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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经营诚信的缺失与重建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02-04 23:32:05
范围内的制假售假听之任之,极少数干部甚至与制假售假者沆瀣一气,为制假售假者通风报信,干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查处,成为制假售假的保护伞。所以,一些地方制假售假达到相当的规模,形成了产业化、规模化的水平,其生产者和销售者毫不掩饰,明目张胆地大干快上。有些制假售假企业作为地方的利税大户,还受到了地方政府的表彰。

  5.整个社会道德水准下滑。企业的经营诚信是社会道德在企业经营中的表现。如果整个社会存在着严重的社会道德水准下滑,企业经营的诚信也就成了问题。不可否认,我国企业经营中的诚信缺失问题,同整个社会道德水准下滑有关。我们承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应该追求利润。但是,企业必须坚持合法经营,讲究信誉,坚守信用,最起码做到利己不损人。然而,由于整个社会道德水准下滑,企业经营道德错位,许多企业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突破了应有的义利观和基本的道德底线。在经营活动中坑蒙拐骗、尔虞我诈、竞价销售、抢注商标、偷税漏税、假破产真逃债等损害消费者利益、其他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行为,严重地损害了企业的形象。有些企业虽然自己能够做到诚信经营,但对其他企业不讲诚信的行为却高度容忍。据中国零点调查公司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有40%的企业经营者对其他企业违反诚信经营的行为采取了高度容忍的态度,特别是对企业外部的领导者与客户关系中的不诚信行为的容忍度更高。例如,对“贿赂客户”的容忍度为71.3%,对“短斤少两”的容忍度为55.4%,对“不实广告”的容忍度为55.0%[3](p.200)。这种情况表明,在整个社会道德水准下滑的情况下,我国不少企业即使自己能够做到诚信经营,但对其他企业的不诚信的经营行为,却不愿意加以制止。

  三、我国企业经营诚信的重建

  我国企业经营中的诚信缺失,已经引起中央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朱róng@①基总理去年给国家会计学院题词“不做假账”,今年“两会”期间又将“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近段时间,“诚信”一词席卷媒体并成为学者、百姓研究和议论的话题,足见举国上下对重建企业经营诚信的信心。

  我国已经加入WTO,我们必须拥有诚信。否则,  就没有人愿意和我们打交道。倘若我国企业经营中的诚信缺失问题继续恶性发展,我们还可能被逐出WTO.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我们认为,  中国企业与国际知名企业的差距,不仅仅是规模的差距,更重要的是诚信的差距。如果说企业的规模差距在短期内依靠人为的方式(如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兼并联合的措施等)能够得以迅速提高的话,那么,诚信差距的缩小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而且企业经营诚信的维持比经营诚信的建立更为困难。要使我国企业经营重建起诚信之风,我们必须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加以努力。

  在宏观上,我们必须明白企业经营的诚信之风的重建,绝不是单个企业的事情,而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形成。政府要特别重视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倡导企业按照价值规律、竞争规律、供求规律办事,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破除评价企业经营状况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思想;要强化经营诚信的教育,健全经营的诚信评估体系和约束机制等。当前,特别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及时公开企业经营的诚信状况,为企业间的重复博弈创造条件。由于信息不对称,“劣币驱逐良币”的规律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作用。当人们无法辨别诚信企业与诈骗企业,无法辨别真实产品与假冒伪劣产品,无法了解优等上市公司和包装上市公司时,诚信企业的市场就必然被不讲诚信的企业所挤占。要形成全社会经营的诚信之风,彻底改变“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必须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建立起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及时公开企业经营的诚信状况,为企业间重复博弈创造条件。为此,工商、税务、银行、物价、公安、法院等部门应该联手合作,建立企业经营的诚信档案,定期向大众媒体公布。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来抓,使企业的纳税情况、银行信用评比等级情况、合同和商标行为、经济检查记录,以及司法部门提供的企业经济案件记录、各种荣誉和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随手可查。这样才能使诚信经营的企业拥有市场、拥有客户、拥有竞争力,使经营不讲诚信的企业失去市场,失去合作伙伴,最终被淘汰出局。

  2.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制定有利于民营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经营的诚信基础是企业的产权关系明晰。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现实生活中,国有企业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经营者和员工只拿国家薪水,他们的利益与企业的经营诚信没有直接关系。员工欺诈客户,所有者并没有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为此,必须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明晰产权,明确责任,使企业成为真正的所有者,拥有剩余的控制权和支配权。企业的所有权亦可以转让和交易,为人们的重复博弈创造条件。实践证明当人们没有稳定的利益预期的时候,经营是不可能讲诚信的。政府的政策多变,人们就不会形成稳定的利益预期。尤其是对待正在蓬勃发展的民营企业,政府应制定长期稳定的保护其发展的政策,使他们形成稳定的经营预期,改变放弃诚信、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

  3.加快立法,严格执法,加大打击力度。企业经营中的诚信缺失,大量的属于道德层面,有些已上升到法律层面。目前企业不诚信的经营行为已经危害到了整个社会经济运行和安全的程度,不用重典、姑息养奸将后患无穷。为此,政府必须加快立法的步伐,严格执法,加大打击的力度,特别是对于制假售假,恶意欠债逃债,严重坑害消费者的利益、其他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责任人,要严加制裁和惩处。当然,也并不是惩罚越严,企业经营就越讲诚信。现实社会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合约得不到履行,如果是不受当事人控制的外部因素所致,惩罚必须是有限的;如果惩罚过重,不仅无助于企业经营诚信的建立,而且可能有害于企业经营诚信的建立。要做好这一点,就需要提高我们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4.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确立科学的干部考核标准。要在全社会重建企业经营的诚信之风,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和市场秩序,必须彻底铲除地方保护主义,让各种商品和要素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内真正形成自由流动。为此,政府要抓紧制定相应的法律、法令和法规,如商品流通法,对违反相应法规,搞地方保护主义的要依法查办。对干部的考核,首先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大局观念,建立稽查特派员制度,对政府官员进行全面考核。对于一些地方官员为了一任政绩,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制假售假、恶意逃债等不诚信的经营行为听之任之、甚至还充当保护伞者不得重用,问题严重的要严肃查处。

  5.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企业经营诚信的水准。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没有整个社会诚信水准的提升,企业的经营诚信是做不到的。要提高全社会企业经营的诚信水准,必须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建立全社会企业经营诚信的目标,强化企业经营要遵循合法经营,讲究诚信,互惠双赢的意识。对经营诚信好的企业要予以表彰,对经营诚信差的企业要予以警示教育。要做到重建全社会企业经营的诚信之风,我们认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从幼儿园开始逐步强化人们的诚信意识、诚信知识和诚信行为。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全社会企业经营的诚信之风一定能够重建起来。

  在微观上,必须看到全社会企业经营诚信的重建,是通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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