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理解和执行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准则,规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范围内执行,但《小企制度》“5101主营业务收入”的会计科目说明第三条第二项第2款规定:“……对于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报告年度或以前年度的销售退回,应增设”5801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并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由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报告年度的销售退回事项的处理,按《小企制度》规定进行的会计处理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的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对于准则提及的其他调整事项、非调整事项、股利和持续经营事项可以参照《制度》和《小企制度》的规定,确定其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内容。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准则规定在所有企业范围内执行。《小企制度》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第五项会计报表附注第1款规定:“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的说明,包括: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
(2)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理由。
小企业执行的各项会计政策,如果法律或行政法规、规章等要求变更,应按相关衔接办法的规定执行,没有相关衔接办法或是衔接办法未于规定,应进行追溯调整。“
虽然《小企制度》中未单独对此相关事项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但根据上述规定,小企业应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准则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和披露。
(六)或有事项准则规定在所有企业范围内执行。《小企制度》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第(五)项会计报表附注第2款第(2)条的规定:“未决诉讼、仲裁形成或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是小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应披露的内容。
由于或有事项的发生和存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甚至较大的影响,为使企业对外披露会计信息能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且《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或有事项的披露均有具体要求,因此,小企业应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或有事项,特别是“很可能”形成的负债,作出合理的判断,按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和披露。
(七)租赁准则规定在所有企业范围内执行。《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501固定资产”第三条第四项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96,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同时按上述规定计算“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按月摊销。
而《小企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501固定资产”第三条第四项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后的金额作为其成本”。
由上述规定比较可知,《小企制度》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和《制度》相比是比较简单的,因而简化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其他内容的会计核算基本上是一致的。
(八)无形资产准则虽然规定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鼓励其他企业试行,但比较《制度》与《小企制度》的会计核算方法,除了《制度》中企业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小企业不执行以外,其他核算的方法和内容《小企制度》与《制度》的规定是一致的。
(九)存货准则虽然规定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鼓励其他企业试行,但比较《制度》与《小企制度》的会计核算方法,除了对已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日常的会计处理,《小企制度》采用了简化的方法“……除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以外,小企业售出商品时可不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待年末时一并进行调整”外,《小企制度》与《制度》和准则相关规定是一致的。
(十)固定资产准则规定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鼓励其他企业试行,比较《小企制度》与准则的相关规定(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度》尚未修订),为了简化小企业会计核算,《小企制度》除了未按准则规定:“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按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要求,期末检查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相关事项未于规定外(减值后折旧的计提、减值恢复的会计处理等),包括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财务处理等均和准则的规定和执行《制度》企业现行的实务操作会计处理是相一致的。
(十一)借款费用准则规定在所有企业范围内执行。比较《小企制度》和《制度》的会计核算方法和内容,《小企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2301长期借款”第三条规定:“小企业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是指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专门借款,在满足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条件至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后发生的,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为了简化小企业会计核算,即不再按准则和《制度》规定划分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和暂停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期间的借款费用可以全部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十二)收入准则原规定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但《制度》的会计核算有关规定已涵盖了准则的内容。比较《小企制度》和《制度》的内容,其主要的区别是对外提供劳务时,劳务的开始和分属不同会计年度时收入的确认。
《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5101主营业务收入”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如果劳务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劳务收入。当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则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收入分别以下两种情况确认和计量:
(1)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成本;
(2)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的金额,作为损失;
(3)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但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不确认收入。
而《小企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5101主营业务收入”第二条第二项小企业提供劳务的收入,按以下规定予以确认: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2)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注:小企业在按《小企制度》对外提供劳务确认收入时,从谨慎性原则考虑,亦应充分关注“经济利益是否能够流入企业”,以免形成资产的虚增。
(十三)投资准则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并鼓励其他企业试行。对企业有关投资业务的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在《制度》开始执行以后,财政部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问题解答(—卜㈠四)中对原规定作出了一些补充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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