范围上有明显的局限性。这是因为并非所有的企业都是上市公司(事实上,无论是在我国还是在西方,上市公司在全部企业中只占极少一部分),大量的非上市企业的股东财富无法确定和计量,即使采用评估的方式来确定,由于受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的影响,也难以保证其客观和准确。因此,非上市企业不可能采用这一目标。(2)可控性是财务管理目标应具有的特征之一,但对上市企业而言,其股票市价会受多种因素包括非经济因素的影响,而且这些因素并非都是公司所能控制,把不可控因素引入理财目标显然是不合理的。(3)现代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结合体,在这个结合体中,各权益持有人在为企业提供某种投入(如债权人提供贷款,管理者提供管理技能等)的同时,也希望能从企业得到较高的回报。而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只强调了股东的回报最大,没有考虑企业债权人、经理人员、内部职工等其他关系人的利益,因而可能导致企业所有者与其他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4)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容易使企业偏离正常的经营道路,用过度投机制造“纸上富贵”,使虚拟经济与实际经济相脱离,误导投资者作出错误的选择。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将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理财目标是欠科学的,在实践中也难以行得通。
二、关于企业价值最大化
企业价值最大化观点在近几年颇为流行,受到许多人的推崇。该观点认为,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指通过企业财务上的合理经营,采用最优的财务政策,充分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与报酬的关系,在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使企业总价值达到最大。而企业价值是指公司全部资产的市场价值(股票和负债市场价值之和),通俗地说,就是指企业本身值多少钱,是企业全部资产的市场价值,即企业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的市场评价,反映了企业潜在或预期的获利能力。可见,所谓企业价值指的就是“资产负债表”左方的企业资产的市场价值,企业价值最大化也就是企业总资产价值最大化。
应该肯定,与其他理财目标相比,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有其积极的方面,比如,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和风险问题,考虑了债权人等其他契约关系人的利益等等。但是,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也有明显的缺点,具体表现为:(1)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提法过于抽象、模糊、不具体,容易在认识上产生混乱。比如,有人认为,企业价值最大化也可表述为股东财富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又称企业价值最大化;等等,即将企业价值与股东权益混在一起。(2)企业价值难以准确计量和分解。一般地讲,企业资产的市场价值只能通过资产评估的方式确定,但资产评估是需要动用大量人力、物力,牵扯面比较广的一项工作,通常只是在企业清算、并购等特殊情况下进行,把它用于企业日常管理则是不合适的。此外,如前所述,由于受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的影响,也难以保证其客观和准确性。当然,也有人提出采用“未来企业报酬贴现值”的方法确定企业价值,其计算公式是:
V=∑nt=1FCFt1(1+i)t
(注:式中:V代表企业价值,t代表取得报酬的具体时间,FCF代表t年的企业报酬,通常用现金流量来表示,i代表与企业风险相适应的贴现率,n代表取得报酬的持续时间,在持续经营假设的条件下,n为无穷大。)
问题是,未来各年的企业报酬和与企业风险相适应的贴现率是很难测算的,测算中很难保证不出现较大的误差,并且按“未来企业报酬贴现值”方法确定的目标值也无法分解落实到企业内部的各个责任中心,难以作为对各部门要求的目标和考核的依据。
我们认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必须具备明晰性、可控性、可计量性和可分解性等一些基本特征。否则,它将无助于财务管理活动的开展。上述分析可见,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尽管有其积极的一面,但却并不完全具备这些基本特征。
此外,从企业资产的来源看,既包括权益资本形成的资产,也包括债务资本形成的资产。如果假设权益资本的增长趋于零,而债务资本无限扩充的话,企业价值也能达到最大。那么,这就意味着,一个企业不必开展任何经营活动,单纯依靠举债,仍可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这显然是不合理的。由此可见,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理财目标,容易引导企业走上重规模、轻盈利和负债过度的歧路,增大企业的财务风险和破产风险。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企业价值最大化只不过是一种口号式的理财目标,既不科学,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而且容易误导外行的投资者。
三、企业财务目标的合理选择———利润最大化
利润最大化目标是指通过对企业财务活动的管理,不断增加企业利润,使利润达到最大。利润最大化观点由来已久,许多西方经济学家都主张以利润最大化这一概念来分析和评价企业的行为和业绩。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企业的经营权限不断扩大,企业效益得到重视,利润最大化也成为我国大多数企业首选的理财目标。但是,近几年来,利润最大化观点受到一些人的批评和否定,理由是认为利润最大化理财目标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风险,没有考虑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在财务决策上容易出现短期化行为等等。我们认为,以利润最大化为财务管理目标,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但与其它各种有关理财目标的观点相比,特别是与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理财目标相比,利润最大化是最佳选择,目前还没有一个更完善的提法能够取代它。
(一)以利润最大化为理财目标的合理性。
1 企业是一个以营利为目标的组织,其出发点和归宿是营利。企业一旦成立,就会面临竞争,并始终处于生存和倒闭、发展和萎缩的矛盾之中。不断获取利润,是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生存下去的基本条件,如果企业长期亏损,扭亏无望,就失去存在的意义。同时,利润也是企业补充资本公积,扩大经营规模的源泉,没有利润,企业就得不到发展,就会萎缩,直至无法维持最低的运营条件而终止。因此,以利润最大化为企业目标和理财目标,既是市场经济环境对企业的客观要求,也是企业的必然性选择。
2 从契约理论视角看,企业是一系列合约的结合体,而利润则是这些合约建立和履行的一个前提条件。首先,在现代企业两权分离的情况下,管理者与所有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