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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新主题:流通现代化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02-05 13:33:31
为1999年企业对企业的交易金额为430亿美元, 大约是企业对消费者交易的5倍,根据Forrseter的研究报告,到2003年企业对企业的交易将达到13000亿美元,是企业对消费者交易的10倍,相对于美国贸易总额的9%,甚至超过了英国或者意大利的国民生产总值。1998年美国汽车销量为3500亿美元,互联网相关产品的销量达到3014亿美元,只用了17年时间走过了汽车业半个世纪的历程。以上数据,充分说明企业交易网络化在未来几年中的发展趋势和重要意义。中国理应为普及互联网技术手段创造体制、政策和法制条件,否则,将构成网络时代的最大障碍。
  自2001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以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为主要内容的流通创新进程明显加快,这些进展对于提高流通领域的现代化水平,强化技术手段的应用,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产品流通速度,提高流通效率和流通业竞争力具有深远的积极影响。为此,在促进流通创新的中近期,迫切需要研究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1)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规划和指导作用,加强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保障电子商务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引导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要制定政策鼓励企业加快信息化进程,积极开展以企业对企业为重点的电子商务应用,采取多样化、多层次和多模式电子商务的发展战略,改造传统的业务流程,减少交易环节,提高运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同时要实现传统产业改造和升级,改善电子商务的外部发展环境,拓展电信网络,实现电信普遍化服务,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支付系统、物流配送系统,解决支付和交货手段问题,建立和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认证体系、信用体系,提高电子商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要鼓励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在供应链上的合作与相互渗透,合理规划工业企业的分销体系,为加快制造业的运行节奏和提高流通效能,提供政策指导。
  多年来,国内一直存在两种流通模式的争论。制造业强调要借鉴欧、美企业集团产销合一为主导的销售模式;商业界则强调要借鉴日本产销分离为主导的销售模式。其实,脱离具体产业和产品生产、消费特点,搞“模式争论”没有意义,且容易绝对化、片面性。政策研究和制定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遵循规模效益和交易成本原则,推动工商企业所选择的销售模式,能够在竞争中达到规模效益,从而有助于降低社会总交易成本;产销合一与产销分离应当以总交易成本最低为依归、保持均衡。面对买方市场,工商之间相互挤压不是出路,必须探索新型的利益关系或利益共同体。鉴于中国工业企业众多而规模过小,信息化水平低、资本实力有限,建议除少数实力较强的大企业自设分销机构以外,其他大多数企业应当以社会化的“第三方物流”为基础,实行产销分离、工商关系协调的产销模式。多年来,理论界一直在探讨产销分离和产销合一这两种经营模式。
  实际上,无论是产销分离还是产销合一,都具有其现实的存在意义。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马丁·克里斯多夫有句名言,“市场上只有供应链而没有企业”,“真正的竞争不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通常所说的产销都是存在于供应链上的生产和分销,因此,鼓励供应链上的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合作,正是在结构调整中充分发挥流通业作用的最佳途径。
  产销合一也有理由被一些大型生产企业所采用。如海尔、伊利集团,量身定制了企业内部完善的分销管理系统,大力推行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使企业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管理一体化。当然,这些企业的产品的最终销售场所仍然设置在商场、超市中,毕竟距离消费者最近的就是这些商场、超市。因此,产销合一也不是绝对的合一,而是企业内部管理以及基于整个供应链的“产销合一”。目前国际跨国公司采用的重要竞争策略之一,就是通过提供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服务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产品竞争力。由此看来,在未来的产业竞争中,商品流通领域的分销服务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无论生产企业还是商业企业,谁掌握了分销渠道的控制权,谁就占有了竞争中的主动权。
  另外,大型商业企业自有品牌的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流通趋势,它不仅是企业的一种经营战略,从整个社会经济的角度看,则体现了流通业在生产和流通中主导作用的增强。商业企业兼营生产或生产企业兼营流通业这种相互渗透,在发达国家已很普遍。如大型零售企业设立加工厂,生产面包、糖果;商业企业建立自己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并同大农场和农业合作社订立供销合同等,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商业企业实施自有品牌(Private Brand)战略。例如英国超市销售的商品30%以上为PB,最高达54%,美国超市40%以上的商品为PB。
  近年来,在中国也出现了“订单农业”新概念,即大型超市、大卖场集中采购生鲜农产品,同优质农产品基地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从而直接淘汰那些没有市场的或没有效益的产品,促使农业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由数量型向效益型转化。而且,这种“订单农业”并不仅仅局限于大超市的生鲜农产品,也可以将这种做法推广到各类农产品的采购上,从而进一步理顺农产品的流通体制,如前面提到的粮棉问题也可迎刃而解。
  (3)中国信息网络化建设,必须坚决突破条块体制的束缚,建立“大网络”的概念,走综合化、社会化的新路子。
  目前,国内的主要注意力放在互联网的技层面上,忽视发展网络系统的体制、政策和法律条件,结果导致斥巨资“大办”信息中心成为新时髦。但仔细观察,绝大多数都是在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本地区各行其是,互不搭界,无序竞争,重复建设,条块分割封锁体制使得“谁也办不大,谁也办不象”。“中心”过多、过滥等于失去“中心”,商品信息不全、不准、不及时、不方便、费用高的现象十分普遍。这种同商品信息网络化发展的本质南辕北辙的做法必须尽快改变。中国信息网络化建设,必须坚决突破条块体制的束缚,建立“大网络”的概念,走综合化、社会化的新路子,对现有“一家一户”封闭运行的所谓“信息中心”,通过联网的方式,进行跨部门、跨行业、跨系统、跨地区的资源重组,按照效能、齐全、方便、快捷、低价的原则,真正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因此,要进一步突破各种行政化体制障碍,走“电子商业”的创新之路,充分运用现代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及远程传输技术等先进的科技手段,率先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和交通发达地区,建立起以“第三方物流”为基础的信息网络,使全国各地工商企业都能方便快捷地同时上网,随时查询、随时输入供求信息,进行网上交易,并进一步与国际互联网络相联通,形成开放式、通达全球的信息网络。发展这一网络的关键,是收费低廉、服务周到、切实保障市场化调节,防止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产品入网。果真如此,这个网络的吸引力、参加者就会与日俱增,进入高效快捷的良性循环。
  (4)针对物流业发展滞后、格局散乱、家底不清的情况,要对中国目前的物流资源进行全面的普查摸底。
  重点是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仓储设施和运输能力的种类、结构、分布、水平、闲置状况以及现代化升级改造、存量重组的可能性等等,以便为制定宏观决策和发展战略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要采取快速折旧的经济政策,加快物流设备的更新换代步伐,提高物流业的技术水平;要深入研究物流理论,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指导中国的物流实践,推动物流理论与实践的进一步融合。
  在积极稳妥发展的前提下,也要防止把“物流”作为泡沫来“炒作”,避免新一轮的重复建设。对配送中心和物流园区等物流领域的投资行为,应当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来加强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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