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会计报表中如何抵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抵销时涉及的三个“价值”
1、可收回价值(AV),即期末固定资产的内在价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可销售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孰高值。
2、抵销前价值(QV),即期末抵销内部未实现利润(或亏损)前原个别会计报表中的固定资产净值(即原值-累计折旧)。
3、抵销后价值(HV),即期末抵销内部未实现利润(或亏损)后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固定资产净值(即原值-累计折旧)。
当可收回价值小于报销前价值(即AV<QV)时,应根据其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抵销的一般原则
1、未实现利润抵销情况下(即HV<QV):
(1)当固定资产可收回价值大于其抵销前价值(即HV<QV<AV)时,原账面固定资产未发生减值,只需抵销本实现利润,不影响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当固定资产可收回价值界于其抵销后价值和抵销前价值之间(即HV<AV<QV)时,原账面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应予全部抵销。
(3)当固定资产可收回价值小于其抵销后价值(即AV<HV<QV)时,原账面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予部分抵销。抵销金额为QV-HV.
2、未实现亏损抵销情况下(即QV<HV=:
(1)当固定资产可收回价值小于其抵销后价值(即AV<QV<HV)时,未实现亏损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均不予抵销。
(2)当固定资产可收回价值界于其抵销前价值和抵销后价值之间(即QV<AV<HV)时,应补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补提金额为HV-AV.
(3)当固定资产可收回价值大于其抵销前价值(即QV<HV<AV)时,只需抵销未实现亏损,不影响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抵销实例
例1、A公司(汽车制造企业)为B公司(汽车租赁公司)的母公司,1999年12月,A公司将其制造的100辆轿车销售给B公司,销售收入5000万元,成本4000万元。B公司将轿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残值为0,折旧年限为5年,直线法折旧)。
(1)若B公司期末轿车未发生减值(即HV<QV<AV)。
分析:该笔业务属于未实现利润抵销中的第一种情况,只需抵销未实现利润,不影响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其抵销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5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000
固定资产 1000
(2)若B公司期末轿车发生减值,相应减值准备为500万元(即HV<AV<QV)。
分析:此时固定资产可收回价值为4500万元,属于未实现利润抵销中的第二种情况,应将原账面已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全部批销,其抵销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5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000
固定资产 1000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0
贷:营业外支出 500
(3)若B公司期末轿车发生减值,相应减值准备为1500万元(即AV<HV<QV=。
分析:此时固定资产可收回价值为3500万元,属于未实现利润抵销中的第三种情况,应将原账面已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予以部分抵销,抵销金额为QV-HV,即1000万元(5000-4000),其抵销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5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000
固定资产 1000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00
贷:营业外支出 1000
例2、A公司(汽车制造企业)为B公司(汽车租赁公司)的母公司,1999年12月,A公司将其制造的100辆轿车销售给B公司,销售收入5000万元,成本6000万元。B公司将轿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残值为0,折旧年限为5年,直线法折旧)。
(1)若B公司期末轿车发生减值,相应减值准备为500万元(即AV<QV<HV)。
分析:此时固定资产可收回价值为4500万元,属于未实现亏损抵销中的第一种情况,未实现亏损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均不予抵销,只需抵销固定资产交易事项,其抵销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5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5000
(2)若B公司期末轿车未发生减值,其可收回价值为5500万元(即QV<AV<HV)。
分析:此时固定资产可收回价值为5500万元,属于未实现亏损抵销中的第二种情况,应在合并报表中补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补提金额为HV-AV,即500万元(6000-5500),其抵销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5000
固定资产 1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6000
借:营业外支出 5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0
(3)若B公司期末轿车未发生减值,其可收回价值为6500万元(即QV<HV<AV)。
分析:此时固定资产可收回价值为6500万元,属于未实现亏损抵销中的第三种情况,只需抵销未实现亏损,不影响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其抵销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5000
固定资产 1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6000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抵销对以后各期的影响
在上述例1(2)基础上,若2000年末B公司轿车的可收回价值为3500万元,账面固定资产净值为4100万元(原值5000万元-累计折旧900万元[注]),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00万元。
[注]:B公司轿车本期账面应计折旧=(期初原值-期初累计折旧-期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剩余可使用年限=(5000-0-500)/5=900(万元)
分析:(1)本例中,期末可收回价值(AV)=3500万元,期末抵销前价值(QV)=4100万元(即B公司账面固定资产净值),而期末抵销后价值(HV)无法直接取得,故应先计算抵销后(即合并报表中)固定资产本期应计折旧,再确定期末固定资产抵销后价值(HV)。
抵销后固定资产本期应计折旧=(期初抵销后原值-期初抵销后累计折旧-期初抵销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剩余可使用年限=(4000-0-0)/5=800(万元)
期末抵销后价值(HV)=3200万元(原值4000万元-累计折旧800万元)
(2)上期固定资产交易中未实现利润1000万元对本期的影响应先抵销,其批销分录为: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 1000
贷:固定资产 1000
(3)由于上期固定资产中未实现利润对本期折旧的影响,为确保抵销后(即合并报表中)固定资产本期折旧为800万元,应对抵销前(即B公司原账面)与抵销后(即合并报表中)固定资产本期应计折旧的差额100万元(900-800)进行抵销,其抵销分录为:
借:累计折旧 1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00
(4)最后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抵销的一般原则进行抵销。本例中HV<AV<QV,符合上述未实现利润抵销中的第二种情况,B公司账面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600万元应予全部抵销,并抵销期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本期的影响,其抵销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00
贷:营业外支出 100[注1]
期初未分配利润 500[注2]
[注1]:B公司2000年度应冲回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0万元(期初500万元一期末600万元)。
[注2]:1999年合并时抵销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0万元,对2000年合并报表而言应增均期初未分配利润500万元。
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期后抵销中,必须先计算抵销后(即合并报表中)的固定资产本期应计折旧,从而确定期末固定资产的3个“价值”,在抵销上期固定资产交易中未实现利润(或亏损)及其对本期折旧的影响后,再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抵销的一般原则进行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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