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管理面临的挑战、批评和替代模式
理论作为对实践的指导和反映集中的体现了治理出现的原因和背景。首先,“把治理当作一个重要的课题来研究,根源在于对社会科学流行的一些过于简单化的非此即彼的两分法的否定。”[15](p56)比如,新制度经济学通过比较制度分析扬弃了市场与政府;政治学扬弃了私与公;国际关系扬弃了混乱无序与主权。其次,系统论的整体思想、开放思想、演化思想;以及与系统论相伴随的自组织理论、协同论的发展,为人们提供了观察、驾驭复杂、多变的组织的理论参照。
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终于导致了治理概念和治理理论的提出。治理概念和治理理论是一个充满含混和多种含义的概念和理论。以致于成为一个可以指涉任何事物或毫无意义的时髦词语。[20](p53)人们在多层面、多领域和多层次上使用治理这一概念,鲍勃.杰索普认为治理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形式,狭义的治理就是自组织(Self-organizing)的协调方式。广义的“治理可以指诸多方式中任何一种独立活动的协调方式。”[20](p53)罗伯特.罗茨归纳了治理的六种不同的用法,即作为最小国家、作为公司治理、作为新公共管理、作为善治、作为社会——控制系统、作为自组织网络。[17](p86)
笔者认为作为新公共管理替代模式,应该包括对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的替代和超越、对新公共管理核心思想与价值的替代和超越,对新公共管理具体的操作规则与手段的替代与超越。罗伯特.罗茨将新公共管理看作治理的一种形式,并将治理在不同领域的用法进行了概括,这样的确触及了治理的外延,但并没有阐释治理的内在机制、理论基础和相对一致的操作规则,因此很难从总体上形成治理的概念。笔者比较同意鲍勃.杰索普的意见,认为治理就是协调组织活动的多种方式,它们构成网络关系,这些网络通过自组织的形式进行协调。
治理直接构成新公共管理的替代模式或者说扬弃了新公共管理。所谓替代或者扬弃就是说,治理包含了新公共管理的内容但是只是把它作为自组织网络中的一部分,治理本身具有不同于新公共管理的范围、理论基础、核心思想与价值以及操作规则与手段。
1、治理对新公共管理理论基础的替代。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是公共选择、新制度经济学、私营企业管理理论。治理理论基础是比较广阔的,包括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国际关系、系统论、协同论、自组织理论等众多的学科当中的理论和思想,比如经济学当中的交易费用经济学(TCE)就主要运用比较合约分析方法考察不同的治理机制之间的替代关系,以致于TCE有时被称为新制度经济学的“治理”一脉。[21]政治学对统治和治理的区别;管理学对治理与管理的区别[22](p128);系统论对组织复杂性和演化性的研究;自组织理论对组织之间协同和控制机制的研究都构成治理理论的基础,成为分析公共管理问题可资借鉴的视角、方法和观点。
这些众多的理论当中我们不能简单地说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和治理的理论基础截然分开,其中也有重合的部分,比如两者都垂青新制度经学,都喜欢使用交易费用理论,但是治理理论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应用主要不像新公共管理那样用来论证市场崇拜的,而是用来论证组织之间的选择和替代,认为在行动的网络中没有唯一的优势组织和活动方式,而在不同的情景下需要组织之间的相互替代和协调。比如,90年代兴起的“比较制度分析”(CIA)就在于强调制度的多样性和替代性。
这些理论中有一部分是与新公共管理不同的,是在对管理环境变化考量的基础上提出的新的观察和解释公共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比如系统论、协同论、自组织理论、混沌理论等自然科学理论本来是对复杂、有机、多样的自然现象研究形成的知识体系,对社会和管理的复杂性、多样性和动态性的认识,使得人们发现这些现象具有相同的运行机制,因此这些本来属于自然科学的理论也变成了治理的理论基础。
2、治理对新公共管理核心思想与价值的替代和超越。新公共管理的核心思想有两条,一是,市场价值的重新发现,市场崇拜,政府卸载,通过市场机制提供公共产品。二是,运用与市场适应的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和原则进行政府的再造和重塑。新公共管理被称为“新右派意识形态”(New right ideology)就在于新公共管理在市场和政府二分的逻辑基础上,过分推崇市场价值,而忽略了政府、第三部门的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协调。
治理理论对新公共管理核心思想与价值的替代和超越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治理理论扬弃了新公共管理的一条腿走路,将市场和政府以及其他机构和组织看作自组织网络中的一部分,他们采用合作和“谈判的逻辑”[20](p61)进行协调。“治理的重新发现有可能标志着这一过程中的一场革命——对过去由国家进行协调遭到失败的事例做出简单周期性的反应;在更晚的一些时候,则是对市场调节失败做出的周期性的反应。”[20](p59)
其次,治理理论扬弃了管理理论,将治理和管理看作不同的概念,治理与管理的内容和范围、机制是不同的,治理超越于管理。
治理和管理的内容不同,打个比方说,治理是决定到哪儿去(Where to Go);而管理是决定怎样到哪儿去(How to Go)。“治理被看作机构的内在性质、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外部性和组成要素的监督有关。而管理是采取或监督采取明智的手段完成某些目标的行动。管理阶层主要关心在以具体的时间和既定的组织具体的目标的实现。也就是说:治理的中心是外部的,管理的中心则是内部的;治理一个开放的系统,管理是一个封闭系统;治理是战略导向的,管历史任务导向的。”“所有与管理从而与控制的分离是治理问题产生的根源。”[22](p128)
治理与管理的范围是不同的,治理是社会系统要素之间的协调,对话和谈判要求广泛的共识和参与,治理的范围涉及广泛的主体之间的互动,通过协调的方式达到协调增效。而管理是一种理性结构,目标管理(MBO)、全面质量管理(TQM)、绩效评估、人力资源开发,要求一种规范和结构使得目标得到实现。管理的范围没有治理广泛。治理涉及“关于规则的游戏”(”games about rules”)而管理涉及“遵守规则的游戏”(’games under rules’)。
治理和管理的机制不同,新公共管理被波特利(Politt.Christopher)等人认为是“新泰勒主义”。重视效率的逻辑而忽略感情的逻辑,重视程序理性而忽视对话理性,核心在于通过测量绩效和控制以期待获得最佳的管理过程和管理结果,也就是说新公共管理“被关于效率和经济的价值所支配”,对于求得“诸如正义、代表性和参与等等不是被剔除出议程就是被视为高产的阻碍。”[14](p138)新公共管理的内在机制不能容纳正义、代表和参与的价值。而治理是以“反思的理性”[15]( p65)为基础。治理实现的机制是网络化的协调和自组织,包括广泛的参与,通过参与、谈判和对话形成共识,使得组织之间能够协调增效。
3、治理对新公共管理操作手段和操作规则的替代和超越。
治理替代和超越新公共管理的操作手段与规则既体现了治理理论和管理理论的差别,也体现了治理理论所凭借的广泛的理论支持。
首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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