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体系框架分析
3.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应规定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
目前,会计师事务所涉诉的民事赔偿集中在验资报告中,而事务所出具的验资、审计、评估报告都具有很强的时限性,这类诉讼目前适用《民法通则》最长时效20年的规定。这加重了事务所的民事责任,不利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稳定发展。据此应规定特别时效,即诉讼时自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起2年,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5年的不予保护。首先,注册会计师提供的是一种专业性服务,其服务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比如验资针对某一时点,审计针对一个会计年度,评估结果有效期为基准日后一年。如果适用最长时效期限不利于督促受害人及时行使权利,也会加重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并且即便追溯也会取证困难,因为目前审计准则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和档案的保存一般为10年。其次,诉讼期间太短不利于维护利害关系人利益。在《民法通则》一般时效期间2年的基础上,规定最长时效期间为5年。这样既保证利害关系人的胜诉权,同时又合理地反映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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