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项目部的财务管理
[摘 要]本文介绍了施工队伍按项目法施工及项目部如何进行财务管理的做法。
随着企业全面走向市场,项目法施工已成为企业完成施工产值,创造经济效益的基础。根据施工企业财务通则和施工企业财务制度,结合项目部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项目部的财务管理体制
项目财务管理是指从项目接受到项目完工这一施工生产过程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后的财务管理。项目部应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施工组织特点、核算力量强弱及项目的地理位置等因素,分别采取独立核算财务管理体制、成本核算财务管理体制和集中核算财务管理体制。
对于那些工程项目投资大、工期较长、与上级机关距离较远,施工管理难度较大的项目,应采取独立核算财务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并授予相应权利。实行这一体制,应成立财务机构,配备财会人员,财务负责人应由上级单位委派,项目经理不得自行调换。
二、项目资金管理
在独立核算财务管理体制下,工程资金筹措与使用的责任及权力在项目部,但对外举债必须报上级机关审批。
1.资金需求预算。
在项目开工之前,应依据项目工程预算,施工组织设计等原始资料,按照工程项目各项费用支出类别、支出时间、支出数额编制项目资金需求预算,为充分筹措,适时投入资金提供基本依据。当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资金需求预算。项目资金需求预算必须经项目部行政办公会议讨论,执行情况应向上级做出报告。
2.资金筹措原则。
资金筹措应依据资金需求预算,以尽量争取业主工程预付款为主,有偿筹资为辅,保证适时、适量投入资金;当取得的工程预付款不足以保障项目资金需求时,可利用金融机构贷款、其他单位借款、吸取内部个人存款等途径有偿筹集资金。
3.资金使用原则。
项目资金使用应严格执行项目资金需求预算,增强计划性,减少资金浪费和损失;在保障项目施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追求闲置资金的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固定资产与临时设施管理
1、项目固定资产管理
项目所需购置的各种固定资产,均由上级单位统一调配或购置,项目部不经上级单位批准不得擅自购买固定资产;项目部只有使用、管理权,没有所有权,将其出租、出借或用于抵押和经济担保时,必须经上级批准。
项目部对使用、暂闲置的固定资产应设立台账,做好实物管理、出租、调入、调出、盘点、对账等基础工作;项目部临时对内、对外租入的固定资产,只按租用单价和使用数量或时间承担租赁费,不负担租用期间的使用费。
2、项目临时设施管理
对于一次性使用项目,完工后拆除的临时设施,由项目部自行建造,其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对于周转性费用的临时设施(如活动房屋等),其摊销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
四、项目存货管理
1、存货采购计划。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组织计划,预算耗量及预计将发生的耗用情况,按月编制材料物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2、存货管理的基础工作。项目部要设置存货实物账,建立存货计量、验收、入库、出库、盘点、对账制度,账、卡、物必须相符,盘盈、盘亏要按规定处理。存货计入成本要以出库单和存货费用分配表为原始凭证。
3、库存限量管理。对于工程用料,应按照工程进度、预算用量、市场供应情况等因素确定适度库存量,保证施工正常进行。项目完工后,项目部库存的存货由其自行处理收回价款或转入下一个项目使用,无法使用和处理的部分,其价值全部计入项目成本之中。
4、周转材料管理。对于工程所需的周转材料,可由上级调配,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购买,自行入账,自行摊销。 项目完工后,尚可使用的由其自行处理收回残值;不能使用或无法处理的,费用全部计入项目成本之中,同时也可以自行决定向内部或外部租用周转材料,发生的租赁费全部计入项目成本。
5、低值易耗品管理。项目部所用的各种低值易耗品,可以采用“五五摊销”或“分期摊销法”,摊销费用计入项目成本。项目完工后,所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全部计入项目成本。尚可使用的,由项目部负责收回残值,取得的收入冲减项目成本。
五、项目债权债务的管理
1、债权债务的结算登记与清理。独立核算的项目部应建立往来业务的结算、登记、核对清理制度,及时登记每笔债权、债务的形成、清偿及增减变化情况,每月底列出每个往来科目余额的分户清单,及时核对、清偿。
2、债权债务的清偿责任。项目完工后,为项目发生的所有债务应予全部偿还,项目形成的债权应该全部收回。项目完工后,应进行项目完工清算,凡清算工作没有结束,债权债务没有全部清偿的,财务人员不得调离。项目完工后,应进行项目完工清算,凡清算工作没有结束,债权债务没有全部清偿的,财务人员不得调离。
六、项目成本费用管理
工程成本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分包工程支出组成。其中,“其他直接费用”包括临时设施摊销费、施工工具费、项目设备与物资的进退场费。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项目部应按照收入与支出类别,制定成本费用计划,落实管理责任,尽量降低消耗、减少支出。
项目部实行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付主任)和经理“三支笔”联批制度,联批人员因事暂时离职,归队后应及时补签意见。除项目经理授权之外,未经项目经理终批的经济业务一律不得报销入账,违反联批制度的支出,将视为违规问题查处。
七、项目收入与利润管理
1、项目收入管理
项目收入是指工程项目结算的工程价款收入,也包括项目部出租设备等取得的额外收入,工程价款收入和其他收入构成了项目的总收入。
2、项目利润管理
项目收入总额减去支出总额之后的差额,就是项目利润总额。项目利润总额是项目承包兑现的依据,兑现承包奖金之后,利润总额扣除承包奖金的差额为项目实现的净利润。项目净利润在项目完工之后,必须全部上交,不得作其他开支。
八、项目财务报告,竣工决算与审计
1、项目财务报告
实行独立核算财务管理体制的项目部,财务报告的种类、编报时间和要求按上级有关业务部门关于会计报表的有关规定执行。
2、项目竣工决算
项目竣工决算是累计反映项目自接受到完工过程施工创造的总值及生产耗费情况的书面文件。一般包括竣工项目收支明细表、人工、主要施工设备和材料预算数与实际发生数对比表。它是考核竣工项目效益情况,进行项目承包兑现、积累完工项目成本资料的依据。
3、项目竣工审计
项目完工以后,上级单位应由单位主管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带领财务、计划、工程、装备物资等部门业务人员,对项目进行竣工审计。审计范围包括核实已完工程实物数量与质量、完工项目工程价款与实际支出、占用设备、存货情况和会计账目。
项目承包兑现应在项目竣工审计之后依据竣工决算实施。
九、项目业绩考核
1、项目经济效益考核指标
项目利润总额=项目收入总额-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贡献率=项目贡献总额÷项目收入总额×100%.
项目贡献总额=上交管理费+上交税金+上交劳动保险费+上交技术装备费+上交净利润
项目人均贡献费=项目贡献总额÷项目贡献总人数
上述应作为项目效益指标纳入项目承包合同。
2、项目承包兑现原则
项目承包兑现是指上级单位依据项目承包合同及承包指标的完成情况对项目决策层实施的奖罚。
项目决策层包括项目经理、付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项目决策层在承包期间除了正常的工资、劳保和福利外,不能自行发放奖金或以其他名义变相提高个人收入。
独立核算项目部,若还有内债、外债的,暂不能进行承包兑现,若有尚未收回债权和尚未处理的存货,兑现时应从利润总额中先扣除债权和存货价值。承包兑现以后收回的债权及存货价值,视同项目实现的利润另按承包合同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