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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自强:监测黄段子涉嫌侵权 个人间短信应保护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0-01-21 10:58:02

  1月18日消息,针对工信部日前部署第二阶段整治手机涉黄工作,北京、上海等地运营商表示,对于黄段子,将会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手机短信发送功能,甚至予以停机。对此,电信专家侯自强称,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者由法律机构进行的明确授权,无论是公安部门,还是运营商,都无权以任何手段侵犯个人隐私。

    任何个人对个人的内容传播都应该保护

  “用户发送的任何信息,只要不是广播式的,就属于个人隐私。”侯自强对搜狐IT表示,“对于黄段子,如何限定,首先要有法律上的依据,这个问题如果不能解释清楚,就很难让人信服。”

  他表示,其次,不管什么内容,如果不是违法的信息,只要是个人发送给个人的,即便是个人群发到朋友手机商的,也不应该受到干涉,“个人隐私需要保护,是宪法予以确定的,其他法律,应该遵循宪法的框架。”侯自强表示,广播式发送和群发并不能等同,广播式发送应当是直接通过网关进行的,而不是通过个人手机进行的,这方面的界定,也需要慎重考虑。

    监测黄段子涉嫌侵犯隐私

  如此一来,就产生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运营商在没有获得法律授权,是没有权利对个人通信进行监测和过滤的,为了限定黄段子而进行监测,则有违法的嫌疑和可能。

  在谈到限定黄段子是为了社会文明和社会稳定,是否对个人隐私产生侵犯时,侯自强教授表示,这两者并不存在冲突,“既然在国家授权的前提下,看个人的传递的东西,就没有‘侵犯’一说,但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国家授权,不管个人传递什么,进行查看,都是违法的,即便是个人传递的真是黄段子,以违法治违法,本身也是有问题的。”他说。

  侯自强教授称,他目前尚未知晓运营商此举是否经过国家严格授权,“这个哪个部委或者哪几个部委决定,不存在关系,重点在于是否在法律的框架内,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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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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