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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财务管理假设
在我国,最早研究财务基本假设的学者是王广明与刘贵生同志。他们认为,财务基本假设是财务理论研究中对财务活动的空间和时间提出的一些基本设想,是财务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的前提条件。财务的基本假设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理财主体与自主理财假设;(2)资金市场健全假设;(3)连续经营假设(王广明、刘贵生,1989)。
陆建桥同志认为,任何一门学科的研究和发展,都是以假设为逻辑起点的,因此,呼吁加强财务管理假设的研究,并提出了财务管理的五项基本假设:(1)财务主体假设;(2)理性财务行为假设;(3 )不确定性假设;(4)财务预期假设;(5)财务信息可靠性假设(陆建桥,1995)。
王棣华先生认为,财务假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独立理财主体假设;(2)谋求价值增殖假设;(3)财务风险假设;(4 )财务关系客观性假设;(5)利益平衡分配假设;(6)财务环境、财务文化决定假设;(7)财务可管理假设(王棣华,1997)。
张家伦同志在试图构筑财务假设体系的同时,列举了每一假设衍生的重要财务概念,并指出:从总体上说,财务假设是财务概念和财务程序与方法的逻辑起点(张家伦,1995)。其财务假设体系可以用下图来表述:
┌财务资料可选择性假设
┌─财务依据假设─│
│ └财务关系多重性假设
│
│ ┌─法人理财主体假设
财务假设┼─ 财务主体假设─│
│ └─财务理性人假设
└─财务可控性假设
以上观点都有一定道理,都有科学和合理的成份,但也有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首先,财务假设的提法欠准确。财务是关于钱财的事务,是一个客观存在的范畴,它本身不存在假设问题,因此,在研究此问题时,只能使用“财务管理假设”和“理财假设”这样的概念,而不能用“财务假设”。
其次,有些假设的提法值得商榷,一是不能将假设与目标相混淆,如谋求价值增值就是一个目标,而不是一种假设,笔者认为,将此项假设改为资金增值假设更好;二是不能将假设与原则相混淆,如利益平衡分配就是一项财务分配的原则,而不是一种假设;三是不能将假设与实际情况相混淆,如财务关系多重性、财务风险等都是客观实际情况,不属于假设的范畴。第三,假设应该有明确的体系关系。在以上提法中,除张家伦同志对财务假设的体系进行了研究以外,其他学者均没有深入研究假设的体系问题。而张先生的划分方法也不是十分合理,在财务依据假设的下面安排财务关系多重性假设;在财务主体下面安排财务理性人假设,均没有科学道理。
笔者认为,财务管理假设可按财务管理的空间、时间、环境、对象和财务管理的行为分别安排五个一级假设:理财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有效市场假设、资金增值假设和理性理财假设。每个一级假设又可根据不同情况派生出一个或几个二级或三级假设,形成一个有机的财务管理假设体系。其基本内容为:
一、理财主体假设
理财主体假设是指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应限制在每一个在经济上和经营上具有独立性的组织之内。它明确了财务管理工作的空间范围,将一个主体的理财活动同另外一个主体的理财活动相区分。
理财主体应具备以下特点:(1 )理财主体必须有独立的经济利益;(2)理财主体必须有独立的经营权和财权;(3)理财主体一定是法律实体,但法律实体并不一定是理财主体。与会计上的会计主体相比,理财主体的要求更严格。例如,某个主体虽然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但不是法律实体,则该主体只是会计主体,而不是理财主体,如一个企业的分厂。如果某主体虽然是法律实体,但没有独立的经营权和财权,则其也不是理财主体。当然,实际工作中,为了管理上的要求,会人为地确定一些理财主体。例如,对一个分厂实行承包经营,赋予它比较大的财权,这个分厂也就有了理财主体的性质。因此,笔者认为,考虑到实际情况,理财主体可以区分为完整意义上的理财主体(或称真正的理财主体、自然的理财主体)和相对意义上的理财主体(或称相对的理财主体、人为的理财主体)。一个真正的理财主体,必须具务上述三个条件。一个相对的理财主体,条件可适当放宽,可以根据实际工作的具体情况和一定单位权、责、利的大小,确定特定层次的理财主体。不过,在财务管理理论研究中所说的理财主体,一般都是指真正意义上的理财主体。本文也是按此思路进行研究的。
由理财主体假设可以派生出自主理财假设。从上述理财主体的概念中可知,凡是成为理财主体的单位,都有财务管理上的自主权,即可以自主地从事筹资、投资和分配活动。当然,自主理财并不是说财权完全集中在财务人员手中,在现代企业制度情况下,财权是在所有者、经营者和财务管理人员之间进行分割的。两权分离的推行,使财权回归企业,经营者有权独立地进行财务活动,包括筹资、投资和分配等重要决策。“经理革命”的出现,进一步为企业成为理财主体奠定了基础(所谓经理革命是指领取薪水的经理人员在高层管理中逐渐取代传统的所有者在企业中的支配地位,这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笔者认为,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财权的逐渐回归企业,所有竞争行业的国有企业均应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理财主体。而一部分不能实行完全竞争的行业的国有企业,其理财主体的双重身份可能会长期存在。但这种特殊情况的存在,并不否认理财主体假设的成立。
理财主体假设为正确建立财务管理目标,科学划分权责关系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指理财的主体是持续存在并且能执行其预计的经济活动。在设定企业作为理财主体以后,就面临一个问题,这个企业能存在多久。企业可能是持续经营的,也可能会因为某种原因发生变更甚至终止营业。在不同的条件下,所采用的财务管理原则和财务管理方法也是不一样的。由于绝大多数企业都能持续经营下去,破产、清算的毕竟是少数,即使可能发生破产,也难以预计发生的时间。因此,在财务管理上,除非有证据表明企业将破产、关闭,否则,都假定企业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持续经营下去。
持续经营假设可以派生出理财分期假设。按理财分期假设,可以把企业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人为地划分为一定期间,以便分阶段考核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持续经营假设,企业自创立之日起,直到解散停业为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都犹如奔腾的长江一样川流不息、持续不断。企业在其存在期内的财务状况是不断变化的,一直到停业之日才停止变动。为了分阶段地考核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必须将持续经营的企业人为地划分为若干个期间,这就是理财分期假设的现实基础。
持续经营假设是财务管理上一个重要的基础前提,我们说,在确定筹资方式时,要注意合理安排短期资金和长期资金的关系,在进行投资时,要合理确定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关系,在进行收益分配时,要正确处理各个利益集团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关系,都是建立在此项假设基础之上的。
三、有效市场假设
有效市场假设是指财务管理所依据的资金市场是健全和有效的。只有在有效市场上,财务管理才能正常进行,财务管理理论体系才能建立。最初提出有效市场假设的是美国财务管理学者法马(Fama),他将有效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