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对投资总量的影响与我国财政政策选择
3.在全面减税不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尝试结构性减税和税制的完善来刺激企业的直接投资。虽说我国现阶段大规模减税既不可能,又不现实,但是,我们可以采取有选择的局部性减税措施。豁免中小企业的旧欠税款,采取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给高新企业减税的方式,以刺激企业直接投资,刺激经济增长。我们可以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现增值税的转型,完善我国增值税制度;降低或取消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确保税制不应成为企业投资的障碍。
4.充分发挥财政贴息、财政担保等财政工具的巨大作用,引导社会投资。运用财政贴息、财政担保等方式进行政策性融资,只是将资金使用方式由直接投入式改变为间接引导式,对财政支出增加的压力不大,且带动社会资金的数量远远大于直接投入,真正发挥出财政投资的杠杆作用。目前,财政通过增加预算支出,扩大基建项目的直接投资规模来刺激经济增长、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的作用已经减弱。财政应转变思路,适当扩大政府贴息、财政担保规模,将一部分预算资金从直接投资转为特定项目提供财政贴息、财政担保,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基建项目,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动员社会资金,借以刺激整个投资水平的扩张。
5.适当加大刺激消费增长的政策力度,以提高投资的乘数效应。由于当前居民消费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是收入预期和支出预期的不确定,可以通过调整收入政策、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大力发展消费信贷来稳定人们的收入和支出预期,激活消费市场,进而扩大投资的乘数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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