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改制及上市的有关问题
2.竞争方将有关业务转让于无关联第三方。
3.拟发行上市公司放弃竞争性业务。
4.竞争方出具非竞争承诺函。
(五)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关注的土地使用权问题
1.拟上市公司原则应以出让方式取得。
2.以租赁方式从主发起人或控股股东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应确定租赁期限和付费方式。
3.股东投入划拨地必须补缴出让金。
4.必须取得国土局的相关批文及权证。
(六)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关注的税务问题
1.地方政府不合国家规范额外给予税收优惠的处理。
2.转移计价问题。
3.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
4.其他违反税务法规事项。
(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关注的有关会计问题
1.可能存在部分收入、成本、或费用没有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报表中反映。
2.不同会计制度即改制前执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和改制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
3.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对前三年业绩的影响。
4.职工奖福基金及公益金的不同会计处理问题。
三、证监会对申请上市的审核重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41)号文《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第十节“财务信息”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拟上市公司涉及财务信息的审核要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发行人主营业务是否明确;(2)是否具有连续3年盈利的经营业绩(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3)关联交易的规范;(4)募集资金用途及盈利预测;(5)经审计过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有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无形资产占资产比例(一般不高于20%)累计投资额是否未超过净资产的50%。
四、其它问题
1.外商投资企业在改组上市时,资产评估增值的部分是否需要征收所得税现在尚不明朗。
2.现在普遍存在的两头在外的外资企业,就是那种原材料进口,产品外销的企业,存在着大量的关联交易。这种企业不符合上市的要求,因为它的原材料、销售都受国外公司的限制,违反独立经营的原则。针对这种企业销售价格和报关价相差很远的情况,应按其销售价格来入账,并评估其因为低报报关价所带来的或有负债(税收罚款),并在必要的时候披露,以减小审计风险。
3.外商投资企业要符合独立经营的原则是有相当的难度,如果它无法满足独立经营的原则,那么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中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可能也存在。而且由于其关联方交易大部分是境外的企业与境内的企业进行的,可能给政府监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带来很大的难度。
总之,现阶段外商投资企业上市可能广告意味大于实质意味,但从长远来说未尝不是一种趋势。因此,值得同行们加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