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改革及 WTO 对其的挑战
三、中国电信业的应对措施
可以说,在目前条件下,由于国力的悬殊,我国电信开放还谈不上什么平等,但是为了中国加入 WTO 的整体长远利益,电信业做出必要的牺牲也是应该的。当前的问题,是要慎重掌握电信开放的时机、开放的程度和开放的条件,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
( 1 ) 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电信改革的方向,( 2 ) 加快制定和出台有关的电信法规
任何一个国家的电信对外开放,都是从修订《电信法》开始的。有了国家的法律依据,电信部门才能依法行政,外资企业也才能依法经营。中国的《电信法》不知叫了多少年,起草过多少本子,却至今没有着落,而过去颁布的行政法规显然已不能适应今天形势变化的需要。并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按照法规透明的原则,必然要求我国尽快出台电信法。没有《电信法》一切承诺、协议都是无效的。因此,应该本着打破垄断、维护公平竞争的立法宗旨尽快制定一部既能与国际接轨,又能满足当前电信改革与发展需要,同时还兼顾国内各有关集团利益的电信法。只有有了法律,才能使电信的改革开放方案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才能对外资进入中国电信市场后实行有效的管理。这是当前电信业的头等大事,刻不容缓。
(二)建立不对称管制制度
作为一项主要目的在于保护新进入的弱小竞争者的有效政策,宽严有别的不对称管制政策在许多率先进行电信改革的国家被广泛采用。我国在电信开放过程中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不同程度地加以运用。在普遍服务、特许权拍卖、网间互联及电信资费等方面,都可以考虑逐步减弱原有的或效益好的企业之义务,同时逐步加大新进入的外来企业之义务的不对称管制政策。例如,外资进来经营电信,必须服从所在国的电信规划,并承担普遍服务业务。假如你申请在大城市经营盈利的电信业务,同时要分配承担边远地区或农村经营亏本的电信业务,否则就不予批准;还可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许可证是规定限额、公开招标的,外资可以投标,如果许可证已经满额,外资只能找有经营权的企业合作,企业可以自主要价,双方谈不拢,外资就只好干晾着,与政府无关。等等这些方面的实施过程是不宜过长的。它们只能为中国电信业进入 WTO 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
(三)在电信改革的实践方面,早日实现有效竞争的局面
从世界各国的电信体制改革来看,其核心无一例外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近年来美国电信公司的合并或兼并决不是走回垄断,而是正在由较小规模的竞争走向更高水平和更大规模的竞争,没有 1984 年的 AT & T 公司的解体就没有今天竞争的发展。美国电信改革不但使社会和消费者受益,而且确实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使其电信事业有了空前的发展。可见,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原则的改革对电信业的意义是多么重大。目前,中国电信正在实施的改革以及中国联通的改组也正是围绕这一原则展开的。现在的关键就在于如何让竞争更为有效。首先,要取消市场进入障碍,如高收费、高租金、业务限制等,积极鼓励条件具备的经营者进入市场;其次,制定严格的合理的市场管理办法,并设立专门政府机构实行“监督”。反对利用绝对主导地位实施不正当竞争手段;同时还可以对一些有发展前途的竞争对手加以扶持,加速其发展。从而早日达到电信市场上的真正有效的公平竞争。
(四)制定合理的电信资费管制,改善电信服务质量
电信资费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关注、争论、埋怨、甚至无可奈何的焦点。然而,电信改革以及加入 WTO 后,垄断被打破,市场经济决定了想要在竞争中取胜就必须让老百姓明明白白的消费。在目前和未来可见的竞争环境下,电信资费管制主要包括制定资费政策(如网络互联的资费政策、电话服务资费政策)和确定基本电信服务的费率。网络互联资费管制应以监督互联企业之间的合同内容为主。基础网络(包括本地网、长途网、蜂窝移动网及卫星通信网)的使用和租售价格则需要由管制机构具体确定。而对其他所有放开经营的电信服务,其费率应由市场自动调节,无须加以管制。对于民怨鼎沸的电话初装费、手机入网费及手机双向收费等明显不合理的资费政策,无疑应予取消。同时,还必须明确,电信资费管制的权利应该集中授予独立管制者,不宜分散到其他政府机构。
同样,改善电信服务质量也是在竞争中取得胜利的另一要事。为此,一定要克服过去那种反正我把两根线甩下来,给你装个机你不打就拉倒了的想法,改变过去电信业以老大自居的观念,加强电信的内部管理,提高电信的服务质量,使所有的用户都能够满意。怎么叫满意呢?就是让他使用方便。用户从东城搬家到西城,希望自己的电话号码不要变,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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