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转型时期我国失业理论的几点思考
理论的创新和实践的发展要求我们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劳动力同样也是商品,这是不容争辩的客观事实与真理。
2、 借鉴和吸收西方失业理论的有益成分
由于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一般比较发达,因此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失业理论相对较为成熟。这些理论对于构建我国转型时期的失业理论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在西方经济学中,具有代表性的失业理论主要包括:凯恩斯主义失业理论、古典主义失业理论、菲利普斯(曲线)失业理论、奥肯定律、现代失业理论、蒙德尔开放经济失业理论、发展经济学隐蔽失业理论、新古典主义和新凯恩斯主义失业理论等。
虽然西方国家与我国国情不同,且市场经济发达程度差异较大,但是西方失业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同样可以用来解释我国的失业现象。在我国,可以比较清楚地观察到失业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替代关系。失业与经济增长周期关系密切,高增长率和低失业率相伴随,低增长率和高失业率相伴随是一般的经济现象。有关实际增长率和失业率的变化之间的关系被称之为奥肯定律。按照奥肯定律所估计统计结果,实际增长率高于潜在增长率一个百分点,失业率会下降半个百分点。
尽管奥肯定律是对美国实际经济增长率与失业率间长期内在关系的一种表述,但却具有普遍的意义。在我国,GDP增长率的峰顶与失业率的谷底遥遥相对,表现出较高的经济增长率与较低的失业率之间也存在比较稳定的替代关系。
与奥肯定律略有不同,菲利普斯曲线描述了通货膨胀率与失业率之间的替代关系。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经历了痛苦的经济“滞胀”时期以后,有关通货膨胀率 与失业率之间的替代关系理论已经被修正,从长期看通胀率与失业率之间不存在替代关系已经得到了证明。但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二者之间还存在着较为明显的相互替代关系。这一方面是源于中国的市场经济还不发达,预期对于总供求均衡的影响还不够显著;另一方面我国现在出现的比较严重的失业问题,主要是人口增长对经济发展有持续压力,经济发展的结构性问题及体制问题在近年来比较集中地释放出来。
三、构建我国转型时期失业理论框架的主要设想
构建转型时期中国的失业理论体系,应当立足中国国情和“本土化”特征,同时还要借鉴国外既有和相对较为成熟的失业理论。这种理论体系应当是涵盖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以及其它相关学科的多门类、跨专业的综合性、系统化的“大理论”,因此其难度和复杂性可见一斑。
基于此,我们认为,以下内容是构建我国转型时期失业理论框架应当予以重点关注的:
1、 转型时期中国失业问题面临的背景因素
转型时期我国失业问题面临的背景因素主要包括国内背景、国际背景以及时代背景等,分析、研究我国失业问题必须要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作用。
——关于国内背景分析
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这意味着我们肩负“转型与发展”的双重任务,经济改革与社会转型遇到的矛盾相当尖锐、问题异常复杂,由此带来的失业问题与就业压力空前艰巨、十分棘手。
一方面,在现有体制、现有技术状况下,农业已有2亿富余劳力,工业中也有几千万下岗、待业者;另一方面,改革的推进与深化势必要进一步使城市和农村释放出更多富余人员;再一方面,我国总人口还在上升,每年的新增劳动力数量亦很可观;由此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社会问题日益显现和突出。所有这些均表明,增加就业、减少失业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关于国际背景分析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进程,是在现代高科技条件下经济社会化和国际化的历史新阶段。它不仅使大部分国家融入世界经济的整体运行之中,而且深刻地影响着各国经济的增长与发展。
作为发展中国家,经过20余年的改革开放,国民经济结构、经济增长方式正在发生历史性的变化,中国经济已成为世界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步开始融入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进程中。
加入WTO,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与此同时,这也意味着在一定时期和某个阶段,我国国内那些竞争力不强的行业和企业将会受到较大冲击,随之而来的便是失业人数剧增、就业压力加大。
这种开放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对我国劳动力市场的“非对称冲击”现象(即大量国外商品蜂拥而至和我国劳动力无法大量输出,进而使我国失业问题更趋严重)应当引起各方的关注。
——关于时代背景分析
世纪交替之间,人类社会迎来了又一次全新的产业革命时代——新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时代)。这里的新经济,是指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信息技术(IT)革命以及由信息技术革命带动的、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龙头的经济。
新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历史又行进到了一个新的交汇处。
目前,在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大环境中,我国面临的是发展高科技产业和提升传统产业技术水平的问题,这是我国新经济起飞的基本条件。
然而,发展高科技与庞大的劳动力供给之间形成了一对非常明显的矛盾,如何在技术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之间寻求一个最佳结合点,同样也是摆在理论工作者面前亟需作出回答的问题。
2、 转型时期我国失业问题的阶段划分
1978年以前,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的是“刚性就业”政策,因此也就不存在所谓“失业”问题。但随着我国进入经济社会转型时期,这种“大一统”式的刚性就业格局被逐步打破,其所隐含的风险随之得到释放,“刚性就业”的后遗症也逐步显现出来。因此,在对转型时期我国失业问题进行阶段划分时,不应忽视对传统计划体制下的“刚性就业”问题的分析与思考。
1978年以来,根据转型时期我国失业率的变化情况,可将我国失业问题分为以下阶段:
1978—1989年,在这个阶段,我国经历了80年代初和80年代末两次失业高峰期。
1989—1992年,是我国失业转缓阶段。
1992—1997年,这一阶段是我国失业率快速上升时期,1997年底城市登记的失业率已达3.2%。
1997—至今,我国失业问题日益突出,就业压力不断加大。
未来五年,我国将进入新生劳动力增长的又一个高峰期。“十五”期间我国城乡将有1.9-2.1亿人需要寻求就业岗位。从劳动力需求情况看,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估计,按目前的就业弹性,如GDP年均增长7-8%,每年大约能提供560-700万个就业岗位,五年共提供2800-3500万个就业岗位;“十五”期间,企业自然减员腾出的就业岗位大约有4000万个,两项合计总供给为6800-7500万个岗位。由此可见,“十五”期间我国劳动力供求矛盾十分突出。
3、 转型时期我国存在的主要失业类型
根据造成失业原因的不同,可以将我国转型时期的失业大致分为以几种类型:
——转型性失业,即由于经济体制转型(传统计划经济转为现代市场经济)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由粗放性经营转为集约性经营)所造成的失业现象。这种类型的失业主要集中在城市部门、国有企业等。
——隐蔽性失业,是指劳动边际生产率等于或接近于零时的就业,亦即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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