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企业中自创商誉与中方利润流失的研究
(1)企业决策者在合资之前,应对日后的外商增资扩股情况有所预见,并加以深思。不要押上企业的全部家当,甚至负债经营,因为风险是必然的而收获是相对的。而且还要准备好外商增资时我方进行融资的渠道,防患于未来。
(2)合资双方本着战略合作态度,共同拟定合资企业的股权政策,在合作协议和合同中规定企业在几年内不得增资,企业发展所需资金应通过银行贷款或发行公司债券,融资租赁等手段取得。
(3)在企业合作协议和合同中规定企业在增资时,应将自创商誉价值作为无形资产加入企业总资产的评估中,并拟定好计量方式。
四、结论
通过文中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本案例情况下,现行会计核算体系对商誉及其核算方式的规定只能造成对多增资者的偏赠和对少增资者的刮剥,我方利润在外商增资扩股后将必然发生流失。从宏观上来看,这种情况还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由于每年都会发生大量的合资企业增资扩股事件,所以通过这种方式流失的国有资产数额是惊人的,应该引起社会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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