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和新制度的意义
鉴于上述情况,此次会计改革继续沿用了“会计制度”这种形式,这主要是绝大多数实务工作者的意见。有一种观点认为,采用“准则”的形式才体现会计改革,“制度”形式具有倒退的迹象;另有一种观点,认为“制度”象是计划经济的,“准则”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也有观点认为,中国应当直接按照美国会计办法、进出口业务核算办法、房地产商品开发业务核算办法,等等。这些特殊业务的专业核算办法也将作为《企业会计制度》的统一整体。
(三)就改革的内容而言,新准则、新制度在很多方面也体现了会计的中国特色,这是由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所决定的。
比如说,“公允价值”是目前国际上最为流行的计量属性,但在我国市场经济尚未健全和规范的情况下,超前地引人“公允价值”,极有可能出现人为操纵利润的情况。因此,新准则和新制度对有关经济业务事项的处理,尽可能地回避了按“公允价值”计价,而改按帐面价值入帐。
1、关于债务重组的处理。根据新规定,债务人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时,以现金清偿债务时所支付的现金小于应付债务帐面价值的差额,或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时用于抵债的非现金资产的帐面价值小于应付债务的帐面价值的差额,或以修枣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时未来应付金额小于债务重组前应付债务帐面价值的差额,不确认重组收益而计人资本公积;如果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权人均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等作为受让的非现金的入帐价值;如果是将债权转为股权的情况下,债权人应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等作为受让股权的入帐价值。
2、关于非货币性交易的处理。针对我国非货币性交易的现实情况,新规定不再进行“同类货币性交 易”和“非同类货币性交易”划分的规定,而改为凡属于非货币性交易,均以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换人资产的人帐价值。也就是说,企业在资产重组、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资产置换,一般情 况下不确认收益。这与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的做法不同。
3、关于以“放弃非现金资产”的方式取得的长 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新规定同样也不再以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而改按放弃的非现金资产的帐面价值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上是此次新准则、新制度改革体现中国特色的事要内容。之所以进行这些方面的改革,主要是为了规范我国资本市场的会计秩序,遏制资本市场中利用债务重组、资产置换、相互参股等包装上市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加以规定的。这些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并存,是我国现阶段企业会计改革的合理模式。
新中国会计准则的建设从1988年起步,已走过了13今年头。1993年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从1997年的第一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起,至今已发布实施了13项具体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主要适用于上市公司,有些也适用于其他企业。目前,会计准则仍在继续研究制定和陆续发布的过程中。
1、《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异同。如前所述爪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是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的组成部分,均属于具有行政法规性的规范性文件,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等作出规定,由财政部制定并公布。但是,两者之间存在若干重大差别:首先在适用范围上,具体会计准则大多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有些也适用于其他企业;《企业会计制度》要求除股份有限公司外,符合条件的其他企业也可执行,国有企业经批准后执行。其次爪企业会计制度》自成体系,涵盖企业全部经济业务,县「凡属于纳入《企业会计制度》适用范围的企业,研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均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只就企业的某项业务或某一方面核算内 容作出规定,到目前为止,发布的13项具体会计准则只是规范有关企业中的部分经济业务。第三具体会计准则在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方面的规定更加原则爪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较为具体;具体会计准则没有也不宜作出会计如何记录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对于会计记录是以会计科目及 使用说明的形式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第四,会计准则的结构、语言表述适用于国际方面的阅读;科目、报表式的《企业会计制度》符合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习惯。第五,有些经济业务事项用“准则”形式规定更准则的模式进行会计改革;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最初就不该搞会计准则,而应沿用“会计制度”这种形式,法国几十年来采用“制度”形式不是很好吗?我们认为,会计改革不能追求形式而应当把握实质,关键是要做到在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等深层次问题上采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政策,并采用国际通行做法,不是在“制度”或“准则”的形式方面去判断,而是要考察我们对会计政策的应用程度。
2、《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并存是我国现阶段的客观要求。由于《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存在以上所述的若干重大差别,两者之 间各有其侧重点和作用,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在现阶段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将长期并存,不能相互代替,缺一不可。
西方一些实行会计准则的国家虽然由有关机构或职业团体制定并公布会计准则,公司在实际执行中,仍要根据会计准则制定会计科目体系,据以进行会计核算,所不同的是这种会计科目体系是公司自制度改由企业自行制定的条件还相差甚远。随 着会行制定的,属于公司内部核算制度。我国目前将会计计准则体系的形成和逐步完善,将来可能会形成由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自行制定或者由中介机构制定会计制度的格局,但目前我们还不宜确认这是必然规律,因为准则和制度的差别在很多方面是无法消除的。恰恰相反,准则与制度有可能会长期并存,从而成为会计中国特色的重要内容。
3、继续制定并公布具体会计准则,加快会计准则建设的步伐。1993年实施的《伞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在以“两则”、“两制”为主要内容的会计改革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奠定了我国会计准则建设的基础,并为建立和完善行业会计制度提供指导。在此次会计改革中冈企业会计准则》仍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由于会计准则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财政部还应当考虑对《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应加快具体会计准则制定的步伐。在此次会计制度改革中,财政部发布了“:租赁”、“借款费用”、“无形资产”等3项具体会计准则,修订了“投资”、“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现金流量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 正”等5项具体会计准则。据悉,在今后的几年中,财政部计划每年将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公布相应的具体会计准则,努力实现建立和完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的目标。
四、新准则和新制度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充分协调
(一)什么是国际会计惯例,如何借鉴国际会计惯例。
通常所称的国际会计惯例是指国际会计准则以及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会计规范,有时也经常参照我 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标准。我们认为,在借鉴国际会计惯例的过程中,应当更多地参考法国、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的会计准则,因为这些大陆法系国家的会计标准与我国比较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