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私有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4.积极发展贷款以外其他的业务种类,例如融资租赁和代理融通
融资租赁和代理融通在中国还不发达,然而他们在处理抵押不足时是很有用的。在中国发展融资租赁面临的障碍主要是:拖欠租金;会计标准不明确;不规范的环境;不能提供其与其他金融投资资本平等的待遇。一个令人欣喜的进步是融资租赁合同的条款出现在中国新的《合同法》中。这在国家和地区立法中第一次阐述了财产租赁的基本原则。流动性和欠账问题在中国私企望是很常见的。代理融通,即把企业的应收账款出售给金融机构——代理融通公司,其有责任为企业付款。这是一种用账面负债代替现金差额、改善企业流动性的一种方式。新《合同法》的规定使得在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况下,没有债务人同意而具有独立签署合同的权利成为可能,这或许能推动代理融通的发展。
5.创建私人股权市场框架
中国的私人股权市场正处于萌芽阶段。目前,在用于建立私人股权基金的组织结构方面还没有立法。中国只有“工业投资基金”。结果,基金发起人通常创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投资媒介。这些公司必须遵守公司法,而公司法不允许超过一般的资本总额投入到子公司或其他合法实体。
某些法律手段在私人股权市场发展起来以前必须就位。最重要的一些涉及到诸如基金的合法组织、基金经理人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免遭基金经理人的侵害、税务处理以避免双重收税等。私人股权市场的发展也依赖于投资人使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组合投资的能力。然而,在中国对不同种类的股票和类似股票的有价证券的发行缺少保证,这似乎没有使企业拥有它们做财务安排时所需的灵活性。
6、改善进入公共股权市场的途径
保证退出机制的有效性是发展私人股权市场的关键条件。在这种条件下,中国私人股票市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共股权市场的状况。进一步改善私有企业进入公共股权市场的两条途径是:一、对投资者放宽有效退出机制的范围;二、放宽上市条件。
预计在2001年成立的二板市场因加强前面提及的投资者的退出机制,将对私人股权市场产生深刻影响。二板市场提出的上市规定将使新企业上市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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