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财政政策
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全球性现象,无论哪个国家,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都十分重视财政手段的运用。
1.运用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来实施区域经济政策,平衡各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
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是所有国家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的基本手段。例如,美国财政由联邦、州和地方三级独立财政组成。1992年,美国三级财政收入分别占全国财政收入的57%、25.9%和17.1%。由于财政收入大部分集中在联邦,而许多公共服务项目如教育、公共卫生和道路建设又主要由州和地方政府承担,因此,联邦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对州和地方政府给予财政补助,以增强州和地方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平衡各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德国联邦政府也十分重视转移支付手段的运用,把财政支出的20%用于补助低于各州平均水平的穷州以支持其发展。
2.各国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时,都对落后地区采取税收优惠政策。
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意大利为推动南方地区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特制定了到南方新办工厂给予10年免征利润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家向南方投资。美国政府为了鼓励资本向欠发达地区流动,联邦政府扩大州和地方政府的税收豁免权,州政府也运用减免税政策,如康涅狄州对到贫困地区投资的企业减免所得税5年,再投资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法国则在洛林、诺尔-加莱两个重点地区实行“无税特区”,即到这个两上地区投资设厂创造就业机会者,3年内免征地方税、公司税和所得税外,还免征劳工税、各种社会杂税和分摊。1967年,巴西为鼓励社会各方投资开发落后地区,曾在北部亚马逊地区的玛锱斯建立起自由贸易区,在特区内设厂的私人企业10年内免交所得税,扩大再生产的进口商品免交进口税,从国内其他地区购入的消费品和材料免交商品流通税。
3.对落后地区实行企业补贴制度。
从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中央政府对落后地区企业的援助大多采取补贴的形式。包括投资补贴、就业补贴、税收支出和直接拨款生产公共产品等。例如,意大利在1956-1965的期间,为促进南方地区的工业化,规定对南方新办企业的厂房建设资金由政府补贴25%,购置机器设备补贴10%,并且为新建企业提供70%以上的优惠贷款。此外,意大利政府还直接拨款在南方欠发达地区兴建基础设施,改善交通条件,创办国立大学并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免收学费和提供食宿方便。英国政府自1984年起对受援地区内的公司,每创造一个就业机会补贴3000英镑,并对落后地区实行多种形式的资本补贴。美国联邦政府为支持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对在经济开发区投资且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大约40%的投资补助。
4.重视对落后地区的教育投资,为其发展提供人力资源。
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意识到,缺乏高素质的人才是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的深层次原因,因此,开发落后地区的人力资源是解决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关键问题。在60年代,美国南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比北部地区落后得多。联邦政府为了振兴南部经济,满足这些落后地区对人才的需求,大力加强这里的教育事业加强教育的首要问题是要增加教育投资。在60年代人口不到30%的落后地区所得到的联邦教育支出竟占联邦支出的45%。无疑,联邦政府的教育投资倾斜政策是美国欠发达地区缩小与发达地区差距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四、促进我国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财政政策选择
国家“九五”规划及2010年远景规划和江泽民同志在党的15大报告中都明确提出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更加重视、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发展,积极朝着缩小地区差距的方向努力,表明中央政府已充分认识到中西部的发展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重要地位。财政是中央政府履行其政治社会经济职能的主要手段,那么,如何通过有效的财政政策来达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这一目标呢?
1.实行规范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有效地发挥转移支付在缩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中的作用。
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在全国推行,为了减轻分税制改革的阻力,中央不得不采取了“存量不变,增量调整”的税收返还办法。由于税收返还额是依据基数法来测算的,这样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自然返还得多,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则返还得少,所以,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因为这种不规范的税收返还而未能发挥它在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中应该起到的作用。因此,在现有税收返还制度的基础上,尽快建立规范化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当务之急。(1)提高中央财政的汲取能力,这是建立有效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前提条件。中央财政在财政初次分配中应占有较大的比重,才能保证有足够的财力用于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才能通过转移支付逐步促进经济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水平,逐步缩小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所以,中央政府在“九五”时期应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实行“完税政策”,适当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中央财政收入所占比例。争取在“九五”期间中央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之比应达到6:4,中央财政支出与地方财政支出之比应达到4:6。也就是说,中央应通过转移支付把三分之一的收入拨付给地方。(2)重新核定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转移支付资金的支付方式,按照“因素法”确定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额。转移支付制度的主要功能还在于平衡各地财政能力的差异,以保证各地有大致相同的条件提供大致相同的公共服务。为此,对特定地区的转移支付额的多少,必须同该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税负高低、城市化程度、民族风俗、人口、教育状况和对财政支出的需求等因素相联系,按照这些因素影响程度大小确定计分标准,各地统一标准计分,从而确定财政支出水平。(3)建立以横向平衡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一般包括纵向平衡和横向平衡,前者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拨款,则是保证各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基本均衡而给予的补助。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况不同,其转移支付的结构也具有较大差异,国内有些学者如胡鞍钢教授认为以纵向转移为主益处颇多,更有利于从制度安排上帮助欠发达地区。但我们认为,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似应该选择以横向平衡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这是因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集中度不是太高,中央财力十分有限。而且,一个国家内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程度差异的直接表现就是发达地区财政收入充裕,而落后地区财政状况拮据。这是财政横向失衡的表现。而与此同时,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投资支出要比发达地区需要量更大。与落后地区相比,发达地区的财政资金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这就需要中央政府从整体利益出发,采取转移支付的方法在地区之间实现预算调剂,扶持落后地区的发展,增加财政资金的边际效用,以实现横向均衡目标。(4)把建立转移支付制度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能否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培育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微观主体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对于这一点,人们已达成共识。问题是,我们还应认识到,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也是实现政府职能转换、有效发挥转移支付作用的一个关键性举措。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国有企业比重较大的中西部地区,相当一部分企业由于经济效益普遍低下、亏损严重,早已成为地方财政的繁重负担。减轻这一负担的有效途径就是明确界定国有企业的有效覆盖面,尽快退出竞争性行业。只有下决心作出这样的选择,才能从体制上解决政府经济职能转变问题,才能把有限的转移支付资金用到基础性设施等公共产品的供给上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5)创造条件,逐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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