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公共管理理念推进公共管理的社会化
社会的共同事务应由社会自身来做。由政府独家包揽一切对社会事务实施管理,并在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由此所带来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否认政府管理的重要性及在公共管理的核心地位是错误的,用政府管理代替公共管理也是行不通的。
四、公共管理研究中几个技术性问题
既然公共行政研究的实质是政府管理,它与我们所讨论的公共管理是有区别的。而我国研究生专业目录中,把一级学科定为公共管理,二级学科中包括了行政管理,MPA项目又把人们以往经常译为“行政管理”的一词改为“公共管理”,那末为了防止混乱,又能与国际接轨,我们有如下建议:
1.把研究生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行政管理”改为“政府管理”,英文是否可译为"Administration of Government"或"Governmental Administration"?
2.把研究生专业目录中的一级学科“公共管理”译为"Public Administration",与MPA的译法相同。
3.在中文译为英文的过程中,凡涉及到“行政管理”一词时,是否可译为"Administration of Government"或"Governmental Administration"?而涉及到“公共管理”一词时,均译为"Public Administration"。
4.在中文中凡涉及到的是操作、技术性的“公共管理”一词,英文均译为"Public Management",这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原意相符。
以上这些建议不一定成熟,特别是涉及到中英文翻译的问题,更需认真斟酌、推敲。建议学界对此展开讨论,以求达到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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