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尖底瓶,流行半个世纪的错误认识
仰韶文化的尖底瓶与礼仪相关,中国考古学泰斗、考古学区系类型理论的奠基者苏秉琦生前曾有论述。他认为半坡类型的“小口尖底瓶未必都是汲水器。甲骨文中的酉字有的就是尖底瓶的象形。由它组成的会意字如‘尊’、‘奠’,其中所装的不应是日常饮用的水,甚至不是日常饮用的酒,而应是礼仪、祭祀用酒。尖底瓶应是一种祭器或礼器,正所谓‘无酒不成礼’”。根据尖底瓶的存在以及其他一些现象,苏先生认为半坡时代正处于社会转变期,“有些彩陶应属‘神职’人员专用器皿,当时或已出现了脑力与体力劳动的分工”(苏秉琦《关于重建中国史前史的思考》,《考古》1991年第12期)。有学者研究认为,我国谷物酿酒在距今八千年前已经开始,仰韶文化中也发现一些可能是用于向小口器内灌注酒汁的陶漏斗器(李仰松《我国谷物酿酒起源新论》,《考古》1993年第6期)。但是根据半坡类型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其居民可能并不存在大规模的普遍的酿酒、饮酒活动,故推测尖底瓶所装主要仍应是水,在礼仪活动中可能存在“以水代酒”现象。
根据王仁湘先生的认识,尖底瓶分布的范围大体上为干旱少水地区,所以尖底瓶的存在和使用很可能主要与祭天、祈雨活动有关。尖底瓶的形制和功能强制性地要求使用者只能少量盛水,这不仅与原始巫术活动、思维方式(即弗雷泽所谓“交感巫术”。通过神秘的交感作用,以少量的人间之水招引天上大量地降雨,这可能是仰韶先民在缺水、干旱时节所施行的巫术活动)吻合,而且也寓含着节水、惜水的思想和警示。当然,这样说并不排除尖底瓶可能用于盛酒尤其是在部落(氏族)的各种重大活动、庆典、祭仪中(或者在这些活动中有少数的上层人物用酒,而其他人“以水代酒”),也不排除有些尖底瓶可能被用于汲水。由于尖底瓶高多在30—40厘米左右,所以它刚好适合于被原始人双手抱在胸前,这种方式的群众活动,自然显得庄重、隆重和严肃。尖底瓶的双耳可能主要用于器物闲置时系绳挂在高处(半坡类型居民已普遍饲养鸡、猪、狗等家畜,尖底瓶既无特定的器座放置,故也不能随便地横置地上),或者在正式的活动、仪式之外系绳挎于肩上、颈项,以减轻双手的负荷(但尖底瓶绝不是随身所使用的饮水器)。尖底瓶所盛“以水代酒”之水当然可以饮用,但在祈雨活动中所盛之水如何处置,目前尚无法推测。 四、建议
以上关于尖底瓶性质和功用的认识与推测虽不必视为定论,但尖底瓶并非汲水器、一般饮水器、盛水器是无疑的。由于有关尖底瓶的错误认识和理解已经进入中学历史教材(据上可知,“破解彩陶之谜”一课三个目标中至少有两个目标即“1、通过新石器时代的彩陶图片直观地感受历史”、“3、学习和运用观察方法,提高观察能力”,课文开始三个设问中的两个即“你想了解彩陶的奇妙之处吗?”、“彩陶图片反映了远古居民什么样的生产和社会活动情况呢?”之解答都会发生偏差,导致课程无效乃至产生负作用),所以几十年来广为流行的说法到了必须给予正视、检视乃至纠正的时候了,尖底瓶之谜到了“解谜”、“揭谜”的时刻。
仰韶文化是我国新石器时代最重要、分布面最广、对周邻地区和文化影响最为深刻广大的一种考古学文化,仅庙底沟类型即被苏秉琦先生视为“可能就是形成华族核心的人们的遗存”(苏秉琦著《苏秉琦考古学论述选集》188页,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尖底瓶是仰韶文化最重要的特征性器物、典型器物,它与彩陶一样被视为仰韶文化的重要特征。尖底瓶以及史前考古、史前文化的内容进入中学历史课本是一件大好事甚至它可能也应该成为一种大趋势,在中学生中开展探究性学习活动同样应该得到赞赏和肯定,但作为教材、教学活动应该尽可能严谨、导向正确,生动活泼、思路开阔的探究课、探究活动尤其是教师的教学引导应尽可能建立在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基础之上(否则,“探究”就成了游戏而不是历史课)。“因噎废食”是不可取的,所以建议教育部教材审定委员会或其他相关部门尽快组织有关专家审议尖底瓶问题,甚至重新选取尖底瓶实物样品作注水或入水实验、研究(仰韶文化尖底瓶烧成温度高、质地坚实,大多是素陶,用实物做实验我认为对文物并不会造成什么损害),取得一致认识和意见,改正教材中的不当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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