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准则制定的博弈分析
2. 遵循“充分程序”
充分程序是指准则制定前必须提前公布并接受广大评估师、评估事务所和评估服务对象的评判,在准则制定过程中,要反复征求各方的意见,并将准则制定过程中的一些重要会议公开,以使公众了解准则制定过程,也方便社会公众参与准则的制定过程。我国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处于刚刚建立阶段,需要制定的准则很多,基本遵循“先急后缓”的原则,在准则的制定计划上,缺乏一定的公开性,这也影响到准则的起草情况以及对某些问题的倾向性的处理。充分的制定程序是资产评估准则制定充分博弈和高效率的重要保证,我国的资产评估制定程序应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大工作的透明度,并必须做到准则制定程序与制定人员的配合协调,同时必须严格表决和批准程序,不能使充分程序流于形式,强化博弈机制,从机制上保证准则的效率。
3.准则征询意见的方式趋于多元化
征询意见的过程实质仍是各个主体的博弈过程,这一阶段的工作也应充分重视,应针对我国各利益主体博弈意识淡泊的现状,采用多种方式征询反馈意见,使各个利益主体的意见均得以体现。
方式之一是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是一种针对性强、参与面广且被调查者参与成本较低的调研方式,普遍受到参与者的欢迎。问卷调查是一种反馈,一种博弈形式。例如,2003年3月和4月,资产评估准则制定小组就《三个具体准则》分别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评估培训班上进行调查,从中获得的大量客观数据对于准则草案修改、评估理论研究乃至评估行业管理都有较高的价值。同时问卷调查工作本身就是一次评估准则、理论的宣传活动,也体现了全行业共同参与制定准则的指导思想。这也大大地扩展了信息来源,听取了来自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意见。过去我们开会研讨只有少数专家和大机构负责人才有机会参加,由于知识面、专业领域、经验、既得利益乃至责任心的不同,所反馈的意见未必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今后需组织广大评估执业人员、评估行业管理部门和评估理论研究人员等广泛参与,切实保证准则制定工作的广泛参与性。
方式之二是培训和宣传,这实际也是一种交流,使得众多的评估师的意见得到反馈。举例,三个具体评估准则、法律权属意见的培训,资产评估准则制定专家组及时对于很多地方适时修正,同时也排除了评估师的很多误区。例如,2003年7月资产评估准则制定者再次在北注协主办的评估准则培训班上,针对3月份的调查问题再次进行了问卷调查。本次调查与前两次不同,准则制定者先针对三个具体准则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探讨,然后再由学员进行问卷回答。此次调查结果,共收回问卷55份,有效问卷49份。调查结果大体上与上次的调查结果一致,但是对于个别问题调查结果发生较大的变化。在回答“您认为评估报告是否应当规定有效期”,认为“应当”的比例由原来91.67%下降为39.58%,认为“不应当”的比例由原来5.73%上升为53.06%,变化幅度较大。在回答“您认为评估报告有效期应当由谁确定?”,认为“委托方和评估报告使用者”的比例由原来的11.98%上升为63.27%.经过宣传和培训,纠正了评估师执业中的一些错误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